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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國家海洋督察組16日向海南反饋圍填海專項督察情況顯示,圍填海活動主要服務于旅游房地產業,給海洋生態環境帶來較大壓力。
督察指出,海南省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取得積極成效,但由于產業基礎薄弱,優化產業結構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任務繁重,圍填海管控措施和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一是國家有關圍填海管理制度、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不按照海域使用管理的規定辦理用海審批手續。省級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長期缺位。違規將部分填海項目審批權下放至沿海市縣。海口市燈塔酒店項目、文昌市椰林灣度假村人工島項目、南海度假村人工島項目填海成陸后,至今仍未進行開發建設,處于閑置狀態。
二是圍填海項目審批不規范、監管不到位。海花島旅游綜合體項目、海口灣如意島項目存在化整為零、分散審批等違規現象。三亞蓮花島一期工程等項目被立案查處期間,繼續違規審批項目用海。
海洋環評、海域論證制度執行不力。三亞鳳凰島國際郵輪港二期工程、萬寧日月灣日島和月島項目、海口灣燈塔酒店項目的海洋環評和海域論證不充分、審批把關不嚴,上述項目實施后,加重了局部海岸侵蝕或岸灘淤積。
三是圍填海執法監管不到位。三亞市對三亞蓮花島二期違法填海活動查處不力,查處期間也未能有效制止違法填海面積進一步擴大。三亞市海洋部門對三亞紅塘灣海域違法填海查處不及時,以罰代管,放任違法填海行為,導致違法填海面積由13.42公頃擴大到101.59公頃。
四是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需進一步加強。經排查發現,全省各類陸源入海污染源543個,而海南省只提供了環保部門實際監測的26個入海排污口,陸源入海污染源底數不清。陸源污染物超標排放入海問題普遍,海口市21條入海河流中,13條為劣V類水質、4條為Ⅳ類水質。
督察要求,海南省應實行最嚴格的圍填海管控制度,加強海洋生態保護,嚴守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加強對圍填海項目的執法監管力度,嚴肅查處未批先建、擅自改變用途等違法行為。認真開展入海河流綜合整治,規范入海排污口管理,嚴控陸源污染物排放。
2017年8月22日至9月21日,國家海洋督察組第六組對海南省開展了圍填海專項督察工作。
*本文來源:中國新聞網,作者:阮煜琳,原標題:《國家海洋督察組:海南省圍填海活動主要服務于旅游房地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