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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據住建部官網消息,《住房城鄉建設部 公安部關于廢止<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住房城鄉建設部常務會議、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廢止《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的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經建設部、公安部批準,自一九九八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全國多個城市取消出租車“份子錢”
(法制晚報2015-10-11)
2015年10月10日,交通運輸部同時發布《關于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為期1個月。
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徐成光介紹,兩個文件重點圍繞科學定位出租汽車服務、規范“專車”等新業態發展等方面,明確了出租車行業改革思路和重點舉措。
意見
出租車經營權實行期限制
《指導意見》將“專車”等新業態納入出租汽車管理范疇,巡游出租汽車可在道路上巡游攬客、站點候客,也可提供預約運營服務;預約出租汽車不得巡游攬客,只能通過預約方式提供運營服務。對預約出租汽車運價實行政府指導價或市場調節價,對巡游出租汽車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出租車經營權不得炒賣和擅自轉讓。對出租車經營權實行期限制,逐步取消有償使用費。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全部實行無償使用,并不得變更經營主體,各地不得新出臺經營權有償使用政策。
《指導意見》分列20個條目,對出租汽車發展定位、運力規模管理、經營權管理改革、經營行為規范、價格機制改革、公開透明監管機制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統設計,用增量帶動存量改革,以此破解出租汽車行業多年積累下來的矛盾和難題。
《管理辦法》明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是指以互聯網技術為依托構建服務平臺,接入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通過整合供需信息,提供非巡游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
《管理辦法》在國務院相關法律框架下,對網約車經營者、車輛和駕駛員實行許可管理。對網約車經營行為作出了全面規定,特別對網約車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提出明確要求。網約車經營者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保證接入車輛具備合法營運資質,不得接入除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之外的其他營運車輛或非營運車輛。
全國多地已廢除出租車“份子錢”
盤點
至少9地已取消有償使用費
10月10日下午,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巡視員徐亞華表示,首先要求各個地方取消有償使用費,以減輕出租車經營者和駕駛員的負擔。
法晚記者根據公開報道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先后有武漢、襄樊、南京、義烏、杭州等地出臺了有關出租車改革的新政策,其他一些城市也在調研或醞釀中。目前,至少9城市已取消出租車有償使用費。
最近宣布啟動出租車改革的是杭州。9月15日,《杭州市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正式公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核心內容是逐步放松總量和價格管控,自2015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經營權有償使用金,實行經營權無償使用。
據初步統計,杭州將一次性退還2600余輛出租汽車近1億元的有償使用金。杭州市交通局副局長陸獻德說,僅此一項,每輛出租車每個月將減少400多元的“份子錢”。
作為“份子錢”的一部分,經營權有償使用費直接關系到企業成本和出租車司機的收入,因此,各地均開始拿此“開刀”。
2014年11月,武漢市發布《關于客運出租汽車運營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提出自2015年1月1日起,政府不再向經營者收取經營權有償出讓金,出租車企業也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司機收取有償出讓金。此前武漢每輛車需繳納6400元/年經營權出讓金,新政實施后,武漢每年減免的“份子錢”達上億元。
樣本
襄陽實行出租車考核制員工管理
2015年年初,法晚記者從襄陽客運管理處獲悉,襄陽對原有1700輛出租車暫時維持掛靠經營模式。對新增的500輛出租車實行考核制員工管理模式,組建一家國有出租汽車公司,統一經營新增出租車。新公司徹底拋棄以往掛靠、承包、班費、份子錢的傳統做法,采取考核制員工管理新模式。實行公司購車統一經營,招聘員工簽訂合同,結合業績考核發放工資,同步辦理社保保障權益。
2015年3月31日,南京市下發通知,從2015年1月1日起,南京市政府已經停止收取每年1萬元/車的市域出租汽車經營權使用費,實行市域出租汽車經營權無償使用。此外,自4月1日起,南京市域經營權出租車租賃承包費每月下調200元到800元不等。此前,江陰、張家港已經實現經營權無償使用。
2015年5月初,義烏市出臺了《義烏市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工作方案》,提出逐步取消營運權使用費。按照計劃,2015年的營運權使用費從改革生效的5月16日起,由原先的每車每年1萬元降低到5000元,2016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方案同時明確,經營者要將降低的費用落實到出租汽車駕駛員,也就是這筆錢主要用于降低出租車司機的“份子錢”。
2015年8月3日,《昆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發布,今后昆明出租車經營許可將由特許改為一般行政許可,經營者取得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不再繳納有償使用費。
另外,濟南早在2007年便不再收取出租車經營權有償使用費。
分析
應避免出租車公司截留“紅利”
杭州市出租車行業協會秘書長許增期認為,給網約“專車”立規矩既是對乘客安全的保障,也給傳統出租車行業一個反饋,是營造公平競爭環境的前提。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王軍認為,根據意見,私家車若要參與網約車運營就要變更車輛性質,一旦變成為營運車輛,私家車報廢年限就變成八年,“這會讓很多私家車車主打退堂鼓,尤其對滴滴、優步等私家車集中平臺產生巨大影響,出租車行業也許會面臨大‘洗牌’。”
另外,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公路交通發展研究中心虞明遠表示,“份子錢”與出租車司機及出租汽車企業的利益息息相關。鼓勵平等協商,合理確定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實行動態調整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有助于“份子錢”更加清晰透明。要鼓勵探索新方式,讓出租車司機掌握更多話語權、議價權,提升出租車司機的積極性。
此外,專家指出,多地探索取消經營權有償使用費,是帶動出租車“份子錢”降低的重要舉措。能否真正落實,應當做好監督、檢查,避免出租車公司截留“紅利”。本版文/記者李洪鵬制圖/周建文
出租車行業新政
“份子錢”可協商并動態調整
鼓勵、支持和引導出租汽車企業、行業協會與出租汽車駕駛員、工會組織平等協商,合理確定出租汽車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并根據經營成本、運價變化等因素實行動態調整,通過多種渠道公開承包費或定額任務的項目組成、測算方法。
出租車經營權無償使用
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全部實行無償使用,并不得變更經營主體。各地不得新出臺經營權有償使用政策。已實行經營權有償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考慮市場公平競爭等因素,制定科學合理的過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償使用費。
出租車實行總量調控并動態調整
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出租汽車發展定位、發展規劃和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綜合考慮人口數量、經濟發展水平、出租汽車里程利用率、城市交通擁堵狀況等因素,科學確定出租汽車運力規模及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分擔比例。建立動態監測調整機制,每年評估市場供求情況并及時調整運力規模。
專車使用性質要登記為出租客運
擬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的車輛,由車輛所有人向服務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7座及以下乘用車;(二)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出租客運;(三)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
私家車不能接入專車平臺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據第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審核后,為符合條件的車輛發放類型為預約出租汽車的《道路運輸證》。
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資質的車輛、駕駛員提供信息對接開展運營服務。不得以私人小客車合乘或拼車名義提供運營服務。
專車司機需持證上崗駕齡需3年以上
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最近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無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無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等違法犯罪記錄;(二)取得公安部門出具的無危險駕駛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
運價不能低于成本價獎勵促銷需提前10天公告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應當合理確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價,實行明碼標價。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不得有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價格提供運營服務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實行市場獎勵、促銷等行為應當符合相關法規規定,并提前10日將獎勵、促銷方案向社會公告。
專車不得巡游攬客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不得巡游攬客。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駕駛車輛巡游攬客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對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專車不能用多個平臺接單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不得同時接入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網絡服務平臺提供運營服務。
違反本規定,車輛所有人將車輛接入未取得經營許可的網絡服務平臺或同時接入兩個及兩個以上網絡服務平臺的、駕駛員接入未取得經營許可的網絡服務平臺,提供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專車平臺服務器設在中國大陸
申請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要具備開展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的互聯網平臺和與擬開展業務相適應的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服務器設置在中國大陸。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應當留存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駕駛員真實身份及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