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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8月24日公布的《國務院關于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為釋放中國農村的土地資源價值創造了巨大的政策利好。巧合的是,這一政策利好出臺的時間點也正是鄉村旅游舉國關注的時間點,兩個時間點的重合或許帶著一種歷史的必然意味。這也預示著中國的鄉村旅游將迎來新的發展大趨勢。
一、經濟理性驅使下,搶跑者的躍躍欲試
近年來,隨著鄉村旅游在各地迅速升溫,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林權等各類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需求日益旺盛,許多地方建立了多種形式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和服務平臺。
據公開數據顯示,截止2014年6月底,通過各類交易市場和服務平臺流轉的土地面積已經達到3.8億畝,占全國耕地面積的28.8%,達到2008年土地流轉面積的3.5倍。參與流轉的主體主要是各類專業大戶與合作社。
與需求的增長不協調的是交易秩序的混亂,各地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的設立、運行、監管都有待規范。同時,其交易手段也缺乏信息化的提升。無論是制度機制層面,還是技術手段層面,農村產權流轉的成本顯然都是偏高的,這樣的高成本自然也就最終使農民受到了損失。
除了土地流轉,通過土地進行變現和抵押融資的需求也很旺盛,早在2014年初,四川省成都市就完成了首筆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各地政府和金融機構對開展農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的熱情一直以來都很高。
到目前為止,包括北京、四川、湖南等地20多個省份都有金融機構啟動經營權抵押貸款業務,涉及機構包括農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及各地城商行等。
與土地經營權流轉、變現、抵押融資的活躍不同,農民住房財產權的抵押融資業務雖然需求很多,但一直處在“潛行”階段。在過去一兩年時間里,陸續有各地金融機構開始嘗試這個新業務領域,但由于現行法律仍然有所限制,加之涉及到農民基本的住房權利,所以住房財產權的抵押融資業務一直沒有真正活躍起來。
二、政治理性約束下,頂層設計者的謹慎布局
我國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一直是在三重語境下進行的,第一重語境是國家性質,作為社會主義國家,我們要確保土地公有制的地位不動搖;
第二重語境是經濟安全,作為農業大國,耕地紅線是必須守住的,事關國民經濟安全。
第三重語境是社會穩定,作為一個有著五千年農業文明傳承的國家,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也是國家文明延續的載體,土地價值的釋放過程意味著土地不斷市場化,這樣的改變不僅僅影響到農民個人的經濟收入。
更影響到農村社會鄉風民俗的延續,影響到社會穩定。所以,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須在這三重語境下來完成自己的使命,離開任何一重語境,都有可能導致改革的失敗。
正是因為這一原因,此次公布的《國務院關于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了四點原則:
一是依法有序。試點要堅持于法有據,先在批準范圍內開展,待試點積累經驗后再穩步推廣。涉及突破相關法律條款的,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在試點地區暫停執行。
二是自主自愿。“兩權”抵押貸款由農戶等農業經營主體自愿申請,確保農民群眾成為真正的知情者、參與者和受益者。
三是穩妥推進。在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前提下,妥善處理好農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金融機構、政府之間關系,慎重穩妥推進試點工作。
四是風險可控。堅持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的底線。完善試點地區各項配套政策,防范、控制和化解風險,確保試點工作順利,賦予“兩權”抵押融資功能,推進農村金融創新。
雖然歷經十七屆三中全會、十八屆三中全會,直到今年人們才認為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進入真正的破冰期,但是,這個破冰的過程仍舊是非常謹慎的。歷史車輪總是向前的,再謹慎的前行,也能夠聽到咔嚓咔嚓的碾壓聲。細讀意見全文,在關鍵處還是能夠看到改革的堅定決心的。
意見明確,要全面有序的開展“兩權”貸款試點,包括做好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兩方面的工作。意見還規定,農民住房財產權設立抵押的,需將宅基地使用權與住房所有權一并抵押。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部署,探索建立宅基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機制。長久以來,宅基地一直是改革推進的硬骨頭。這一次卻明確提出了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
可見,改革的決心是堅定的,腳步也是不回頭的。從這塊硬骨頭開始,城鄉土地一體化的大幕或將拉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也將全面破冰,為我國十三五期間全面實現小康社會打好基礎,做好布局。
三、農民身份轉換后,鄉村旅游面臨新的挑戰
人與土地的關系一直是事關國家穩定的減震器。如果把過去的中國比作一輛在工業化沖動下狂飆突進的摩托車,那么,使這輛摩托車保持平衡的減震器就是人與土地的關系。因為土地 是中國農民安全感的所在。2002年《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
2008年《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2013年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也都明確規定“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并保持長久不變”。
這樣的規定一方面為土地市場化流轉構建了扎實穩定的土地產權基礎,另一方面也在意識形態層面塑造了中國農民的安全感,使得在工業化沖動下狂飆的中國能夠獲得平衡感。
隨著兩權抵押貸款的推進以及農民土地用益物權的財產屬性的盤活,農民將不再是工業化時代的農民,他們與土地之間的關系也將具有更多后工業時代的特征。
在后工業時代,傳統的意識形態開始受到挑戰,人們的思維模式和價值判斷模式開始經歷從中心到多元、從恒久到短暫、從絕對到相對、從整體到碎片的變遷。
人與土地的傳統關系也面臨著瓦解。兩權抵押貸款的落實將使得這個瓦解的過程加速。農民作為市場主體的獨立性和主動性增強,在土地價值分配方面的話語權也變大。
但是,他們與土地之間的情感卻越來越淡薄,土地不再承載他們春耕秋收的記憶,不再承載他們日出而作的情懷,不再承載他們四世同堂的喜悅,不再承載他們男耕女織的詩意。
恰恰相反,當土地與金融聯系起來后,當土地與整個中國乃至世界的金融體系連成一體后,農民與土地的新關系將失去過去的那份溫暖,取而代之的是冰冷的理性與算計。
這種冰冷的理性與算計侵入到鄉村旅游后,會使得鄉村旅游品牌管理面臨一定的危機。鄉村旅游品牌管理要求經營者從全局出發維護整體的鄉村文化氛圍、維護鄉村旅游品牌的可持續發展。
而納入金融體系的土地則逼迫著經營者竭盡全力回收成本和創造最大短期利潤。這種行為目標上的偏差必然導致行為方式的偏差,最終給鄉村旅游品牌的整體管理帶來一定挑戰。如何在金融語境下重構農民與土地的新關系?這將成為鄉村旅游未來要面臨的挑戰。
四、農民身份轉換后,鄉村旅游迎來新的趨勢
意見中指出試點主要圍繞以下五方面穩步推進:一是賦予“兩權”抵押融資功能。二是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三是建立抵押物處置機制。四是完善配套措施。五是加大扶持和協調配合力度。
這五個方面綜合起來,將徹底改變農民的身份,使得農民成為插著金融翅膀的“有產者”,同時,未來鄉村旅游也將朝著以下兩個趨勢大步邁進。
1、將有更多的價值被連接起來,形成鄉村旅游的推動要素
全面有序開展“兩權”抵押貸款有利于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的價值最大化、配置最優化,加快農村土地規模化、集約化的進程,實現鄉村旅游的規模經濟。
在擺脫小規模作坊式經營局限后,鄉村旅游開發運營者將把規模化的土地資源優勢與技術、資金和管理優勢結合起來,推動鄉村旅游核心競爭力的提升,達到提高土地效益、增加農民收入的目標。
當然,也有一些適合小而精的鄉村旅游業態會在非規模化的土地上獲得更好的發展,雖然沒有規模化土地優勢,但是,通過土地經營權流轉,土地能夠找到更好的經營者,這也是鄉村旅游發展的福音。
2、將有更多的農民被解放出來,成為鄉村旅游的推動者
全面有序開展“兩權”抵押貸款的最大好處是給農民插上了金融的翅膀。長期以來,中國農民要么遠走他鄉給別人打工,要么還是遠走他鄉做小商小販(給自己打工)。無論哪種方式,中國農民的命運都是因為缺乏資本而不得翻身。
“兩權”抵押貸款無疑將讓更多農民活得有底氣,借助資本的力量,大批農民將成為“萬眾創業、大眾創新”的主力軍,當然,在鄉村旅游方面的投資無疑將是多數農民的最佳選擇之一。
另一方面,插上金融翅膀的農民,也割斷了土地的羈絆。長久以來,農民外出打工創業,家里的土地閑置起來,這樣的浪費也是整個國家的損失。
未來,借助“兩權”抵押貸款的政策,更多閑置土地將被充分利用起來,一方面解決了土地承包者的羈絆問題,讓他們能夠一心一意地利用抵押貸款進行農業和鄉村旅游方面的創業;
另一方面,也釋放了土地價值,讓新的經營者能夠在更大更優化的土地空間里進行農業生產或者搞鄉村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