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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媒體報道:“由于北京市連續出現新增新冠肺炎確診病例,6月12日晚,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第六十七次會議。會議強調,對當前防控策略措施從嚴把握,跨省旅游團、體育賽事等暫停。”
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以后,旅游業卻難以進入常態化,尤其是恢復疫情之前的常態化。還是“老調”:跨省旅游政策解禁,不等于跨省旅游市場恢復,中間要間隔相當長的時間。今明兩年,旅游市場以省內旅游為主,為此文化和旅游機構可以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縣域化
疫情之前,旅游市場宣傳營銷以及旅游企業產品組織以省市為側重點。省內旅游市場為主體后,應推動旅游目的地在宣傳營銷層面縣域化甚至鄉鎮化。
1、省市文化和旅游機構應把宣傳營銷重點放在縣區級甚至鄉鎮級,調動整合縣區宣傳部門宣傳經費,引導到旅游營銷方面,尤其引導縣區城市宣傳經費,策劃開展以縣區鄉鎮為目的地單位的宣傳營銷活動。
2、為促進文化旅游消費推出的優惠措施和消費券,應以縣區為組合單位,形成目的地優惠組合。以縣域為單位,推出組合消費券,包括景區、餐飲、住宿、旅行社等消費門類,盡量避免景區消費券在甲縣,餐飲消費券在乙縣,住宿消費券在丙縣等。建立機制,整合省、市、縣(區)等不同行政區域的消費券,形成目的地疊加效應。
3、打造縣域旅游產品和農副產品以及土特產聯合營銷宣傳機制。近一個時期,省市縣等黨政負責人“直播帶貨”風生水起,而旅行社、線上旅游企業OTA、文化旅游集團等“直播帶旅游產品”也推波助瀾,當二者聚焦在縣域目的地,土特產帶貨的“特”和特色旅游線路帶貨的“特”就可以相輔相成。現在OTA、旅行社、文旅集團等直播宣傳活動縣域特色不明顯,將來可能會造成流量上“熱鬧”,而線下目的地尤其是縣域目的地不“熱鬧”的現象。關鍵在于縣域旅游產品以及農副產品、土特產等綜合供應商的出現或者培育,未來縣域文化旅游集團、區域旅游企業等可以成為類似角色。這種組合聯合不是權宜之計,也不是臨時跨界,而是長遠考慮,因為:縣域目的地特色旅游產品和縣域目的地農副土特產的“特”本來就是一碼事。
4、線上旅游企業和旅行社組織省內游旅游產品,應重點突出縣區以及鄉鎮地方特色。比如,濰坊青州黃樓街道的多肉植物養殖產量占全國的70%以上,是典型的花卉特色鄉鎮;聊城莘縣十八里鋪鎮蔬菜種植面積和產量在全國名列前茅,是“中國蔬菜第一鎮”,這些都是優質的特色旅游產品資源,是開展現代農業旅游的潛力區域。省市文化旅游機構可以參照地理標志農產品做法推出縣域特色旅游產品,在目的地宣傳營銷過程中更側重產品端而不僅僅是目的地形象,與旅游企業形成疊加效應。
5、縣區文化和旅游機構應整合地方媒體渠道,尤其是相鄰地區自媒體渠道,這些縣區草根媒體、自媒體往往對“小鎮青年”有明顯的營銷作用。
產品化
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可以預見未來目的地景區、文化場館等普遍限定承載量并實施門票預約,這樣在未來相當長的時期內,目的地市場容量有了剛性約束和天花板,通過產品化等方式提高流量效益,提升游客目的地消費成為重要任務。
1、省市文化和旅游機構應建設目的地門票預約平臺,注意是“預約”平臺而不是“預訂”(有支付行為)平臺,整合景區以及博物館等文化設施的門票預約,方便旅游者在一個平臺上既可以預約免費的博物館、文化館門票,也可以預約景區門票。旅游設施和文化設施共享流量,本地生活(本地人參觀博物館)和異地生活(本地人周邊游)共享流量,可以均衡增加目的地市場容量。
2、出臺獎勵措施,鼓勵省內旅行社整合景區、博物館、文藝演出等資源,組合推出省內游旅游產品。將本地生活流量轉移分享到異地生活(旅游)領域,將文化設施的公眾服務流量分享到旅游市場領域,這些分享流量的法子目的地機構和旅游企業可以好好琢磨琢磨。
3、在文化旅游融合背景下,利用區域內博物館、文化館、紅色旅游景區等優質研學旅行產品資源,市縣文化和旅游機構聯合旅行社等企業,打造研學旅行產品,尤其是縣域研學產品,為本縣區中小學生提供研學產品服務。
4、推動景區發展二次消費產品項目,對非遺和文藝演出等進景區成為二次消費項目或者和景區門票組合成打包產品,給與一定補助和獎勵。將享受財政補助的的文藝演出和非遺保護項目通過產品化的辦法進入旅游市場,可以減少目的地二次消費項目的運營成本,同時在限定承載量的前提下,擴展市場容量,拉動消費。
渠道化
針對中小旅行社經營困難現狀,推動旅行社渠道化,由單一的團隊經營模式,在省內游背景下,豐富產品渠道代理模式。目的地旅游是產品,省內旅行社應該成為目的地重要的營銷渠道和產品渠道。
1、結合目的地預約平臺建設,出臺政策,鼓勵旅行社代理景區門票以及其他產品,成為景區產品代理商,豐富景區預訂渠道,促使景區產品下沉社區化,也就是城市居民在社區的旅行社門市中就可以預約預訂省內景區門票以及其他產品。
2、縣區文化和旅游機構要打造縣域目的地旅游產品代理商和渠道商體系,在旅行社中發展認證縣域旅游產品代理商,形成包括鄉村旅游產品在內的縣域旅游產品、旅游商品、特色農副產品等聯合代理機制。
3、目的地文化和旅游機構可以采取措施,鼓勵旅行社成為文藝演出等文化產品的票務代理或產品代理商,與目的地旅游產品打包形成文旅融合產品。
4、目的地文化和旅游機構鼓勵博物館、文化館、紅色旅游景區發展認證旅行社作為其研學產品代理商,研發并代理縣域研學產品。
*本文來源:微信公眾號“韋陀一杵”(ID:cn12301),作者:閆向軍,山東旅游職業學院院長,執惠專家作者,原標題:《疫情防控常態化下文化和旅游機構促進消費的措施——風起青萍言談之九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