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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開展
小學階段以鄉土鄉情為主、初中階段以縣情市情為主、高中階段以省情國情為主的研學旅行活動課程體系,有條件的地方也可開發國外研學旅行課程。
費用
家長在自愿的前提下支持孩子參加活動,學校不得從組織學生開展研學旅行中營利,相關費用可納入學校代收費項目。
保障
學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確認出行師生購買意外險,必須投保校方責任險,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與委托開展研學旅行的企業或機構簽訂安全責任書。
1月7日,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財政局、成都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成都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成都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成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都市旅游局、成都市金融工作局、共青團成都市委等11部門,聯合印發《成都市教育局等11部門關于推進中小學研學旅行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按照意見規定,今后各中小學要根據教育教學需要,結合綜合實踐活動的開展,將研學旅行納入教育教學計劃。
開展方式
活動結束后形成研究報告,確保學生“研有所得”
根據《指導意見》,成都各中小學要根據教育教學需要,綜合實踐活動開展,將研學旅行納入教育教學計劃。學校根據教育教學計劃靈活安排研學旅行時間,一般安排在小學四到六年級、初中一到二年級、高中一到二年級。
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要充分利用、挖掘當地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結合學段特點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學階段以鄉土鄉情為主、初中階段以縣情市情為主、高中階段以省情國情為主的研學旅行活動課程體系,有條件的地方也可開發國外研學旅行課程。要明確研學旅行的研究課題、研究方法,活動結束后要形成研究報告,確保學生“研有所得”。
基地建設
研學旅行的目的地,需結合域情、校情、生情
關于研學旅行的目的地,《指導意見》指出,各區(市)縣教育、文化、旅游、共青團等部門、組織要密切合作,根據研學旅行育人目標,結合域情、校情、生情,建設一批具有天府文化特色、安全適宜的研學旅行基地。
依托金沙遺址、武侯祠、杜甫草堂等博物館,成都科技館、成都規劃館,都江堰等歷史文化遺產,加強自然科普型研學旅行基地建設;依托在蓉高校、地震遺址、國防教育基地等資源,加強勵志拓展型研學旅行基地建設;依托天府綠道、林盤景區、防災減災教育館、知名企業等資源,加強體驗考察型研學旅行基地建設。
經費籌措
相關費用可納入學校代收費項目,但不得從中營利
研學旅行堅持公益性原則,同等條件下,優先到公益性基地開展研學旅行,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對全市學生集體參觀實行免票。家長在自愿的前提下支持孩子參加活動,學校不得從組織學生開展研學旅行中營利,相關費用可納入學校代收費項目。
受委托開展研學旅行的企業或機構必須投保旅行安全相關責任保險并為參加人員投保意外險。承擔研學旅行組織、接待的相關單位(企業)、機構要對家庭困難的學生給予費用減免。探索建立政府、學校、社會、家庭共同承擔的多元化經費籌措機制,鼓勵通過社會捐贈、公益性活動等形式支持開展研學旅行。
安全保障
實施備案制度,做到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關于安全保障,各區(市)縣要制訂科學有效的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安全保障方案,實施備案制度,做到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各區(市)縣要加強管理,落實好各部門安全職責,共同做好中小學生研學旅行食品、交通、衛生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學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確認出行師生購買意外險,必須投保校方責任險,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與委托開展研學旅行的企業或機構簽訂安全責任書,并要求承辦方對使用的營運車輛和駕駛員資質進行核查,落實各方安全責任。
此外,學校組織開展研學旅行應提前擬定活動計劃并按管理權限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并告知家長活動相關信息。
*本文來源:成都商報,作者:張瑾、許雯,原標題:《成都出臺研學旅行指導意見—— 要把研學旅行納入教育教學計劃 “行走的課堂”將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