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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近日,交通運輸部修訂形成《國內游輪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簡稱《指南》),從嚴從細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措施,統籌推進國內游輪航線復航、疫情防控和運輸安全工作。
《指南》要求,在復航準備期間,游輪運輸相關企業要做好風險評估,強化物資準備,并按照規定提前向相關管理部門報告。在游輪開航前,應當建立針對疫情防控工作的開航前檢查制度,明確檢查內容、責任人員和記錄要求等,加強客運站防控,加強對船員疫情防控能力的培訓和健康監測,按照“一人一冊”原則閉環加強管理。同時,還要做好旅客組織和信息登記與管理,復航初期應按照不超過乘客定額50%進行控制。在游輪航行期間,要從做好游輪通風、加強衛生安全、做好體溫監測、科學組織安排、做好防護措施、科學餐飲管理、強化上岸管理、保障航行安全等八方面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船舶抵達后,港口客運站按常態化防控要求做好旅客上岸和離站工作。
《指南》明確,游輪運輸相關企業應為受疫情影響的旅客免費辦理船票退改簽服務;港口客運站應禁止有可疑癥狀的旅客及密切接觸者登輪,并開辟專門的防疫應急通道,確保發現的可疑癥狀者及時轉運處置;游輪應綜合考慮乘客定額,留足隔離區域、隔離房間,并每日收集全國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信息情況告知旅客;乘客或船員確診后,游輪應自得到相關信息后暫停航行2周,并做好全面消殺工作,同時配合管理部門做好有關船員和旅客跟蹤通知。
《指南》指出,游輪運輸企業所在地以及游輪始發港、目的港、掛靠港所在地的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進一步落實屬地責任,強化部門主管責任,落實人員、物資、場地保障和“四早”措施,督促游輪運輸相關企業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各項要求。
*本文來源:人民網,作者:王紫,原標題:《第二版 《國內游輪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