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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筆者從文化和旅游部獲悉,針對政協委員規范游學市場的相關提案,文化和旅游部近日答復稱“將依法設定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相關行業準入許可”。
2020年,全國政協委員、民革廣東省委會副主委熊水龍在提案中建議,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為境外游學行業的發展提供法律上的規范和指引。他呼吁,進一步明確政府相關部門責任,加強對游學亂象的執法和治理力度。
近年來,游學成為寒暑假期間旅游市場和教育市場中的熱門項目。然而伴隨而來的,還有一直呈上升態勢的游學相關投訴與糾紛。究其原因,主要是目前的游學組織機構較為混亂,除此之外,游學普遍存在重游輕學現象。
熊水龍在調研后得知,從當前市場現狀來看,教育培訓機構、旅行社、留學中介、專職游學機構、網絡電商平臺乃至個人團體等紛紛涌入了游學市場。“對旅游機構、培訓機構甚至咨詢公司等主體能否組織此類活動,目前仍缺乏明確規定。”他說。
針對提案,文旅游部日前答復表示,將繼續加強對相關法律問題的研究,力爭在《旅游法》《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修改中,就相關活動作出明確規范。對于游學市場亂象,答復指出,將持續強化事中事后部門協同監管,依法設定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相關行業準入許可,嚴查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犯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
據筆者了解,教育部、公安部、外交部和原國家旅游局曾在2012年針對游學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對中小學生出國參加夏(冬)令營等有關活動管理的通知》,規定組織中小學生參加出國夏(冬)令營等有關活動的主辦單位應是中小學校、教育行政部門所屬的對外教育交流機構或共青團、少先隊與婦聯組織,這些組織可委托持有國家旅游局許可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來承辦活動。
對此,北京工商大學旅游與營銷系副教授張運來對筆者表示,該通知界定模糊,例如怎樣的問題具體該由哪個部門監管等沒有明確,同時也沒有明確的懲罰措施,因此缺乏可操作性。
文旅部透露,接下來,發展改革、教育、公安、財政、交通、文化和旅游、食品藥品監管、保監、鐵路等部門將進一步明確職責任務、加強聯系溝通,將按照《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要求,加大對研學旅行工作的統籌規劃和管理指導,增強監管合力。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作者:文可,原標題:《文旅部將為游學設定行業準入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