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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臺灣從上個世紀60年代開始,由政府自上而下地啟動了“社區發展”政策,以應對快速城市化帶給臺灣社會的諸多問題。
80年代,在臺灣政治體制轉型的過程中,臺灣的各類社會運動風起云涌,其中不乏民眾用激烈的手段去實現自己的訴求。
到了90年代初,有一批曾經的街頭運動的參與者開始意識到,激進的社會運動往往只有“一時”之功,卻難以從根本上塑造和改變社會文化,從而推動真正的社會進步。他們于是轉而將注意力投向基層的社區,協助在地居民用參與式的方式,動員在地的資源,解決本社區的問題。
如今,在臺灣近8千個村里中有幾乎一半的社區都參與了社區營造。雖然不同類型的社區所做的社區營造有所差異,但它們也帶來了一些共同的經驗可以供借鑒。
1.將社區歷史文化的發掘作為社區營造的第一步
在傳統的社區中,共同的信仰是凝聚社區感的重要元素,發掘社區歷史文化的過程正是重新發掘共同信仰的過程,社區居民能夠在這一過程中增強社區感,培養共同的社區營造愿景,并從中發現社區所具備的優勢和資源。
最典型例子的莫過于埔里鎮魚池鄉大雁村的山楂腳社區。這是一個在9.21地震中損毀嚴重又深陷老齡化的社區,社區居民自行創作了一幅百米馬賽克拼圖墻,記述了村民們對社區的共同記憶,也在集體參與中找回了瀕臨瓦解的社區感。
2. 社區產業是社區營造的主軸
社區產業弱化是社區凋敝最重要的原因之一。當資源和工作機會都越來越多地集中于都會區,大量的傳統社區淪為單純的消費市場而在市場經濟中被動地裹挾前行。
唯有復興了在地經濟,才有可能創作出工作機會和發展前景,才能留住年輕人,社區營造才可能有持續的力量,居民的參與也才會有持久的動力。
同樣以山楂腳社區為例,當地再造了傳統的紅茶產業,帶動了社區復興;而兩個原住民部落的社區產業發展則吸引了更多的年輕人返回部落。
社區產業的發展對于社區營造的另一層意義在于為社區提供了發展所需的共同資源,社區中被開掘出的資源也反過來支持了社區產業的永續發展。
3. 社區營造需能有效地盤活在地資源
任何一個社區都有自己的資源,重要的是是否會被發現和認知。
桃米村的生態資源得天獨厚,全臺灣有29種青蛙,桃米就發現了23種,全臺灣有143種蜻蜓,桃米能看見的就有49種之多,然而這些資源長久以來并不為在地居民所認知——在他們過往的觀念里,青蛙除了做自己的盤中餐和喂鵝,再沒有別的什么用途。
山楂腳社區居民利用地震產生的碎瓷破瓦創作出的拼貼畫讓人動容,而他們所復興的紅茶產也只有在充分發掘當地的紅茶文化的基礎上才有可能發展壯大。社區最大的資源其實是在地的居民。
桃米村在9.21地震后不久即動員居民動手清溪,開始了社區自我重建的過程。在一列的參與中,社區居民中建筑、園藝等方面的人才開始涌現,進而成立了桃米的社區工班。
這些人也成為后續社區營造的中堅力量,他們在工作中結成的“戰斗友誼”也成為后來化矛盾堅定前行的有力保證。
4. 社區營造的重要原則是“在地參與”
仍以桃米村為例,他們開創了“雇工購料”的社區營造模式,由在地居民參與設計社區真正需要的工程,由社區工班來實施,并充分利用在地原材料。
如今,社區內的茅埔坑溪的河道修復、濕地改造和竹橋、蜻蜓流籠、蛙樹屋、涼亭等具有濃郁地方特色的建筑,無一不是在地居民參與的成果。
這種“在地參與”的價值不僅在于使社區營造真正實現for the people和of the people,從更高的層面來看,也是一種積極的民主實踐,體現出了在地居民對于社區和社區事務的主動權,并在實際參與營造的過程之中訓練了民主決策的技能。這大概也是臺灣的民主轉型可以從“激進”走向“基進”的一種保證。
5. 社區營造要能做到“以點撬面”
社區可以看作是一個小型社會,其中存在諸多相互關聯、錯綜復雜的問題。做社區營造既不能“只顧一點不計其余”,也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而要能夠找到一個關鍵點發力,帶動多個議題,從而撬動整個社區面。
所謂“社區總體營造”,“總體”二字指的就是社區營造首先要根據在地特色,從單一角度切入,再帶動其他相關項目,逐漸整合成一個總體的營造計劃。如新港文教基金會便是從文藝演出開始,帶動了語言學習、民宿產業、國際交流、文藝展示等相關議題,進而擴散至社區營造的各個方面。
而桃米社區則將“青蛙叫做老板”,開創了生態旅游,也以此來承載社區的共同理念和價值。現今,桃米村的生態解說已從“青蛙”擴展到了“蝴蝶”和“蜻蜓”,而模式依舊。
6. 社區營造需要“多方協力”
既然社區內的問題錯綜復雜,便不能指望由一家機構來解決所有問題。仍以桃米村為例,在社區營造的過程中,新故鄉文教基金會引入“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做空間營造,引入南投縣集集鎮的農委會特有生物中心來做生態調查與解說培訓,引入世新大學觀光系幫助培訓旅游、管理等內容,可謂“多方協力”的典范。
此處政府的作用不得不提。如前文所述,“社區總體營造”政策雖然由文建會提出,但鼓勵的是民間自下而上的努力。政府在制定政策時優先考慮社區需求,便利激發社區創造力。
在執行上,政府部門并不直接參與社區營造計劃的制定,也不會制定特定的營造執行方,而只是提出鼓勵的方向,由社區組織自行設計提交營造方案,政府給予相應財政支持。形象的說,臺灣社區營造可謂“社區主導,政府買單”。這種模式并不排斥社區不靠政府,自行買單的情況。
7. 準確把握社區本身與外來協助者之間的關系
對社區而言,如何避免過度依賴外部力量,有效建立具備能力的本社區組織,是一大考驗;而對外部協作者而言,如何在陪伴社區發展的同時對社區進行培力(empowerment,大陸通常稱做“賦權”),如何有效引入資源并合理配置,如何刺激社區的主體意識減少依賴感,同樣是巨大挑戰。
對此問題,新故鄉文教基金會的模式非常值得借鑒。基金會創始人兼董事長廖嘉展先生在一篇論文中將此模式命名為“揉轉效應”,并將基金會的社區營造工作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基金會依據社區需求,扮演資源轉介與跨域合作的平臺的角色;
第二階段陪伴社區成長并培養信任關系;
第三階段則讓社區自我承載,基金會退到幕后提供后續支持,并與社區形成相互回饋的競爭合作模式。
8. 社區營造是一件需要極大耐心的事情
臺灣的各個社區營造,所費時間從5年到20年不等。以桃米村為例,從1999年的9.21地震至今,新故鄉文教基金會已經在那里陪伴了13年。
跳出社區營造的具體工作,從整個社會的民主化進程來看,社區作為行政和政治的基本單位,也是社會的基本組成部分,對推動臺灣社會深入的民主化、增加臺灣民眾的民主實踐、培養公民參與意識和公民社會建設,都起到了巨大作用。
也正是通過廣泛而持久的社區營造活動,喚起了臺灣民眾對于土地和家鄉的感情,拉近了鄰里之間的關系,使整個社會成為一個有機整體。社區營造所累積的經驗是臺灣民主發展的果實,也是臺灣社會獨特的資產。
當然,臺灣的社區營造所取得的成就也并非一蹴而就。從1994年“社區總體營造”被提出,臺灣民眾用了幾乎十年時間才理解原來“營造”并非是建筑工程,而是重建人與人之間、人與所處環境之間的關系,營造的是人們的“社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