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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5月30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海南如意島旅游度假投資有限公司于 2017年9月19日收到海口市海洋和漁業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公告顯示,此次受行政處罰是如意島公司于2016年5月1日開始至2016年6月14日,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權的情況下,擅自在如意島項目三期工程建設中進行填海占用海域面積 3.2321公頃。
根據決定書,海口市海洋和漁業局責令如意島公司退還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復海域原狀,并處非法占用海域期間內該海域面積應繳納的海域使用金十一倍的罰款約3733萬元的行政處罰,如意島公司已于2017年11月30日繳納了全部罰款。該罰款影響公司2017年度凈利潤-3733.0755萬元。
中弘控股公告中進一步說明,如意島公司從2014年起一直在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申報如意島項目三期海域使用權的審批辦證工作,但一直沒有完成審批。如意島項目三期雖未取得海域使用權證,但如意島公司為了保護如意島項目一期和二期已填海域不被海浪破壞,對如意島項目三期相關海域進行了圍堰施工等。2017年4月如意島公司第四次向市海洋局提出申請。2017年5月初海南省海洋廳已受理,目前已完成了如意島項目三期15個項目的海域論證評審及海洋環評評審工作。下一步,如意島公司將加快申辦如意島項目三期海域使用權相關手續。
針對此前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提出的問題,5月2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海南省貫徹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方案》明確,生態保護紅線區內全面禁止圍填海,進一步深化“兩個暫停”政策,嚴肅查處清理違法違規旅游建設項目、房地產項目,永久停止中部生態核心區開發新建外銷房地產項目。
《方案》指出,針對海口市如意島、南海明珠人工島等填海項目存在化整為零、省市及相關部門對其越權審批等問題。《方案》給出的整改措施包括:責令如意島、南海明珠人工島等填海項目用海范圍內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停止建設,2018年6月底前,完成對項目違法違規行為的調查處理;聘請權威機構,2018年6月底前完成南海明珠人工島項目海洋生態環境影響后評價,依據評價結果采取相關整改措施,實施生態修復;對如意島、南海明珠人工島后續建設項目加強執法監管,確保項目建設單位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海洋環評報告的要求落實各項環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