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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8月11日,據商務部消息,商務部流通發展司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城市商圈建設指南(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通知》指出,核心商圏,要根據城市規模,結合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和中小城市特點,科學確定城市核心商圈數量和規模,推動核心商圈更新改造,優化商圈網絡布局。優化商圈內步行街、特色商業街和商業型歷史文化街區等商業資 源在城市更新改造中的功能定位,增強文化展覽、休閑娛樂 等體驗功能,形成點線面有機結合的空間體系。部分商圈可結合軌道交通站點建設,建立互聯互通的地下商業空間,串聯地鐵沿線商業網點和商業街區,形成立體化商業空間布局。
其中,超大城市,主要面向全國及國際消費人群,結合超大城市特點和城市更新改造,對標國際一流商圈和商業街,吸引國內外高端商業品牌和資源集聚,提升高端購物、文化旅游、金融商務等功能,打造一批世界頂級商圈。特大城市,主要面向全市,輻射周邊地區、全國及國際消費人群。結合特大城市功能和特色,優化核心商圈功能定位和布局,推動商圈內大型商業設施升級改造,引入商旅文融合型設施,集聚高端購物、餐飲美食、商務休閑、文化娛樂等功能,形成與現代化特大城市相適應、體現城市活力的核心商圈發展格局。
《通知》還提到,要堅持優化存量。將城市商圈更新改造與城市更新相結合,立足現有城市商圈基礎,著力優化存量,盤活閑置商業資源。遵循商業發展規律,防止求大求高,避免大拆大建,做到商業環境與城市功能、居住環境相協調,業態發展和居民需求相匹配。堅持統籌協調,加強商圈與周邊旅游景點、文化場所、商務樓宇資源互動,促進商圈與市內交通、公共服務資源有效銜接,實現商圈與城市中心區、郊區新城、重點功能區、社區居民消費需求協同發展。
郊區新城區域商圈,要結合郊區新城規劃,合理建設集酒店、購物、餐飲、影視、休閑等功能為一體的綜合性商旅文商業設施。適度配置特色餐飲、休閑酒吧、藝術館等商業業態,打造主題性、特色性、文化性、情景式為一體的特色商圈,建設具有特色的標志性商業設施。
據了解,城市商圏主要指在城市一定經濟區域內,由若干個商業綜合體和商業設施構成商業集聚區,并以商業集聚區為中心向周邊擴展,具有一定消費力、集聚力和輻射力的商圈,包含核心商圈、區域商圈和社區商圈。其中,核心商圈,主要指位于城市中心區或特定區域,面向全市,輻射周邊地區、全國乃至國際消費人群,滿足高端購物、文化旅游、特色餐飲、休閑娛樂、金融商務等多元化消費需求的商圈。區域商圈,主要指位于城市區域中心,主要面向所在區域、輻射全市范圍的消費人群,滿足購物、餐飲、文化、休閑、康養、體育、娛樂等綜合性消費需求的商圈。社區商圈,主要指位于社區內部或周邊,面向所在社區消費人群,滿足步行15分鐘范圍內日常生活需求和品質消費需求的商圈(即一刻鐘便民生活圈),主要包括組團式社區商圈、街坊式社區商圈和分布式社區商圈。
以下為《通知》全文:
城市商圈建設指南
(征求意見稿)
城市商圈是城市商業的重要載體,是促進消費升級的重要平臺,是提升城市經濟活力的重要引擎。為適應新時代城市高質量發展和消費升級需要,加快推進“城市商業提升行動”,更好地指導各地分層分類、因地制宜優化城市商業布局,促進形成定位準確、分工合理、特色鮮明、適度均衡的多層級城市商圈布局,提升居民消費品質,特制定本指南。
—、適用范圍
本指南規定了城市商圈建設的總體要求、規劃布局、業態配置、環境建設、管理運營等內容,適用于指導地級以上城市商圈發展。
二、術語和定義
城市商圏主要指在城市一定經濟區域內,由若干個商業綜合體和商業設施構成商業集聚區,并以商業集聚區為中心向周邊擴展,具有一定消費力、集聚力和輻射力的商圈,包含核心商圈、區域商圈和社區商圈。
1.核心商圈。主要指位于城市中心區或特定區域,面向全市,輻射周邊地區、全國乃至國際消費人群,滿足高端購物、文化旅游、特色餐飲、休閑娛樂、金融商務等多元化消費需求的商圈。
2.區域商圈。主要指位于城市區域中心,主要面向所在區域、輻射全市范圍的消費人群,滿足購物、餐飲、文化、休閑、康養、體育、娛樂等綜合性消費需求的商圈。
3.社區商圈。主要指位于社區內部或周邊,面向所在社區消費人群,滿足步行15分鐘范圍內日常生活需求和品質消費需求的商圈(即一刻鐘便民生活圈)。主要包括組團式社區商圈、街坊式社區商圈和分布式社區商圈。
三、總體要求
(一)堅持總量控制。根據城市經濟發展水平、人口規模和消費升級需求,結合城市相關規劃,合理確定城市商圈總體規模,優化網絡布局,完善服務功能。對城市中心區商業過度飽和的商圈實行商業設施規模總量控制,嚴格控制新建、擴建商業建筑規模。重點補齊社區商業發展短板,促進城市商業適度均衡發展。
(二)堅持優化存量。將城市商圈更新改造與城市更新相結合,立足現有城市商圈基礎,著力優化存量,盤活閑置商業資源。遵循商業發展規律,防止求大求高,避免大拆大 建,做到商業環境與城市功能、居住環境相協調,業態發展和居民需求相匹配。
(三)堅持創新引領。基于城市現狀和發展需求,引入新理念、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推動城市商圈升級改造,促進商圈差異化發展,形成不同層級商圈功能和業態互補的發展格局。
(四)堅持統籌協調。加強商圈與周邊旅游景點、文化場所、商務樓宇資源互動,促進商圈與市內交通、公共服務資源有效銜接,實現商圈與城市中心區、郊區新城、重點功能區、社區居民消費需求協同發展。統籌發展與安全,著力防范化解商業集聚區安全風險,促進城市商圈高質量發展。
四、規劃布局要求
按照城市相關規劃和要求,統籌考慮城市規模、人口分布、經濟發展水平、自然條件和消費層次等因素,編制城市商圈總體發展規劃,合理安排商業網點空間布局、業態結構和發展規模,因地制宜確定不同層級商圈占地面積、輻射范圍、建設規模、功能要求、業態配置、消防設施等建設標準。
(一)核心商圏。根據城市規模,結合超大城市、特大 城市、大城市和中小城市特點,科學確定城市核心商圈數量和規模,推動核心商圈更新改造,優化商圈網絡布局。優化商圈內步行街、特色商業街和商業型歷史文化街區等商業資源在城市更新改造中的功能定位,增強文化展覽、休閑娛樂等體驗功能,形成點線面有機結合的空間體系。部分商圈可結合軌道交通站點建設,建立互聯互通的地下商業空間,串聯地鐵沿線商業網點和商業街區,形成立體化商業空間布局。
城市規模 | 人口 | 面向消費群體 | 功能布局 |
超大城市 | 常住人口 ≥ 1000 萬 | 主要面向全國及國際消費人群 | 結合超大城市特點和城市更新改造,對標國際一流商圈和商業街,吸引國內外高端商業品牌和資源集聚,提升高端購物、文化旅游、金融商務等功能,打造一批世界頂級商圈 |
特大城市 | 500 萬 ≤ 常住人口 < 1000 萬 | 主要面向全市,輻射周邊地區、全國及國際消費人群 | 結合特大城市功能和特色,優化核心商圈功能定位和布局,推動商圈內大型商業設施升級改造,引入商旅文融合型設施,集聚高端購物、餐飲美食、商務休閑、文化娛樂等功能,形成與現代化特大城市相適應、體現城市活力的核心商圈發展格局 |
大城市 | 100 萬 ≤ 常住人口 < 500 萬 | 主要面向全市,輻射周邊地區及全國消費人群 | 結合省會城市、副省級城市和一般地級市等不同層級城市的功能定位,推動商業資源向核心商圈集聚,逐步疏解批發功能,增加零售、餐飲、休閑娛樂等功能,提升消費體驗,打造多元時尚的消費中心 |
中小城市 | 常住人口 < 100 萬 | 主要面向本市消費人群 | 結合地理區位和消費特點,與城市群、都市圈中核心城市和周邊大城市分工合作、聯動發展,充分挖掘旅游、文化資源,提升休閑娛樂、特色餐飲等功能,打造與周邊城市差異化、特色化的核心商圈,提升中小型城市商業活力 |
表1 核心商圈功能布局導引
(二)區域商圈。
1.總體要求。根據城市發展定位和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做好區域商圈功能布局、空間形態、配套設施等規劃。結合老城區更新改造、重點功能區域、綜合交通樞紐和新城建設,統籌規劃區域商圈布局,從功能業態、商業特征、消費客群、消費場景等多個方面,與城市核心商圈形成差異互補發展格局。在商業服務設施短缺的重點改造區域預留充足商業發展空間。結合軌道交通樞紐建設,合理規劃開發地下商業空間,加強商業設施與軌道交通設施銜接,增強商業聚集效應。
2.空間分布。根據不同規模等級城市的相關規劃,明確區域商圈在城市中心城區、郊區新城以及重點功能區域的空間分布,形成與城市功能分區相適應、滿足本區域消費群體需求的區域商圈發展格局。
3.功能布局。位于中心城區的區域商圈,要根據不同城市規模等級和中心城區不同功能分區的功能定位,結合老城 區更新改造,提升商圈綜合性服務功能。
位于郊區新城的區域商圈,要根據大城市非核心功能疏解和產城融合、職住平衡等要求,合理確定商圈規模、功能定位和服務能級,提升購物、餐飲、休閑娛樂等功能,滿足新城居民消費需求。
位于重點功能區域的區域商圈,要根據所在功能區域的產業特點、功能定位和面向的消費群體特征,合理確定商圈功能和空間形態,提升高端購物、商務休閑等功能。
空間分布 | 功能布局 | |
中心城區 | 核心區或主中心 | 結合文物等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和老城區更新改造,突出與核心商圈互補錯位發展,充分挖掘老城歷史文化資源,優化購物餐飲、商務休閑、文化體驗等功能,實現業態更新、功能更新 |
新區或副中心 | 結合城市功能分區和消費升級,完善區域商圈的餐飲、休閑、娛樂等功能,并嫁接時尚、創意和體驗資源,實現商圈錯位經營和功能互補 | |
郊區新城 | 位于大城市郊區、 具備產城融合、職住平衡、生態宜居、交通便利等特點的新城 | 結合產業發展和消費群體特征,突出購物、休閑娛樂、生活體驗等功能,完善商業配套設施,實現更好的產城融合和更優的職住平衡,與中心城區形成良性互動、協同發展 |
重點功能區域 | 如空港新城、臨港經濟區、科學城等 | 結合功能定位,依托重點產業發展,面向高端人才、產業工人、游客等消費群體,完善高端購物、商務休閑等功能 |
表2 區域商圈空間分布及功能布局要求
(三)社區商圈。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改造提升既有社區商業配套,高標準打造新建社區商圈,打造一刻鐘便民生活圈,滿足社區居民生活需要,提升居民生活品質。
1.既有社區。充分利用傳統菜市場等存量商業網點,采取閑置廠房、倉庫、公有物業劃撥等方式,引進現代市場規劃和運營企業對其進行改造,引導商業網點在特定區域聚集。對于用房用地不足的已建社區,按照分布式社區商圈模式,配置完善商業業態,以信息化手段聯通商業資源。
2.新建社區。堅持相對集中建設原則,根據社區用地規模、周邊商業狀況、不同半徑范圍內人口數量等因素確定社區商圈開發規模和布點方式。在大型新建居住區按照生活圈理念,結合公共交通樞紐設置社區商業綜合體、鄰里中心等。
五、業態配置要求
根據城市特點和商圈發展基礎,制定城市商圈業態指導目錄,明確鼓勵類、限制類和禁止類商業業態,調整和優化業態結構,實現業態、品類和店鋪多樣性,提升業態融合度和商業品質。
(一)核心商圈。根據城市規模和消費升級需要,合理確定城市核心商圈的業態結構和品牌檔次,推動核心商圈傳統商業業態轉型升級,鼓勵發展與商圈功能定位一致的新型商業業態和商業模式。大城市(包括超大、特大城市)限制發展大型超市、倉儲式超市、商品交易市場、舊貨市場、農貿市場等業態。
類型 | 業態配置 |
超大城市核心商圈 | 鼓勵融合文化藝術、文化遺產展示、旅游購物、休閑餐飲等多種服務業態的購物中心發展,引進國際高端品牌首店、品牌旗艦店、設計師品牌集成店、主題概念店、個人定制商店等新型業態,進口商品直銷等新型商業形態 |
特大城市核心商圈 | 鼓勵發展全球精品百貨店、國際品牌旗艦店、高端特色主題商場、連鎖品牌專賣店、高端酒店、文化休閑、餐飲美食等多元化、體驗式業態,促進國際奢侈品品牌、快時尚品牌、老字號品牌和本地特色品牌集聚發展 |
大城市核心商圈 | 鼓勵傳統百貨商場、品牌專賣店和購物中心提升體驗式消費業態配比,加快發展電商線下體驗、親子體驗、文化創意等新興業態 |
中小城市核心商圈 | 結合城市文化特色和消費升級,推動傳統百貨、專賣店等業態提檔升級,積極引導專業市場升級改造和外遷,改造提升小飯店、小商鋪等業態,適度發展規模適中的購物中心、大型倉儲式超市、品牌專賣店、專業店、特色餐飲店、商務酒店等 |
表3 核心商圈業態導引
(二)區域商圈。
1.中心城區區域商圈。根據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和中小城市規模,合理確定不同城市規模的中心城區區域商圈業態配置要求。大城市(包括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中心城區區域商圈業態配置要推動傳統商業改造升級,引進新興商業業態,有序發展大型商品交易市場、大型綜合超市、舊貨市場、農貿市場等業態。有條件培育中心城區區域商圈的中小城市,要提升零售、餐飲、休閑等功能,推動專業市場轉型升級。
2.郊區新城區域商圈。結合郊區新城規劃,合理建設集酒店、購物、餐飲、影視、休閑等功能為一體的綜合性商旅文商業設施。適度配置特色餐飲、休閑酒吧、藝術館等商業業態,打造主題性、特色性、文化性、情景式為一體的特色商圈,建設具有特色的標志性商業設施,形成高品質商業配套和高標準服務配套。
重點功能區域商圈。結合空港新城、科技城等各類重點功能區規劃,重點建設高端商業綜合體,引入高端休閑娛樂、科學探險體驗、時尚發布、內外貿融合等新業態。
類型 | 業態配置 | |
中心城區 區域商圈 | 大型以上城市 | 鼓勵發展購物中心、百貨店、品牌專賣店、專業店、餐飲娛樂網點、文化休閑網點等業態,有序發展大型商品交易市場、倉儲式商場、大型綜合超市、農貿市場、舊貨市場等業態 |
中小城市 | 有條件培育區域商圈的中小城市要引入購物中心、特色餐飲等業態,推動專業市場向購物中心、大賣場轉型升級 | |
郊區新城 區域商圈 | 建設特色鮮明、業態豐富、商旅文融合的大型商業設施,發展購物中心、品牌專賣店、特色餐飲店、綜合超市等業態 | |
重點功能 區域商圈 | 發展高端酒店、特色餐飲、進口商品展小交易中心、品牌連鎖店等業態,提供便利化、高端化服務 |
表4 區域商圈業態導引
(三)社區商圈。根據社區人口規模、功能定位、區域特點和新老社區選擇社區商業中心、社區購物中心、社區商業綜合體、鄰里中心等不同的社區商業模式。加強社區商圈基本保障型商業網點配置,重點配齊菜市場(店)、生鮮超市、綜合超市、社區超市、便利店、餐飲(含早餐)、美容美發、藥店、洗染、維修、家政服務、養老服務、再生資源回收點。完善社區商業物流配送設施,鼓勵商業企業與電子商務、快遞企業合作,發展店鋪自提、配送到柜及以實體店為基地送貨上門等業務,健全預約服務、上門配送、物品接收、維修、洗衣等便民服務功能,完善社區便民服務網絡。
類型 | 業態配置要求 | 建設布局要求 | |
基本保障業態 | 品質提升類業態 | ||
組團式或集聚式:以 一個或多個社區商業綜合體、便民商業中心等綜合性商業設施為核心,零散商業網點為補充,滿足社區居民及部分流動消費者生活消費需求的商業發展形態 | 引進品牌企業、擴充現有網點功能,結合發展實際,按照商業性、類公益性的分類,明確不同生活保障業態的屬性,建立商業網點設施目錄或清單。主要為滿足社區居民一日三餐、生活必需品、家庭生活服務等基本消費需求的業態,包括便利店、綜合超市、菜市場、生鮮超市、早餐店、洗染店、美容美發店、照相文印店、家政服務點、維修點、藥店、郵政快遞綜合服務點、再生資源回收點、前置倉等 | 按照社區發展基 礎和居民消費需求,引進知名品牌連鎖企業。優先發展對居民生活品質提升最迫切需要的老年康護、特色餐飲店、運動健身房、書店書吧、幼兒托管等業態,綜合發展蛋糕烘焙店、新式書店、運動健身房、培訓教育點、旅游服務點、保健養生店、鮮花禮品店、茶藝咖啡館、寵物服務站等業態 | 新建小區應堅持相對集中原則,優先考慮發展組團式商業形態,重點建設改造社區商業綜合體、購物中心、便民商業中心、養老服務中心等,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和同步交付 |
街坊式或街區式:沿街道以條狀形式相對集中配置商業設施,以滿足社區居民生活消費需求為主 的商業發展形態 | 既有小區要充分利用閑置廠房、倉庫、公有物業劃撥等方式,重點補齊商業設施短板和提升現有設施水平 | ||
分布式或分散式:受用地等客觀條件限制,利用分散的社區商業設施建設便民網點的商業發展形態 | 商業設施配備相對齊全的社區應重點優化調整業態組合,加強新業態、新服務引進,拓展商業功能,提升服務水平 |
表5 社區商圈業態導引
六、環境建設要求
堅持商住分離、人車分流、立體開發、集中打造的建設理念,將商圈布局與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地標、美化城市景觀相結合,優化城市商圈建筑風貌、人文景觀、生態環境、交通組織和公共設施,提升城市商業形象。
(一)建筑風貌。城市商圈建筑風格應體現城市定位和地域文化特色。新建、改建或擴建的商業建筑,其高度、建筑密度、容積率等規定性指標應符合城市設計、片區詳細規劃的要求,建筑立面、材料、色彩、功能等引導性指標應與整個商圈風貌和周邊環境相協調,且不得影響和破壞文物等歷史文化遺產及其環境安全。
(二)交通組織。城市商圈要結合城市更新改造,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系統,實現人車分流、機非分流。推動各類公共交通站點與商業設施結合設置,減少商業人流對周邊交通的影響。加強商圈停車場設施建設,提高大型商業網點停車設施配置標準,鼓勵各類商業設施開發地下停車場、立體式停車場,推廣智能停車引導系統。商圈內有條件的停車場應設立新能源汽車充電樁。
(三)智慧建設。因地制宜、按需施策,穩妥推進智慧商圈建設。有條件的城市可開展智慧商圈建設試點示范,加強移動互聯網、無線網絡等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等新技術應用。推動商圈數字化改造,豐富智能化場景應用。建設商圈大數據平臺, 運用大數據技術加強消費互動和運行監測,規范采集客流、車流、物流、資金流等數據,定期發布商圈客流、業態、品牌分析報告,為商家精準營銷和服務提供信息支撐。
(四)公共設施。堅持“緊湊型”規劃理念和建設方針,緊湊型布局商業設施、公共空間與設施,建設舒適休閑的室內空間和商業街等公共空間,集約利用土地。合理設置休息設施、標識設施、無障礙設施以及綠化景觀、人文景觀設施等,優化商業空間環境,提升商業形象。完善商圈消防安全保障,按照標準需求建設消防基礎設施,滿足滅火救援需要。
核心商圈 | 區域商圈 | 社區商圈 | |
建筑風貌 | 商業建筑與周邊環境相協調,有條件的商圈建筑風格要與地方特色文化相融合,新建建筑應符合綠色建筑標準 | 商業建筑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建筑風格要突出時尚化、特色化,新建建筑應符合綠色建筑標準 | 商業建筑要突出便利化、生活化,新建建筑應符合綠色建筑標準 |
交通組織 | 科學設計道路交通,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系統;完善停車場設施,引入停車誘導系統等智能化信息管理手段;合理規劃建設人行系統,積極建設空中廊道系統,打通交通微循環,消除城市主干道對商業設施的隔斷,保障各商業街區的連續性 | 鼓勵城市公共交通場站與商業設施結合設置、綜合開發;完善停車場設施,根據實際情況在部分路段劃分限時停車位,合理規劃臨時停車區;完善商圈周邊慢行系統,靈活釆用地下通道、過街天橋、空中連廊等通行方式跨越路口或建筑 | 增加步行、自行車綠色慢行通道,并設置非機動車停車場,保證商業地段的可達性和暢通性。加強商圈周圍共享單車管理,合理設置停放站點 |
智慧建設 | 加強移動互聯網、無線網絡等基礎設施建設,有條件的商圈應積極推廣移動互聯網應用。建立商圈統一的綜合管理平臺,推動商圈內商業、父通、金融等智能協同管理 | 加強移動互聯網、無線網絡等基礎設施建設,有條件的商圈應積極推廣移動互聯網應用。推進智能巡 邏車、智能停車場等智能化設施和設備應用 | 統一建設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商聯體智慧服務平 臺(小程序或移動應用),為居民提供商品和服務搜索、信息咨詢、地理導航及線上發券、線下兌換等免費服務。推動接入智慧城市和基層管理服務平臺 |
公共設施 | 配置一定規模的公共活動空間,優化景觀設計,有條件的商圈可配置景墻、廊架、雕塑小品等景觀,米用地面綠化、立體綠化、空中綠化等手段,豐富綠化層次。合理配置休息設施、無障礙設施、消防設施等,提升商圈人性化、精細化服務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 合理配置商業街、廣場等公共空間,提高綠地、道路等公共空間占地比例,加強人文景觀和生態景觀 設計,配置一定數量的涼亭、花壇、樹木、噴泉、雕塑以及無障礙休息座椅等休閑功能設施和消防基礎設施 | 組團式和街坊式社區商圈應結合實際需要,配置一定的公共空間,設置一定數量的花壇、樹木以及無障礙休息座椅等,建設社區微型消防站 |
表6 城市商圈環境建設導引
七、管理運營要求
(一)強化約束規范。編制城市相關規劃要與商業網點布局有機銜接,明確商業網點用地的空間位置、建設規模、使用性質以及建設要求等規劃條件。加強對商業項目建成后產權分割的控制,嚴控房地產開發商分割產權銷售行為。對社區商業項目進行實時優化和動態調整,堅決制止和糾正不按規定建設配套商業設施、隨意改變配套商業用房規劃用途性質的行為。
(二)創新治理模式。創新管理和服務模式,探索建立政府指導、行業自律、業主自治、社會監督、群眾評議的治理模式。統籌整合商圈內政策、制度、規范、規章等,優化對商圈的指導和管理工作。鼓勵商鋪業主、入駐商戶發起成立自律組織,鼓勵建立商圈服務標準,提升商圈知名度和影響力。加強商圈消防安全管理,鼓勵建立商圈消防安全管理服務標準。
(三)加強誠信管理。倡導誠信經營、守信服務的興商理念,積極開展誠信經營承諾示范、誠信興商宣傳等系列活動,不斷優化商圈經營秩序。有條件的商圈可建立商戶信用等級評價機制,按照信用等級進行分類管理,實施優勝劣汰、獎優罰劣,引導商戶提供規范優質服務。
(四)規范環境秩序。加強商圈內市政設施、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容環境等日常管理。優化商戶門店招牌、戶外 廣告設置、戶外燈飾設置、臨時占道等管理,探索推行商戶告知承諾制。加強對噪音、餐飲油煙、污水、廢棄物等污染問題的管理,保持商業網點整潔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