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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2月9日,上海市發展改革委等印發《上海市推進體育公園建設實施方案》。
方案表示,“十四五”全市至少建設20座、各區至少建設1座占地4萬平方米以上的體育公園。通過項目建設,拓展全市體育場地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更好發揮全民健身作用。
在符合條件的各級各類公園嵌入體育健身設施,建設一大批家門口的體育公園,提升“15分鐘社區生活圈”全民健身公共服務能級,初步形成我市體育公園體系。
依托濱江岸線開發、廠區園區轉型、郊野公園升級等,因地制宜嵌入全民健身功能,發展特色體育運動,打造市民休閑健身新去處。
根據建設要求,占地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體育公園,綠化用地占比不低于65%,健身設施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15%(或不低于2萬平方米),健身步道不少于2公里,運動場地不少于10塊,可同時開展體育項目不少于5項。占地面積4萬至10萬平方米的體育公園,綠化用地占比不低于65%,健身設施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20%(或不低于1萬平方米),健身步道不少于1公里,運動場地不少于6塊,可同時開展體育項目不少于4項。占地面積4萬平方米以下的體育公園,綠化用地占比不低于65%,健身設施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20%,合理設置健身步道、健身廣場、健身器械、兒童樂園等運動場地,可同時開展體育項目不少于3項。
體育公園綠化用地占公園陸地面積的比例不得低于65%,確保不逾越生態保護紅線,不破壞自然生態系統,推進健身設施有機嵌入綠色生態環境,充分利用自然環境打造運動場景。
體育公園需以服務全齡人口為目標統籌設置各類場地設施,既要有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等常規體育項目場地設施和活動器械,也要有滿足中老年人群需求的健身步道、健身廣場和滿足兒童需要的活動設施。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設置臨時性、裝配式的冰雪、游泳,以及戶外和極限運動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