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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近期,國際市場油價持續上漲,依據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800公里(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最高標準保持20元/人不變,800公里以上航線燃油附加最高標準由30元/人調整至50元/人。
據了解,2009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民航局建立了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的聯動機制,由航空運輸企業依據航空煤油價格的變動情況,在規定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收取標準。2011年和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民航局對燃油附加聯動機制進行了完善,將基礎油價(燃油附加起征點)由4140元/噸上調至5000元/噸。
中國民航大學航空運輸經濟研究所所長李曉津表示,基礎油價上調意味著油價上漲成本更多的由航空運輸企業消化承擔,相應降低了燃油附加收取標準。自2015年2月至2018年5月,由于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未達到征收標準,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降為0元/人。
今年6月1日起,隨著國際油價逐步上漲,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自2018年6月1日起恢復收取,經測算標準為每位旅客10元;2018年10月,民航國內航線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上漲至5859元/噸,800公里(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最高標準由10元/人調整至20元/人,800公里以上航線燃油附加最高標準均由10元/人調整至30元/人;2018年11月民航國內航線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上漲至6218元/噸,根據聯動機制,800公里(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最高標準保持20元/人不變,800公里以上航線燃油附加最高標準由30元/人調整至50元/人。
*本文來源:中國民航網,作者:陸二佳,原標題:《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收取標準按機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