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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官方微信消息,為深入推進5G在旅游業的創新應用,賦能旅游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培育發展智慧旅游新業態、新模式,推動5G智慧旅游協同創新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文化和旅游部印發《關于加強5G+智慧旅游協同創新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圍繞5G+智慧旅游基礎設施建設、融合創新應用和產業生態構建三大領域提出總體發展目標和九大工作任務,力爭到2025年,我國旅游場所5G網絡建設基本完善,5G融合應用發展水平顯著提升,產業創新能力不斷增強,5G+智慧旅游繁榮、規模發展。全文如下:
關于加強5G+智慧旅游協同創新發展的通知
工信部聯通信〔2023〕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信息通信行業發展規劃》《“十四五”旅游業發展規劃》《5G應用“揚帆”行動計劃(2021-2023年)》《關于深化“互聯網+旅游”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推動5G在旅游業的創新應用,現就加強5G+智慧旅游協同創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到2025年,我國旅游場所5G網絡建設基本完善,5G融合應用發展水平顯著提升,產業創新能力不斷增強,5G+智慧旅游繁榮、規模發展。
——持續加強5G網絡建設。旅游景區、度假區、休閑街區、夜間消費集聚區等重點旅游場所5G網絡覆蓋水平不斷提升,鼓勵有需求的重點旅游場所實現5G網絡高質量覆蓋。
——5G+智慧旅游應用場景逐步豐富。5G+智慧旅游在旅游服務、管理、營銷、體驗等場景下應用路徑不斷明晰,建立起5G+智慧旅游典型應用場景體系。打造一批5G+5A級智慧旅游標桿景區和5G+智慧旅游樣板村鎮,培育一批5G+智慧旅游創新企業和創新項目。
——智慧旅游產業生態環境初步形成。建成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協同聯動機制,研制形成5G+智慧旅游相關行業標準,培育一批5G+智慧旅游解決方案供應商,落地30個5G+智慧旅游應用解決方案。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重點旅游區域5G網絡覆蓋。鼓勵各地加強國家高等級旅游景區、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國家級旅游休閑街區、紅色旅游融合發展示范區等重點區域的5G網絡覆蓋水平,優化重點區域及客流密集區域的5G網絡服務質量,滿足旅游景區新型業務和游客多樣化使用需求。探索5G行業虛擬專網在重點旅游區域、旅游企業落地部署,逐步滿足旅游業數字化轉型需求。
(二)鼓勵重點單位網絡建設資源開放。鼓勵產權單位在遵守文物保護、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規定前提下,將5G網絡建設所需站址資源對外開放。在新建、改擴建、日常維護旅游景區交通、照明、公共場所、建筑物等工程時,統籌考慮5G站址、光纜線路部署需求。
(三)創新5G+智慧旅游服務新體驗。鼓勵旅游行業結合生態環境、自然景觀、歷史文化等資源及文旅公共服務設施,以增強游客體驗、提升游客服務為核心,充分利用5G等技術適配更多應用場景,打造復合型公共服務平臺,提供個性化、品質化、交互化、沉浸化旅游服務。推廣云旅游、云直播等線上服務模式,增強游客體驗,提升游客感知。推動5G與物聯網、虛擬現實、增強現實、數字孿生、機器人等技術和產品的有效融合,引導5G+4K/8K超高清視頻、5G智慧導覽、5G+VR/AR沉浸式旅游等應用場景規模發展,滿足游客在旅游全過程智慧體驗。
(四)探索5G+智慧旅游營銷新模式。鼓勵旅游景區、度假區、旅游目的地等通過5G融合算力等基礎設施,進一步提升客流統計、流量預警、消費分析與預測等大數據分析能力,提供決策支撐。推動5G新通話、5G消息、5G全景直播等新型業務與智慧旅游目的地營銷融合發展,培育5G互動直播、5G+AR直播等新媒體營銷手段,拓展產品營銷渠道,加大傳播范圍。
(五)提升5G+智慧旅游管理能力。鼓勵各級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門及景區管理單位,充分利用5G、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超高清視頻、數字孿生等技術,結合旅游熱點地區空間分布,建設5G+智慧旅游實時監測及應急指揮平臺,提升旅游行業監測、風險防范、調控疏導和應急處置能力。探索5G高清視頻監控、5G無人設備自動駕駛巡邏、5G北斗定位等業務在旅游景區、度假區、休閑街區的落地應用,推進建設立體安防體系,以信息化手段推動行業治理現代化,提升行業治理效能。
(六)加強5G+智慧旅游產品供給。豐富5G智慧旅游產品類型,加強5G在郵輪游艇、客運索道、游樂設施、冰雪裝備等旅游裝備融合應用的研發與產業化進程,帶動5G+紅色旅游、工業旅游、鄉村旅游、冰雪旅游和郵輪游艇旅游等精品旅游產品供給。鼓勵依托智慧旅游信息服務平臺探索5G應用,推動基于5G的AI攝像頭、VR/AR終端、可穿戴設備等數字化產品與智慧旅游產品深度融合,促進5G智慧旅游產品的進一步推廣。
(七)增強5G+智慧旅游主體創新活力。鼓勵市場主體探索5G融合創新應用,提高旅游服務、改善旅游體驗、創新旅游管理、優化旅游資源,開展業務創新、模式創新。培育一批5G+智慧旅游解決方案供應商和一批5G智慧旅游創新企業,賦能5G+智慧旅游創新應用規模發展。
(八)打造5G+智慧旅游示范標桿。鼓勵以需求發展為導向,推動5G網絡在國家高等級旅游景區、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國家級旅游休閑街區、紅色旅游融合發展示范區、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等重點區域高質量覆蓋,率先開展5G+智慧旅游創新應用業務。樹立5G+智慧旅游科學評估與實施導向,創新發展模式,探索旅游領域5G技術應用場景,出臺5G+智慧旅游建設規范和指南。打造一批5G+智慧旅游示范標桿,為旅游業數字化轉型發展起到示范帶動作用。
(九)建設5G+智慧旅游樣板村鎮。重點加強全國鄉村旅游重點村鎮和鄉村旅游資源豐富地區的5G網絡覆蓋,開放鄉村及旅游地區公共資源,推進5G鄉村旅游資源和產品數字化建設,探索5G+鄉村文化、5G+民俗風情等新型表現形式,打造5G鄉村旅游精品項目,建設一批5G+智慧旅游樣板村鎮,助力鄉村振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發揮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作用,推動產學研用合作,促進高校、科研院所、基礎電信企業及其他市場主體間資源協同聯動,充分發揮文化和旅游部重點實驗室積極作用,加強部門合作、央地聯動,加快形成合力,形成5G+智慧旅游高質量發展的良性態勢,統籌推動5G+智慧旅游產業發展。
(二)加大要素支持。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引導支持5G+智慧旅游重點項目,創新投融資方式,積極引入社會資本支持5G+智慧旅游創新企業。推進5G+智慧旅游復合型人才隊伍建設,創新培養培訓模式,完善激勵機制。匯聚行業資源,開展5G+智慧旅游解決方案征集活動,打通5G+智慧旅游產業服務供需對接,制定5G+智慧旅游相關標準規范。
(三)優化創新環境。鼓勵社會各界探索有利于5G+智慧旅游創新成果轉化的政策環境,培育一批5G+智慧旅游創新企業、項目以及解決方案供應商,加強5G+智慧旅游領域的內容創作、技術創新、產品研發等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引導5G+智慧旅游健康有序發展,全面提升5G+智慧旅游創新能力。
(四)統籌發展安全。各類主體在推進5G+智慧旅游協同創新各項任務中,要圍繞終端、網絡、數據、平臺等要素,同步規劃、建設、運行安全風險防范措施,積極推動安全技術產品、服務和解決方案的應用推廣,保障5G+智慧旅游新業態新模式的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