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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據日本《產經新聞》報道,2018年6月將要實施的日本“民宿新法”《住宅宿泊事業法》為各地方自治體預留了因地制宜的政策空間。為找到適合本地的最優監管方法,京都市近日召開了專家學者研討會,整理出了京都市版的民宿監管條例的主要內容。
全國版的民宿新法中規定,民宿全年營業時間上限為180天,且地方自治體可按照當地實情來制定地方政策。
京都市充分考慮到民宿經營對居民生活的影響等因素,規定北區金閣寺和左京區南禪寺以外的市中心居住專用區域中,民宿僅允許在京都旅游淡季的1-2月份經營60天左右。這樣的規定,也是充分考慮到了保護居民的生活環境,防止發生糾紛。
不過,在居住區域內的町家家(注:一種兼具門面和居住的古老商住兩用京都風格的臨街建筑)則不受60天上限的限制。會議認為,京町家用于商住不僅可以保護京都風的街景,也是對京都市旅游的有益補充。
在管理房客方面,草案要求民宿經營者現場確認入住者的身份信息,并提前向附近居民說明民宿經營業務的情況,盡可能具備與酒店同等水平的設備和衛生條件。
近年隨著赴京都旅游的外國游客增多和中介網站的發達,京都市內的無證經營的非法“黑”民宿猖獗,所帶來的社會問題日益凸顯。民宿監管條例的出臺有望解決這些問題,“擠走”那些無照經營的“黑”民宿。
目前,京都市還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爭取向明年2月召開的市會議提交京都市版的民宿監管條例,也力爭與明年6月實施的民宿新法同步實施。
*本文來源:人民網,原標題:《京都市出民宿監管條例雛形 居民區民宿或只能經營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