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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1月27日,據文旅部官網消息,文化和旅游部發布2021年第一批文化和旅游行業標準的公告。公告顯示,2021年第一批旅游行業標準《旅游休閑街區等級劃分》(LB/T 082-2021)已經文化和旅游部批準,自2021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
公告顯示,旅游休閑街區是指具有鮮明的文化主題和地域特色,具備旅游休閑、文化體驗和公共服務等功能,融合觀光、餐飲、娛樂、購物、住宿、休閑等業態,能夠滿足游客和本地居民游覽、休閑等需求的城鎮內街區。
據了解,旅游行業標準《旅游休閑街區等級劃分》規定了旅游休閑街區等級劃分的依據與條件。文件將旅游休閑街區劃分為2個等級,從高到低依次為國家級旅游休閑街區和省級旅游休閑街區。公告指出,兩類旅游休閑街區應具有穩定的訪客接待量。國家級旅游休閑街區年接待訪客量應不少于80萬人次,省級旅游休閑街區年接待訪客量應不少于50萬人次。
《旅游休閑街區等級劃分》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