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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一時間,滴滴等O2O用車平臺成為除用戶和專車司機之外的眾矢之的。爭議的焦點圍繞著專車合不合規的問題上。
6月4日下午滴滴公司在官方微博宣布“不得不中途取消未來兩周的‘免費坐快車’活動”,并強調是與金錢無關的原因。兩周前,滴滴公司剛剛宣布補貼10億“免費坐快車”活動。
記者致電滴滴公司,其公關部負責人回復,“一切以官方微博聲明為口徑”。
滴滴突然變卦,業內普遍認為是因為在6月2日,北京市交通委等三部門約談“滴滴專車”平臺負責人,明確指出“滴滴專車”及“滴滴快車”業務違反了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與此同時,廣滬京三地政府部門相繼發聲,意在規范互聯網專車服務。
變模糊的四方合同
“按照國家現有法律規定,任何非營運車輛均不能利用網絡信息平臺從事或變相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和出租車經營。同時,任何專車軟件公司禁止非盈利車輛介入網絡平臺。” 5月29日,廣州市副市長周亞偉在廣州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上表示。
其實,包括Uber、滴滴快車在內,用車O2O平臺是怎樣解決合法性的問題?記者調查發現,基本上都是通過租賃公司的模式。然而,租賃模式卻也存在大量盲區。
在滴滴快車大肆燒錢擴張之前,專車是通過打車平臺與汽車租賃公司、勞務輸出公司與司機共同簽訂“四方合同”的方式運營。
其中,打車軟件公司向汽車租賃公司購買汽車,勞務輸出公司提供司機,司機與打車軟件公司簽訂合同,這樣的方式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因此在出租車市場供不應求之時,互聯網專車企業得到快速發展。
但是隨著互聯網專車市場逐漸做大,行業競爭加劇,一些打車軟件公司直接與私家車車主簽訂協議,這才有了“專車究竟是不是黑車”的爭論。不過,Uber、滴滴快車等大平臺,對“四方協議”的執行相對比較嚴格。
一位Uber司機告訴記者,“優步的私家車全部要求有租賃公司掛靠,選擇哪家公司掛靠由司機自己做主。”
據前述車主介紹,廣州大大小小的汽車租賃公司有100家,收費標準不一,多為每周50-150元。“價格很便宜,提交資料走程序也不麻煩,對司機來說更像是一個能抱團取暖、增加安全感的方式。”此外,優步司機也需要向優步公司上繳每周車輛資費的20%作為平臺管理費。
不過,在1個多月之前,記者從一名優步司機處了解到“注冊人民優步的司機不需要把私家車掛靠到公司,只需要司機上傳資料,通過優步公司的審核即可運營”。
滴滴方面,一位開著私家車出來攬活的滴滴快車司機告訴記者:“滴滴快車和專車的車輛也必須掛靠至汽車租賃公司。至于掛靠哪家公司,則是由滴滴公司負責統籌。”
滴滴公司公關部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滴滴每個城市選擇的租賃公司都不同,甚至一個城市里的租賃公司也不只是一家。掛靠費用是滴滴專車繳納給滴滴公司20%的運營管理費中的一部分,滴滴快車是不需要繳納這一筆費用的。不同車輛以及不同公司的掛靠費是不同的,涉及車輛維修、保險等問題。”
前述公關部負責人還坦言,“目前市場上租賃公司的汽車和牌照數目都有限,因此在私家車掛靠上審查和管理并不嚴苛。”
“私家車無法獲得運輸經營許可證,并非營運車輛,從法理上看無法進入市場。”艾媒咨詢CEO張毅告訴時代周報記者,但“執法又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目前沒有關于如何對待互聯網專車不合法的條文。同時,國家現在大力推行互聯網產業,專車屬于新的模式,所以并沒有完全禁止,而是要將其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