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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今日上午開始,南方航空各分、子公司,營業部及相關代理人,陸續收到了發自南航總部名為《關于優化中國境內分銷渠道結構的通知》,要求銷售部聯合各銷售單位對境內分銷渠道結構進行調整和優化。通知內容主要包括重新簽署銷售代理協議,實行新的國內代理費標準和支付方式,以及禁止機票標準產品的供應商銷售模式等。
一、重新簽署銷售代理協議
銷售部將聯合各銷售單位對現有代理人進行重新遴選,并計劃于7月1日起執行新版銷售代理協議。根據新的協議要求,代理人需擁有旅行社、自營銷售網站、固定企業客戶、呼叫中心等自有銷售渠道,方可申請南航授權。
二、實行新的國內代理費標準和支付方式
按照民航局《關于國內航空旅客運輸銷售代理手續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民航發〔2016〕6號)的要求,從7月1日起南航國內客票代理手續費將改為按航段定額支付,原有的國內附加代理費(Z值)和獎勵代理費(國內后返)將暫停使用。定額國內代理手續費的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將另文通知。
三、禁止機票標準產品的供應商銷售模式
銷售部將在新版代理協議中明確規定,從7月1日起嚴禁代理人通過C端、B端平臺等第三方渠道銷售南航機票標準產品(單程、往返程及缺口程等裸機票產品,或以機票為主體,附加保險、代金券等低價值標準化配件的機票套餐)。對于包含南航機票的打包、組合產品,代理人也需經過南航審批后,方可投放至與南航簽署商務合作協議的第三方渠道展開銷售。
銷售部將與符合南航要求的主要機票交易平臺簽署商務合作協議,只允許南航直營店鋪或平臺自有的南航授權代理人賬號銷售南航機票標準產品。包含南航機票的打包或組合產品,允許平臺引入經南航審批同意供貨的代理人,作為供應商開展銷售,但相關打包或組合產品的上線和銷售均需經南航審批后方可實施。
四、加強代理人調查和服務工作
銷售部正在研究制定代理人服務激勵計劃,以提升對代理人服務、激勵措施為手段,在新形勢下,全面強化同掌握客源的高價值代理人的合作,提高南航市場競爭力,相關事宜將于7月1日前另行下文通知。
另外,各銷售單位應加強對已授權代理人的走訪和調查工作,掌握代理人的自有銷售渠道,完成《境內授權代理銷售結構調查表》,并于3月30日前以郵件形式反饋至銷售部。
為保證境內分銷渠道結構優化工作的順利實施,實現代理人銷售的平穩過渡,現決定自2016年3月20日起至6月30日,暫停受理新增代理散客銷售的授權申請(特殊情況可在申請前同渠道管理處先行溝通)。
可以看出,為建立新的行業標準、縮短分銷鏈條,南航率先出臺了重拳”,為什么要這么做?下面的案例可以揭示供應商模式下代理商是如何倒賣機票的。
近日在天巡網上搜索廣州北京的機票,發現一家名為“快樂飛友航空”的“代理”在天巡上銷售南航機票,而這一代理并非南航授權的代理,出票方則是南航的授權代理東莞市國安票務有限公司。
那么,“快樂飛友航空”是如何拿到南航的機票來銷售的呢?原來是東莞國安投放在百拓機票B2B平臺上的訂單,而百拓和南航也沒有簽署任何平臺合作協議。
在類似百拓機票等B2B平臺上,各種代理可以將機票投放在平臺供其他代理采購,平臺賺取機票投放方(比如國安票務等供貨方)千分之三到五的手續費,之后,采購商(比如快樂飛友)可以通過百拓機票B2B平臺采購到東莞國安的機票,再將B2B平臺給的返點補貼到機票中,通過天巡中文官網投放給C端消費者,通過價格比南航官網稍低來成交客戶。
那么,“快樂飛友航空”能夠賺的是什么呢?從其頁面可以看到,他銷售機票的同時,還搭售了40元的保險,而類似保險的實際成本只有幾塊錢。
而上述提到的天巡網,和南航也沒有平臺合作協議,其國內票銷售屬于“半搜索引擎半供應商平臺”模式。比如點擊天巡網上部分機票搜索產品,自動跳轉去的是代理自己的網站,如同程、攜程、Tempus(騰邦)、途牛等,相當于天巡為攜程、同程等導入流量,自身不出票。另外一方面,天巡也有充當供貨平臺的功能,類似于去哪兒,淘寶旅行去阿,美團等。
比如點擊天巡網上一些代理的產品,如快樂飛、晝夜通、旅途網等,出現的訂單頁面還是在天巡的網頁上。供應商繳納一定的保證金給平臺,然后可以在平臺錄入政策、包括打包一些保險,然后旅客直接在天巡平臺完成出票的操作。
那么,消費者通過類似的平臺買到機票,又面臨什么風險呢?直接可以想到的是,如果航班不正常或者取消,誰負責通知你就可能出現問題,經過層層倒賣后獲得的機票,航空公司和出票方并不一定知道你的聯系方式,同時,如果你想進行退改簽,很可能也很難很快找到負責處理退改簽的一方。此外,如果在B2B平臺上采購機票賣給你的是黑票代,那賺錢手段就不止搭售保險一種了。
事實上,上述案例并非個案,而是國內機票銷售市場普遍存在的現狀。而如果定額代理費取代后返,并在所有航空公司中嚴格執行,“黃牛”式的串票獲利將無空間,那么,其他航空公司會同樣這么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