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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10月30日發布的《中小學生赴境外研學旅行實施規范》規定,境外研學旅行的教育教學內容和學習時長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在境外全部行程計劃的一半。每次活動安排不宜超過2個國家,每個國家的參訪城市不宜超過4個。
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協會當日在北京發布《中小學生赴境外研學旅行實施規范》等4項團體標準,并啟動“中小學生赴境外研學旅行機構教育服務認證”和“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教育服務認證”。
其中規定,境外研學旅行活動時間一般小學生不宜超過3周,中學生不宜超過6周。課程特色可選擇或包含環保、科技、人文、自然、歷史、文學、藝術、體育等主題。
此外,《中小學生赴境外研學旅行服務機構規范》規定,境外研學旅行團隊至少配備一名境外研學領隊。境外研學領隊、帶隊教師與學生的比例,小學生團隊應不少于1:10,初中生團隊應不少于1:15,高中生團隊應不少于1:20。
參與標準編寫的華中師范大學教授謝雙玉表示,中國研學旅行學校參與率平均為33%;上海最高,達66%。目前研學旅行存在課程設計針對性弱、學段特點不突出、課程評價體系不統一等問題,需要統一標準的出臺。此次規范的起草借鑒了英國、日本、美國等地的先進經驗。
*本文來源:中國新聞網,作者:馬海燕,原標題:《中小學生境外研學旅行實施規范發布:每次不宜超過2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