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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對符合認定的旅游公共服務設施、黃浦江水岸旅游聯動旅游項目以及旅游公共服務中心的投資建設單位,根據項目服務規模和能級,按照不超過實際投資總額的3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資金將分期撥付。記者今天從虹口區獲悉,該區日前推出支持旅游企業振興措施,以加快發展商貿和旅游產業,支持旅游企業振興。
近年來,虹口區的旅行產業有了長足的發展,先后推出多條具有虹口特色的旅游線路,紅色文化旅游線、海派文化旅游線等都吸引了眾多的海內外游客,特別是北外灘地區將打造世界級會客廳,更吸引了游客們的關注,旅游產業成為熱門產業。此次,虹口區推出的支持旅游企業振興措施,將有利促進旅游企業在虹口的發展,鼓勵企業設計、開發專項旅游產品、投資建設相關旅游設施,幫助企業克服因疫情造成的暫時困難,使旅游產業有更大發展。
據了解,虹口區推出的支持旅游企業振興措施,主要為企業注冊并納稅在虹口、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文化和旅游部門認定,在重點旅游區域建設和改造旅游標識體系、旅游廁所、游客中心等旅游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黃浦江水岸旅游聯動旅游項目以及旅游公共服務中心的投資建設單位;新創建國家4A級及以上景區、國家五星級飯店、5A級旅行社的企業;設計、開發虹口區專項旅游產品、城市微旅行產品的旅行社;在虹口舉辦具有一定影響力的促進旅游產業發展的旅游活動項目;獲得國家和市級資金支持的旅游產業類的項目等。
措施規定,對于符合認定的新創建國家4A級及以上景區、國家五星級飯店、5A級旅行社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于符合認定的設計、開發虹口區專項旅游產品、城市微旅行產品的旅行社,按照參加旅游產品的人次給予10元/人的獎勵,不超過3年;對于符合認定的的旅游活動,按照不超過實際投資30%標準支持,最高金額不超過100萬元;獲得國家和市級資金支持的旅游產業類的項目,按國家和市級有關規定,給予配套資助。
*本文來源:新民晚報,作者:袁瑋、龍鋼,原標題:《虹口推出支持旅游企業振興措施:投資旅游產業項目最高資助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