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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5月17日,深圳華僑城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2018年5月16日,華僑城、中金公司分別與國家開發銀行深圳市分行、上海銀行深圳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之補充協議》。
同時,華僑城、華僑城房地產、重慶華僑城、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公司)分別與農業銀行深圳華僑城支行、工商銀行重慶北部新區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之補充協議》。
公告指出,根據華僑城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部分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提案》,為進一步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成本,在不影響原有募投項目進度的情況下,華僑城將西北片區2號地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變更為3.25億元,西北片區3號地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變更為6億元,重慶華僑城一號地塊項目擬投入的募集資金變更為12.9億元,其余資金由華僑城自籌解決,將其余合計18億元的募集資金投入新的項目。
本次變更后擬投入的新項目為深圳華僑城房地產有限公司所屬的“天鵝湖4號地項目”、“西北片區4號地項目”和重慶華僑城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的“重慶華僑城2號地項目”,合計擬投入金額為18億元。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閱,華僑城向華僑城集團公司、前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鉅盛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851,688,693股,發行價格為6.81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58億元,扣除承銷及保薦費用、發行登記費以及其他交易費用共計人民幣7281.52萬元后,凈募集資金共計人民幣57.27億元,上述資金于2015年12月23日到位。
為規范募集資金管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華僑城、保薦機構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與平安銀行深圳分行、國家開發銀行深圳市分行、上海銀行深圳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華僑城、華僑城房地產、重慶華僑城、中金公司分別與農業銀行深圳華僑城支行、工商銀行重慶北部新區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
*本文來源:觀點地產網,原標題:《華僑城擬變更募集資金用途 涉及項目合計投入金額1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