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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日前,北京嘉信浩遠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下稱“北京嘉信浩遠”)通過“去哪兒網”航空機票銷售平臺加價銷售機票,被認定欺詐。資料顯示,接到群眾舉報后,有關部門對其展開調查,但調查期間,北京嘉信浩遠卻向有關部門提供虛假的、不完整的證據材料。
12月28日,發改委通報并認定北京嘉信浩遠存在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
《直面》注意到,北京嘉信浩遠與“去哪兒網”均屬于北京趣拿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而北京嘉信浩遠法人代表正是“去哪兒網”現任董事長諶振宇,其剛從CEO位置升任至此。
此外,北京嘉信浩遠的主要負責人為劉連春,但他另一個身份則是“去哪兒網”機票業務的CEO。
《直面》調查還發現:北京嘉信浩遠對外投資的19家公司中,幾乎全部為“去哪兒網”在各地的分公司。
銷售機票加價被舉報 認定違法被處罰
根據群眾舉報,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10月16日,北京市發改委對北京嘉信浩遠的價格行為進行了檢查。
經查,北京嘉信浩遠于2015年3月30日至2017年6月15日,通過“去哪兒網”航空機票銷售平臺,在烏魯木齊-長沙航段超出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標示價格向消費者銷售航空機票155張,多收金額12590元。
此外,在長沙-烏魯木齊航段超出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標示價格向消費者銷售航空機票152張,多收金額12390元。
經有關部門統計,兩次共計超出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標示價格向消費者銷售航空機票307張,多收金額24980元。
北京市發改委認為,北京嘉信浩遠“銷售代理企業不得向旅客額外加收客票價格以外的任何服務費,不得通過惡意篡改航空運輸企業按規定公布的客票價格及適用條件、捆綁銷售等違規手段,侵害消費者和航空運輸企業權益?!钡挠嘘P規定。
北京嘉信浩遠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構成“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價格”的價格違法行為,多收價款24980元為違法所得。
根據上述的調查情況,北京市發改委責令北京嘉信浩遠其立即改正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價格的價格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070元;罰款99920元等行政處罰等。
曝被查時提供虛假證據 與“去哪兒網”關聯密切
《直面》注意到,根據北京市發改委的認定,北京嘉信浩遠的價格違法行為導致消費者多了付價款24980元。
在此之前,北京市發改委根據《價格法》第四十一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北京嘉信浩遠將多收價款退給消費者,但該公司在《責令退款通知書》(京發改檢退[2017]20號)規定的退款期限內仍有1070元沒有退還。
此外,通報中還顯示,北京嘉信浩遠在案件調查期間,提供了虛假的、不完整的證據材料。因此,符合從重處罰情形。
《直面》百度檢索發現,關于北京嘉信浩遠涉嫌價格欺詐已被多次被舉報,而每次舉報也都涉及到“去哪兒網”。
此外,根據發改委的通報,北京嘉信浩遠法定代表人為諶振宇,而諶振宇還有一個身份就是現任去“去哪兒網”董事長。
今年12月6日,“去哪兒網”宣布,任命陳剛為公司CEO,原CEO諶振宇將升任“去哪兒網”董事長。
工商資料還顯示,北京嘉信浩遠的主要負責人為劉連春,其另一個身份為“去哪兒網”機票業務的CEO。
上述的資料顯示,北京嘉信浩遠由北京趣拿信息技術有限公司100%控股,而北京趣拿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就是“去哪兒網”的母公司。
此外,北京嘉信浩遠對外投資的19家公司中,幾乎全部為“去哪兒網”在各地的分公司。《直面》注意到,截至目前,上述涉案公司均為對此作出說明。
*本文來源:微信公眾號“直面傳媒”(ID:zmtg1108),作者:柳絮,原標題:《去哪兒網加價銷售機票被認定欺詐 竟用假證據應對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