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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發《“十四五”文化產業發展規劃》。《規劃》提出,到 2025 年,文化產業體系和市場體系更加健全,文化產業結構布局不斷優化,文化供給質量明顯提升,文化消費更加活躍,文化產業規模持續壯大,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進一步提高,文化產業發展的綜合效益顯著提升,對國民經濟增長的支撐和帶動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展望 2035 年,我國將建成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國家文化軟實力顯著增強,文化產業整體實力和競爭力將大幅躍升,文化產業發展質量效益、城鄉居民文化消費水平將邁上新的臺階,文化產業對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撐和帶動作用將達到新的高度。
推進文化產業創新發展,堅持以創新驅動文化產業發展,落實文化產業數字化戰略,促進文化產業“上云用數賦智”,推進線上線下融合,推動文化產業全面轉型升級,提高質量效益和核心競爭力。深度應用 5G、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超高清、物聯網、虛擬現實、增強現實等技術,推動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培育壯大線上演播、數字創意、數字藝術、數字娛樂、沉浸式體驗等新型文化業態。鼓勵傳統文化行業與互聯網平臺企業合作,規范推廣流量轉化、體驗付費、服務運營等模式。
《規劃》還提到,要構建線上線下融合、演出演播并舉的演藝產業創新發展格局,推動文藝院團、演出場所上線上云,鼓勵劇場數字化提升,促進文藝院團與互聯網平臺合作,培育 100 個以上線上演播項目。支持文化文物單位、景區景點、主題公園、園區街區等運用文化資源開發 100 個以上沉浸式體驗項目。推動數字技術與藝術創作、傳播、展示更好結合,培育 100 個以上數字藝術體驗場景。還要擴大和引導文化消費,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達到 30 個左右,建設 60 個左右區域文化和旅游消費中心城市。建設 200 個以上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達到 50 家左右,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達到 500 個左右。
推進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建設,推動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建設成為示范城市、區域文化和旅游消費中心城市。鼓勵各地因地制宜舉辦文化消費季、消費月、消費周等多種形式促進消費活動。推進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建設,優化夜間餐飲、購物、演藝、娛樂等服務,構建多樣化夜間消費場景。鼓勵建設匯集文創商店、特色書店、劇場、文化娛樂場所、博物館、美術館等的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推動傳統商業綜合體向文體商旅綜合體轉型,支持建設文化內涵豐富的高品位步行街。
同時,圍繞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大戰略。加強冰雪等特色文化發掘利用,培育東北地區經濟增長點。支持民族地區、邊疆地區文化產業發展。支持革命老區發展特色文化產業,傳承弘揚紅色文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發展海洋特色文化產業,助力海洋經濟發展和海洋文化建設。
用好中央及地方各級預算內投資、專項建設基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政府引導基金等投資工具,規范有序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推進相關產業投資基金的組建。積極爭取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加大對文化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推動文化產業基礎設施納入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范圍。做好項目謀劃和儲備,健全項目征集、遴選、發布機制,提高項目質量和管理水平,形成“實施一批、儲備一批、謀劃一批”的梯次格局,支持實施1000 個以上重點文化產業項目。國家文化與金融合作示范區達到 10 個左右。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務中心達到 20 個左右。
以下為《規劃》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