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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海南日報記者2月12日從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獲悉,為進一步做好旅游和文化系統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旅行社積極應對當年經營困難,省旅文廳日前下發通知,明確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有關問題。
根據通知,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出臺的相關政策,本次暫退范圍為全省所有已依法交納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暫退金額為依法應交標準的80%。海口、三亞、儋州、三沙旅文局受理轄區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存取事項,其他市、縣、自治縣轄區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存取事項的行政確認由省旅文廳受理。滿足暫退條件的旅行社可在2022年2月5日前交還保證金。
此外,為避免人員聚集,疫情擴散,省旅文廳鼓勵各市縣旅文局、旅行社實施不見面審批、網上辦理業務,各市縣旅文局要盡可能為旅行社提供便利服務,簡化流程。
*本文來源:海南日報,作者:趙優,原標題:《省旅文廳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暫退部分旅游服務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