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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近日,據云南文旅廳網站消息,為規范和引導旅游民宿發展,充分發揮行業標準的引領示范作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辦公室近日印發《云南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和復核實施方案》。
《方案》提出,“必備項目檢查表”分別規定了丙級、乙級、甲級旅游民宿的必備項目。“一般要求評分表”規定了各級民宿得分標準,該表共200分,由環境和建筑(30分)、設施和設備(60分)、服務和接待(60分)、特色和其他(50分)四大項組成。丙級四大項總分最低得分率40%,乙級、甲級規定各大項最低得分率:乙級60%、甲級80%。
《方案》還提到,旅游民宿取得等級后,民宿主人每年度應對照標準進行自我評估,針對存在的問題自查自糾,報相應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丙級民宿報州市級評定機構,乙級、甲級民宿報省級評定機構)備案,相應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根據上報材料按比例組織抽查。因發生環境和建筑、設施和設備、服務和接待、特色和其他的變化,導致達不到原等級標準要求的,應按原程序重新申請評定。
旅游民宿取得等級滿3年后,由相應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丙級民宿由省級評定機構,乙級、甲級民宿由國家級評定機構)進行復核。對復核結果達不到相應等級標準的旅游民宿,相應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限期整改、取消等級的處理,并對外公布。整改期限不超過6個月,復核被取消等級的旅游民宿,自取消等級之日起3年后,可重新申請評定。
據了解,旅游民宿等級證書和標牌由全國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統一制作,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委員會頒發。每塊等級標牌的編號,與相應的等級證書號一致。每家旅游民宿只可申領一塊等級標牌。標牌破損或丟失的,應及時報告,經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委員會查明屬實后,向全國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申請換發或補發。因更名需更換證書的,旅游民宿可憑有關證明文件進行更換,同時須交還原證書。旅游民宿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與所列情況或復核不達標的,由相應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立即取消等級,收回其等級證書和標牌。
以下為《實施方案》全文:
云南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和復核實施方案
為規范和引導旅游民宿發展,充分發揮行業標準的引領示范作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 065-2019)及第1號修改單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定本方案。
一、省級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職能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負責省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 065-2019)及第1號修改單的宣傳、貫徹和實施。云南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委員會作為云南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人員組成如下:
主 任:楊 澄 省文化和旅游廳副廳長
委 員:李 力 省文化和旅游廳行業管理處處長
董小華 省文化和旅游廳行業管理處四級調研員
李瑜敏 省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任
省旅游業協會秘書長
竇志萍 省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副主任
符繼紅 云南旅游職業學院副院長
習樹功 麗江市旅游標準化服務中心主任
楊彥鋒 北京聯合大學旅游學院副研究員
楊 毅 云南報業集團就愛去旅游傳媒公司副總經理
下設辦公室在廳行業管理處,由李力兼任辦公室主任,董小華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負責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 065-2019)及第1號修改單和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委員會要求,組織開展全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相關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一)指導各州市宣傳、貫徹和實施《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 065-2019)及第1號修改單;
(二)負責執行全國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部署的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和復核相關工作;
(三)負責組建、培訓和管理全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和復核專家隊伍,推薦云南省全國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和復核專家;
(四)負責指導、初審和推薦云南省申報乙級、甲級旅游民宿;
(五)負責評定和復核云南省丙級旅游民宿,向全國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報備評定和復核結果。
二、州市級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職能
各州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負責本州市《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 065-2019)及第1號修改單的宣傳、貫徹和實施,根據本州市實際情況組建州市級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報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委員會后開展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一)負責制定本州市《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 065-2019)及第1號修改單的宣傳、貫徹和實施辦法;
(二)負責執行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委員會安排部署的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和復核相關工作;
(三)負責組建、培訓和管理本州市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和復核專家隊伍,推薦本州市省級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和復核專家;
(四)負責指導、初審和推薦本州市申報丙級旅游民宿。
三、乙級、甲級旅游民宿評定程序
(一)申請。申請評定乙級、甲級的旅游民宿主人對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 065-2019)及第1號修改單,向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委員會遞交申請材料,包括:旅游民宿等級評定申請報告,消防、衛生、市場監管等相關證照復印件,無違法違規行為承諾書等。
(二)初審和推薦。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委員會受理申請材料后,嚴格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 065-2019)及第1號修改單要求,在30個工作日內對申報旅游民宿進行初審和指導。對符合要求的旅游民宿,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委員會向全國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遞交推薦報告。
(三)評審、公示、發布和申訴。全國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對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委員會推薦的旅游民宿進行評定、審核、公示和發布,并接受對評定過程及結果有異議旅游民宿主人的申訴。
四、丙級旅游民宿評定程序
(一)申請。申請評定丙級的旅游民宿主人對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 065-2019)及第1號修改單,向本州市級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遞交申請材料,包括:旅游民宿等級評定申請報告,消防、衛生、市場監管等相關證照復印件,無違法違規行為承諾書等。
(二)初審和推薦。州市級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受理申請材料后,嚴格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 065-2019)及第1號修改單要求,在30個工作日內對申報旅游民宿進行初審和指導。對符合要求的旅游民宿,州市級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向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委員會遞交推薦報告。
(三)評定。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委員會收到州市級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的推薦報告和旅游民宿等級申請材料后,在30個工作日內對推薦的旅游民宿進行資料初審。未通過資料初審的旅游民宿,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委員會書面通知州市級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通過資料初審的旅游民宿,由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委員會委派2-3名評定專家進行現場檢查,在24-36小時內完成檢查并形成打分表、檢查報告等結果,提交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委員會。
(四)審核和公示。現場檢查結束30個工作日內,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委員會對現場檢查結果進行詢問、評審。評審達到丙級標準的旅游民宿,由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委員會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旅游民宿名稱、通過資格審核時間、評定檢查時間、評定專家名單等。評審未達到丙級標準的旅游民宿,應根據評定反饋意見進行整改并重新申請評定。
(五)發布。公示合格的旅游民宿,評定結果報全國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備案后發布,授予相應等級證書和標牌。全國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可對丙級旅游民宿的評定進行核查。
(六)申訴。申請丙級評定的旅游民宿主人對評定過程及結果有異議的,可向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委員會申訴。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委員會核查后作出裁決并予以答復。
五、旅游民宿等級評定要求
旅游民宿等級評定依據《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 065-2019)及第1號修改單進行。
(一)附件1“A 必備項目檢查表”。該表分別規定了丙級、乙級、甲級旅游民宿的必備項目,申報相應等級的旅游民宿每個項目應達標。
(二)附件2“B 一般要求評分表”。該表共200分,由環境和建筑(30分)、設施和設備(60分)、服務和接待(60分)、特色和其他(50分)四大項組成。丙級四大項總分最低得分率40%,乙級、甲級規定各大項最低得分率:乙級60%、甲級80%。
旅游民宿取得等級后,民宿主人每年度應對照標準進行自我評估,針對存在的問題自查自糾,報相應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丙級民宿報州市級評定機構,乙級、甲級民宿報省級評定機構)備案,相應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根據上報材料按比例組織抽查。因發生環境和建筑、設施和設備、服務和接待、特色和其他的變化,導致達不到原等級標準要求的,應按原程序重新申請評定。
六、旅游民宿等級復核
旅游民宿取得等級滿3年后,由相應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丙級民宿由省級評定機構,乙級、甲級民宿由國家級評定機構)進行復核。如因正在進行大規模裝修改造或者其他原因而暫停營業的旅游民宿,可以在復核當年前提出延期申請,經查屬實后,相應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可予以適當延期。
對復核結果達不到相應等級標準的旅游民宿,相應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限期整改、取消等級的處理,并對外公布。整改期限不超過6個月,復核被取消等級的旅游民宿,自取消等級之日起3年后,可重新申請評定。
等級旅游民宿復核處理意見及依據:
(一)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相應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應作出“限期整改”的處理意見。
丙級:“表A.2丙級旅游民宿必備項目檢查表”達標,“表B 一般要求評分表”中四大項總分最低得分率低于40 %、高于30%。
乙級:“表A.2乙級旅游民宿必備項目檢查表”達標,“表B 一般要求評分表”中任一大項最低得分率低于60%、高于50%。
甲級:“表A.3甲級旅游民宿必備項目檢查表”達標,“表B 一般要求評分表”中任一大項最低得分率低于80%、高于70%。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相應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應作出“取消等級”的處理意見。
丙級:“表A.1丙級旅游民宿必備項目檢查表”不達標;或“表B 一般要求評分表”中四大項總分最低得分率低于30%。
乙級:“表A.2乙級旅游民宿必備項目檢查表”不達標;或“表B 一般要求評分表”中四大項任一大項最低得分率低于50%。
甲級:“表A.3甲級旅游民宿必備項目檢查表”不達標;或“表B 一般要求評分表”中四大項任一大項最低得分率低于70%。
七、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和復核專家
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和復核專家隊伍由旅游民宿及相關行業專家、行業協會代表、民宿經營者等組成。專家應有較高的政策水平、較強的法治觀念、良好的思想品德,熟悉旅游民宿行業,全面掌握《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 065-2019)及第1號修改單,有較好的分析判斷能力和表達能力。
省級專家由各州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向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委員會推薦,經資格審核合格后予以聘任,任期3年。專家受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委員會委派開展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和復核工作。州市級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和復核專家隊伍由各州市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負責組建。
各級旅游民宿評定機構和專家在旅游民宿等級評定過程中要嚴格遵照工作程序,遵守工作紀律,清正廉潔,恪守職業道德。對違反工作程序和紀律的專家,由相應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及時予以撤換;對違反工作程序和紀律的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由相應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及時予以處理,處理結果報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委員會備案。
八、旅游民宿等級證書和標牌
旅游民宿等級證書和標牌由全國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統一制作,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委員會頒發。每塊等級標牌的編號,與相應的等級證書號一致。
每家旅游民宿只可申領一塊等級標牌。標牌破損或丟失的,應及時報告,經省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委員會查明屬實后,向全國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申請換發或補發。因更名需更換證書的,旅游民宿可憑有關證明文件進行更換,同時須交還原證書。
旅游民宿等級標牌應置于旅游民宿公共區域顯著位置,接受公眾監督。旅游民宿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與《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 065-2019)5.4.3所列情況或復核不達標的,由相應旅游民宿等級評定機構立即取消等級,收回其等級證書和標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