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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國家信息中心旅游規劃研究中心課題組按照旅游衛星賬戶方法,以國家統計局、國家旅游局正式公布的各年度統計公報、相關年度旅游抽樣調查、統計年鑒數據為基礎,測算了我國旅游產業對GDP直接和綜合貢獻。
一、主要測算結果
本次測算,將旅游產業對GDP的貢獻,分為直接貢獻和綜合貢獻(直接貢獻+間接貢獻)。測算結果顯示:(1)2013、2014兩年旅游產業對GDP直接貢獻都超過7%,旅游產業對GDP綜合貢獻都超過10%。(2)旅游產業間接帶動增加值超過15000億元,對GDP增長拉動點數在1%左右,對GDP增長率貢獻超過10%。在間接帶動各產業中,對第三產業的帶動作用最大,其次是二產、一產。(3)交通運輸、住宿、旅游購物、餐飲等四個行業對旅游業增加值貢獻近90%。
二、測算方法與數據來源
采取2008版旅游衛星賬戶方法,以國家統計局和國家旅游局編制完成的2004年旅游衛星帳戶相關比例系數為基礎。
由于第三次經濟普查數據還沒有完全公布,2012年投入產出表還沒有編制完成。此次測算,無法完全按照旅游衛星帳戶體系進行核算,只能利用現有的國家發布的權威數字進行估算。在公布第三次經濟普查數據后,可依據旅游衛星帳戶體系重新進行完全核算,并比較前后差距,形成完全核算為基礎,簡單測算為常態,動態調整為補充的測算體系,并形成輔助旅游產業增加值測算的數據庫。
在采用旅游衛星賬戶框架和方法進行測算研究中發現,我國旅游統計數據與國家統計數據存在幾方面的嚴重不匹配,導致目前旅游產業對GDP的貢獻的統計測算明顯比實際貢獻明顯小。同時,我國2004年旅游衛星賬戶采用1999年版,測算范圍界定比2008版要窄。
國內旅游者人數統計數字與我國交通客運量等宏觀數據不相匹配。本次測算對此不匹配進行結構性調整,即以交通運輸部門的旅客運輸量為基礎,把非旅游活動人數,折成旅客運輸量口徑后,從旅客運輸量中扣除,再將剩余的旅客運輸量,重新折算成旅游口徑的游客人次數,以求能得到較為接近實際的國內游的游客數量。其次,在抽樣調查時,無論是被調查者,還是絕大多數國人的潛意識中,游客人次數局限在個人的度假、休閑、觀光游覽等,探親訪友、教育培訓、衛生和醫療保健、宗教或朝圣、購物、中轉及其他目的所引起的個人旅游消費,以及公、商務的旅游(旅行)活動等遺漏突出。
因此,本次測算,以旅游衛星賬戶分析框架為基礎,重點解決數據結構性不匹配,以補充漏項、缺項為重點,進行結構性測算。
以國家旅游局、國家統計局、教育部等正式公布的各年度統計公報、各年度旅游抽樣調查、各年度統計年鑒為基礎,采用2007年投入產出表(2012年投入產出表尚未公布)進行核算。以2004年旅游衛星帳戶確定的特征產品、特征產業、旅游者分類等為基本分析框架。總產出中旅游相關份額比例系數,以2004年旅游衛星帳戶抽樣調查結果為基礎,通過專家打分對系數進行適當調整。按照旅游抽樣調查資料中的人均花費、及消費結構,推算旅游者消費總額、消費比例。將其視為旅游相關產業的旅游直接產出,結合國家統計局正式發布的2007年投入產出調查資料,推算出2013年旅游各相關產業的直接總增加值(現價,含稅)。將各相關產業加總后得到2013年中國旅游產業的直接總增加值(現價,含稅)。將所推算的2013年全國旅游相關產業的直接總增加值(現價,含稅),除以2013年國內生產總值(不變價),獲得旅游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份額。
三、數據比較分析
(一)目前測算的旅游業對GDP的綜合貢獻值還比較保守
1.按最嚴格的標準把旅客運輸量折算成旅游者數量。根據世界旅游組織旅游衛星帳戶統計口徑,在把入境過夜旅游者、出境旅游者、國內旅游者從旅客運輸量中扣除時,都按照6次、4次等多次換乘進行換算。在扣除外出打工求職人次數時,在計算群體規模、換乘次數、往返次數時,都按照偏大數字進行計算。如從旅客運輸量中扣除高校畢業生求職時,按照3次外出求職、1次赴就業崗位,中途換乘1次來換算成旅客運輸量。此外,根據2014年全國旅游抽樣調查資料,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出游交通花費為309.5元(旅游過程中的全部交通花費),農村居民出游交通花費為152.0(旅游過程中的全部交通花費),這些花費明顯偏低,但本次測算沒有提高人均交通花費。
2.公共財政支出、教育培訓等費用未進入測算范圍。此次測算,主要是從旅游者消費的角度來反推旅游產品的總產出,還未考慮政府部門,以及博物館、文保單位、旅游學校等事業單位的財政撥款。旅游相關的公共財政支出、旅游教育培訓費用,以及所帶動的相關消費沒有進入測算范圍。按照2013年全國財政支出決算表,篩選出與旅游產業相關的財政支出決算,約有1.778萬億元(不包括教育支出)的費用與旅游消費(包括公務出行、會議會展、醫療保健等)相關。根據國家教育部統計公報、《大學生藍皮書:中國大學生生活形態研究報告(2013)》相關數據計算,由純粹的旅游產業所引起的教育、培訓花費總額約300億元。
3.非貨幣實物消費未進入測算范圍。個人第二套住房等度假設施、東道主接待客人等很多非貨幣實物消費未納入測算,如在度假宅邸自己生產的貨物(蔬菜、水果、野味、魚等),或者娛樂活動(園藝、狩獵、釣魚等)中得到的貨物的虛擬價值,以及東道主為接待客人增加食品、公共事業、邀請和禮物等方面支出的凈費用,由于客人沒有支出,所以無法計算進住宿、餐飲、購物等方面的旅游消費。
(二)由于流動性極強的“大國”效應,我國旅游產業對GDP的貢獻比國際平均水平高
據世界旅游與旅行理事會(WTTC)發布報告,全球2014年旅游和旅行對GDP直接貢獻2.36萬億美元,約占全球GDP比例的3.1%。2014年旅游和旅行對GDP的綜合貢獻達7.58萬億美元,約占全球GDP的9.8%。我國旅游產業對國民生產總值的綜合貢獻率相差不大,都在10%左右。但直接貢獻相差較大,2013年旅游產業增加值占GDP比例(7.05%)要比世界旅游與旅行理事會發布的數字高出一倍。
主要原因在于:我國人口基數大,居民流動性強,有多重“大國效應”。就業、醫療、教育等資源分布不均衡,加劇了中國人口的空間流動性。中國傳統文化(探親回家等)也在一定時段內加劇了空間流動性。2013年,國家交通運輸部門發布的旅客運輸量為212.2億人次,其中,鐵路客運量210.6億人次,水運客運量2.35億人次,民用航空客運量3.54億人次。而2013年國內游客和入境游客的合計數,只占交通部門旅客運輸量的15.6%,即使再加上出境游客人數,也只占16.1%,占比明顯太小。另一方面,我國旅游業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間接貢獻效應還有待釋放,綜合帶動作用與發達國家還有差距。
(三)2013、2014年數據高于2004年的原因
與2004年旅游衛星帳戶數據相比,2013年旅游接待人數增加6.756倍,旅游產業增加值增加6.4倍(不變價增加值為5.91倍),旅游綜合收入增加6.3倍。除了2008版旅游衛星賬戶統計口徑的拓展外,旅游產業增加值變化巨大,主要緣于以下幾個方面:
1、旅游產業高速發展,快于同期GDP的增長速度。2014年旅游增加值占GDP比例比2004年測算的數據要高很多,首先是由于旅游業快速發展,十年旅游業發展速度比GDP增長速度年均高7.1個百分點,使得旅游業在國民經濟中的貢獻比例本身就會大幅增長。2004年到2014年,國內旅游出游人數從11.02億人次,到2014年達到36.1億人次,內旅游出游人數翻了兩番多,,年均增長12.6%。國內旅游消費總額從2004年的4711億元,迅速增長到2014年的33807億元,是2004年的7倍,十年年均增速達到21.8%,大大高于居民消費(年均增長13.75%)、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14.75%)的增速。
2、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居民旅游消費快速增長。2013年全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為2004年的3.03倍、2.861倍。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由47.2%下降到37.7%,城鎮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由37.7%下降到35%。
3、10多年來,我國產業結構發生了巨大變化。第三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04年的41.20%,到2013年的46.90%,2014年達到48.20%。2004年旅游產業增加值占第三產業增加值的比重為9.79%,按照新測算的旅游產業增加值計算,2013年旅游產業增加值占第三產業增加值的比重約為15.02%,2014年達到14.78%。2013年、2014年,旅游產業對第三產業的增長拉動點數為0.0160、0.0193。考慮價格變化因素,按照2013年第三產業增加值指數(1978年=100)3576,除以2004年第三產業增加值指數(1978年=100)則為1416.2,2013年旅游產業增加值約為2004年的2.536倍。
四、相關工作建議
(一)科學抽樣調查,確定換乘次數及剝離系數
通過全面系統的抽樣調查,對不同類型游客,以及不同類型的旅客,在進行求職、出游過程中的換乘次數能夠更加準確,從而使全國旅游接待人數與國家客運總量的宏觀數據能夠匹配。對旅游者的抽樣調查需要根據《2008年國際旅游統計建議》,擴大抽樣范圍,把教育與培訓、購物、以及參加會議、參加演出、體育賽事等各類旅游者包括在內。從而更加科學的從旅游相關行業的總產出中,剝離旅游部分。
(二)建議調整旅游統計數據,使其與宏觀數據相匹配
2013年,全年實現旅游業總收入2.95萬億元人民幣,全年國內生產總值568845億元,直接將旅游業總收入除以當年GDP,為5.19%,如果再扣除中間消耗(如按50%轉化率),占比才為2.59%,數據太小顯然不匹配。建議參照2008版世界旅游組織衛星帳戶,調整旅游統計口徑,使旅游產業統計數據與旅客運輸量等宏觀數據相匹配。
(三)建議研究發布國家旅游產品、產業分類標準
隨著旅游產業與其他產業的融合發展不斷深化,各種新的旅游產品和業態不斷涌現,旅游業邊界更加模糊,更加迫切需要研究論證和發布國家的旅游產品份分類和旅游產業分類標準。建議國家研究和發布中國旅游產業特征行業與特征產品分類標準及詳細說明,并修改旅游調查統計制度(將旅游互聯網企業等納入統計體系等)。
(四)建立旅游衛星賬戶模擬數據庫,動態發布旅游產業數據
下一步,根據2008年、2013年第二次、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及2007年、2012年全國投入產出表,結合2004年中國旅游衛星帳戶主要核算表,按照中國旅游衛星帳戶特征產業、特征產品等目錄,補充、還原2004年、2008年、2012年、2013年等幾個年份的基礎數據,做出基準年份的衛星帳戶核算體系。同根據這幾個年份的基礎數據,用計量方法測算出其他年份的數據體系,形成中國旅游衛星帳戶模擬數據庫,實現旅游衛星帳戶核算的動態化。
(五)建議開展旅游經濟普查工作
在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在服務業整個統計調查十分薄弱的背景下,建議啟動首次全國性的旅游經濟專項普查工作,并動員全國各地旅游部門和旅游院校、旅游企業參與該旅游經濟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