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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本文核心觀點:由于存在“文化保護主義”和“旅游商業主義”的觀念分野,文旅融合并不是那么容易水到渠成,處處皆宜。二者之間,既存在“重疊的平衡”,也存在各自延展的“私域空間”。市場不相信余秋雨的眼淚,只相信游客能否花錢消費。全文內容,大可不必讀。
前段時間參加一個以“文旅融合”為主題的論壇,應邀參會的有文化人,也有旅游人,現在融合起來叫“文旅人”。
俗話說,“事在人為”,文旅融合這個事兒,得先從“人的融合”開始,如果文化人和旅游人都難以坐到一起,那么文旅融合就無從談起。
為了營造“文旅融合”的場景感,主辦方把論壇的會場,設置在一個具有數百年歷史的祠堂,討論的話題也有民俗文化的保護、挖掘和創新。
“文旅融合”之后,文化人顯然就成了“靈魂”,旅游人也淪為“載體”。按照“文化為體,旅游為用”的邏輯,一般是作為“靈魂人物”的文化人先發言,作為“載體人物”的旅游人后說話。
文化人——一位民俗研究專家的嘉賓先講民俗的價值。嗯,民俗是中國的小傳統,有別于廟堂的大傳統,是民間秩序的規范,中國老百姓的日常生產、生活、生命,正是在節氣、節令、節慶等規范中,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統一的秩序。因此,民俗文化是不同地區的中國人創造出的文化遺產,要保護好,傳承好,發揚好。
說到民俗文化的創新開發時,他棄“正見”而說“反見”,認為旅游業的發展正在入侵、改變,甚至扭曲民俗文化,比如,有些地方宣稱“月月有節慶,天天過大年,夜夜入洞房”,甚至有人專程跑到西藏去看天葬……這顯然不合邏輯,是對民俗傳統的破壞。“靈魂”滔滔不絕地表達著他的悲憤和抗議,說到動情處,兩眼泛光,潸然淚下,參會者的情緒也被調動起來,無不為其對于文化的忠誠而動容。
此情此景,讓我這個作為作為“載體”的旅游人頗為尷尬——我原本想談談民俗文化如何“活化”的,活化就需要產品,需要體驗,需要場景。作為一個旅游目的地,游客是絡繹不絕,隨時都會來的,如果你按照正統民俗的規律,一年過一次節慶,一年過一次大年,一生入一次洞房(尤其是入洞房這事兒,只是作為場景演繹,若論真,一生癡絕事,何必到他處),顯然是無法滿足異地游客的好奇心和參與感的。
然而,“靈魂”對于民俗傳統的口頭捍衛,顯然已經占據了道德情感高地,我要再這么說下去,很有可能現場杠起來,尤其是還在人家的宗親祠堂里。這竟讓我有些不知所措,不得不換個不怎么直接的角度,拐著彎撫慰一下“靈魂”。畢竟,“靈魂”一出竅,后果很嚴重。
這個經歷讓我意識到,文化和旅游在觀念層面,是存在分野的。這個情景,也常見于諸多的論壇、研討會及交流會。大多數情況下,作為文化人的“靈魂”講述起文化來,往往會追根溯源,如數家珍,自信滿滿。當談到文化傳承和價值轉化時,“靈魂”又覺得作為商業的旅游,充滿著世俗的銅臭氣,玷污了“靈魂”的圣潔,進而大加批判。
文化保護主義和旅游商業主義的分野,就出現涇渭分明,文旅融合并不是那么容易水到渠成,處處皆宜。
文化為體,旅游為用
我并無揶揄文化人的意思,從道德層面來講,每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捍衛優秀文化。
俗話說,“好事不出門,壞事人皆知”,文化人對旅游業存在偏見,也是因為,這些年為追求經濟價值轉化,旅游業確實創造了不少有悖文化真相和邏輯的粗制濫造項目,提供了一些一味迎合和討好旅游消費者的“特殊服務”,刻意營造一種淺薄的煽情,喧囂的空虛,從而敗壞了社會對這個行業的認知。
當然,文化界也不全是秉承文化保守主義的“書呆子”,開明的文化人搞起旅游來,能把正統的旅游人甩出幾條街。比如余秋雨當年為都江堰提出的城市主題形象口號——“拜水都江堰,問道青城山”,到如今也沒有幾座旅游城市的形象口號能望其項背,更不用說那些刻意拼湊起來的四字句、八字句形象定位。余秋雨文化散文對于敦煌、都江堰、避暑山莊等熱門旅游景區文化歷史的講述、傳播和普及,也不是任何一個專搞旅游傳播的人所能企及的。
文化和旅游原本是相伴而生。俗話說,中國旅游是依托于“四老”資源發展起來的——老天爺饋贈的自然資源,老祖宗遺留的文化資源,老百姓創造的民俗資源,老革命創造的紅色資源。
此四類資源中,除了自然資源的文化性較弱,其他三類資源都屬于純粹的文化資源。而在自然資源中,很多名山大川、江河湖泊也具有自然和文化的雙重特質,比如“三山五岳”、黃河、長江等,已不是純粹的自然資源。
你很難說某一形態的文化沒有經歷旅游的再造,也很難分辨某一旅游形態能脫離文化而孤立存在。反而是“文旅融合”之后,產生了文化和旅游的分歧,區分出“靈魂”與“載體”,“我者”與“他者”。
這就好像一對情侶,是獨立的兩個個體,既有獨立的“你”,獨立的“我”,也有分分合合,一日不見如隔三秋,一見就纏纏綿綿無絕期的“我們”。原本相處甚好,一到談婚論嫁,二合為一,強調以后要“好好過日子”時,卻產生了縫隙——
“你”不是單純的你,“我”也不是單純的我,“我們”之間是丈夫和妻子身份的認同,兒子和兒媳身份的認同,女兒和女婿的身份認同,父親和母親的身份認同,彼此的身份需要對方的存在而確立,以此建立起家庭角色的扮演,責任與義務的劃分,構建起需要計較和平衡的“我們”。融合得好的,家庭和睦,幸福永續;融合得不好的,反目成仇,分道揚鑣。
人類社會的運行,由經濟、社會、政治和文化構成,這是人類在發展、演化的過程中,構建起來的一套完整體系。許倬云認為,經濟主要解決謀生,屬于生存基礎;建立在經濟基礎之上是社會組織,保障運行;再高一級是政治,實現制度化的管理;更高一級的是文化,關乎人類的心靈,也是主導政治、社會、經濟運行的理念和秩序(此處非許倬云原句摘錄,轉述大概意思)。
根據這個邏輯,我們也可以得出,文化在高處,旅游在低處——旅游是作為一種經濟活動而存在。文化研究者的出發點是追根溯源,梳理和解讀某一文化形態存在的濫觴、歷程、結果,以及對于當下社會的形成產生的影響。文化存在的方式,既有有形的實體,也有無形的記憶,前者存在于特定的空間,后者更多地要借助于媒介載體而存在,需要人類的想象力去還原或再現。
如余秋雨也好,許倬云也罷,文化研究者只要把某個文化故事,某種文化形態的來龍去脈講清楚,著書立說,出版演說,使其研究成果得到更大的傳播即可,并不一定要求研究成果以文字的、視頻的等媒介傳播以外的形態落地、呈現。
旅游研究者的使命卻不僅僅局限于此。因為旅游消費體驗需要的是“實物體驗”,是場景營造,僅僅依托于媒介的故事和記憶,有說頭沒看頭的文化資源,不是優秀的旅游產品,作為消費者的游客不買賬。因此,旅游研究一定是文化資源如何轉化成旅游產品,以實現經濟價值轉換的目標導向——
把文化人口中的歷史“悠久”轉化成現代產品,文化“厚重”轉化成輕松體驗,人文“璀璨”轉化成可觸可感,這是旅游研究者的使命,否則文化保持孤傲,高高在上,不愿跌落民間,就難以實現世俗經濟的價值變換。市場不相信余秋雨的眼淚,只相信游客能否花錢消費。
某個歷史遺址或文化遺產,如果缺少實物實證和場景展示,沒法給消費者形成體驗和情感的交互,即便它們在考古史、文化史上具有多高的地位,它們也成不了優質的旅游產品或旅游目的地。
很多已經在現實生活中喪失實用功能的文化資源,比如非遺,如果缺少文化藝術和旅游消費的價值再造,它們必將消失在現代技術的浪潮沖擊中,灰飛煙滅。正因為文化創意產業和旅游業的興起,帶給它們價值重生的可能。
因此,文化人更多地關注文化之所以存在的義理,旅游人更多地關注文化之所以有價值的利益。就像文化人捧出一塊鋼坯,說出了材質,旅游人要將其切割、打磨、加工成各種形態的器具,鋼坯才可以改頭換面,以另一種實用性產品,流向市場,經由交易實現價值轉化。
我們似乎可以說,“文化為體,旅游為用”,或者“文化為道,旅游為術”,即文化資源需要旅游化轉化來實現消費交易,才能產生價值。但我們不得不認識到,“旅游為用”僅是文化資源價值轉化的路徑之一種,絕不是全部。“文化為體”也只是旅游產業所依賴資源之一種,亦不是全部。文化和旅游之間,既存在“重疊的平衡”,也存在各自延展的“私域空間”。
借助新消費和新技術,旅游業已可以實現“無中生有”的文化再造,創造自身的旅游文化,并為當下創造新的文化精品,為未來創造新的文化遺產。當然,旅游產業的價值,也不會僅依附于文化而存在,其“價值的觸角”已經野蠻生長,滲透至各個領域。
文化在云端,旅游在民間
在一個流動性社會,我們往往以職業劃分人群。而在社會的普遍認知中,對旅游業存在偏見——這是一個無需思想去驅動的低端行業。
比如,如果你向一個素味平生的人介紹自己是搞旅游的,對方一定會想到,你從事的是某旅行社的導游,或者某景區的講解,而不做他想。因為社會對這個行業的認知,尚停留在旅行社和景區的服務范疇——不就是建個景區,招攬游客嗎?
而如果你向別人介紹自己是搞文化的,在對方的猜想中,你要么就是著書立說的臺面人物,要么就是文物販子,隨便一件藏品都是價值連城,最起碼前者有身份,立馬高大上,后者有利圖,不會太差。
雖然我們頻頻宣稱要打造高端產業、高端產品、高端體驗、高端消費,但社會對旅游業的認知,卻是低端的。在這里,我并沒有將導游、講解等定義為“低端”職業的意思,作為這個行業的終端服務者和價值提供者,他們是這個產業不可或缺的堅實基礎和中堅力量。
我只是想借此說明,社會對這個行業存在誤解,這也是為什么作為文藝界的演員可以成為優秀專家,而旅游行業的導游、講解員卻不行。雖然導游、講解在職業生涯中接待的游客,或許不比這些文藝界演員贏得的觀眾少,即便你也曾被評為全國優秀導游員、優秀講解員。
因此,我們可以說,“文化在云端,旅游在民間”。從另一個視角來看,文化在高位,旅游在下沉。有師云:“越往高處,文化的功用越大,越往基層,旅游的動能越強。”那些散落民間的優質資源,正在旅游消費的驅動下實現優劣勢轉換,尤其是旅游資源富集的縣域,表現出旅游化發展的張力。
同時,文化的教化作用,也要靠“寓教于樂”的旅游來實現。最直觀的現象,就是近些年研學旅行和愛國主義教育的興起。但作為“親歷者”的旅游,對于文化的認同和傳播,對于游客文化素養和品格的影響及塑造,遠不止制度化的教育,它將文化“化”于知行合一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成為“人的文化”的一部分。制度化傳輸和自覺性接受的效果,顯然不可等量齊觀。
從產業研究者來看,文化研究優秀者可以成為社會名流,流量主,而旅游研究者再優秀,也出不了旅游圈。這是一個有趣的現象。這也就意味著,在融合發展時代,文化觀念可以借助文化名流,自上而下實現傳輸普及,而旅游發展觀念,只能自里向外慢慢滲透。影響力決定話語權,期間懸殊,立竿見影。
文化的范疇很大,無所不容。既有無所不通的集大成者,亦有專注于某一文化領域的專家,他們的研究成果,往往成為旅游研究者認知、轉化文化資源價值的典范讀本。比如研究鄉村旅游,必讀費孝通、馮驥才;研究古城古建,必讀梁思成、林徽因;研究傳統美學,必讀宗白華、李澤厚;研究歷史文化,必讀呂思勉、黃仁宇;研究城市地理,必讀顧朝林、周一星……為了接近比較,此處我更多地列舉的僅是近當代中國部分具有代表性的研究者。
旅游研究者往往會從龐雜的知識體系中,去找尋旅游項目策劃規劃的創意靈感。這也導致了旅游研究者的多元一體化知識結構,經濟學、社會學、歷史學、地理學、人文學、民俗學、傳播學、心理學、人口學等無所不涉,即便是淺嘗輒止,也會形成一種綜合的思維模式,最終導向是資源的產品化轉化。就像一只小蜜蜂,自身不開花,卻采集百花終成蜜。
因此,有師云,“旅游不需要專家,需要雜家”。事實證明,“雜家”往往能觸類旁通、移花接木、劍走偏鋒搞出好創意,好想法,好項目,好產品,而“專家”往往囿于學術論文研究,卻在產業發展實操層面,稍遜風騷。
然而,一個顯而易見的現象是,旅游人都在讀文化人的書,卻沒有多少文化人在讀或讀懂旅游人的書。就像沒有多少文化人關注“小榮說”,實話說,就連我也很少讀旅游人寫的書,原因很簡單——可讀性不強,翻幾頁就困。旅游圈能把書稿寫得既有思想,又有趣味的沒幾位,一把手指都多余。大多數所謂“著作等身”者,不過是把自己做的相關案例包裝成一本書的模樣,就像受邀四處講課、參加論壇,卻一直在兜售自己的案例,自我吹捧,做廣告而已。這讓多少讀者和聽眾花費經濟和時間成本而大呼“上當”!
因此,雖然旅游行業也不缺“著作等身的大家”,但是能夠進行跨產業研究的集大成者寥寥,能夠向社會普及旅游學識,影響社會對旅游的全面認知,影響政府決策的,更是鳳毛麟角。
這就導致了旅游研究的“內卷化”發展——
能真正認知和理解旅游產業價值,懂得旅游產業發展規律的,往往僅限于這個圈子里的人,從思想觀念層面,大產業就變成了小圈子。也由于旅游是消費導向,功在于用,攻在于利,多以情懷之思謀市場收益,功利性泛濫,公益性不足。
這或許是產業研究的局限性,又或許,起步僅有四十余年的旅游研究,尚未積累足夠的觀念價值溢出效應。如何突破這個局限性,或許是文旅融合階段需要解決的問題。
俗話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
還有一個明顯的現象是,近幾年文旅產業的發展缺少前些年的張力,整體趨向沉寂,可以說毫不客氣地說“乏善可陳”。
既沒有當年“好客山東”“四川好玩”“晉善晉美”“神奇寧夏”等省域大品牌較著勁兒,在市場營銷層面開展大比拼的氛圍,也沒有出現像“焦作現象”“欒川模式”“棗莊實踐”等能夠為行業樹立創新發展標桿的新模式出現。當然,更缺少各地文旅主管部門領導身體力行,敢為當地代言,頻頻發聲,推陳出新的氣勢……這又是一個有趣的現象。
那個群雄逐鹿的時代一去不復返了,以融合之名,分而化之,中國文旅邁向一個“表演時代”。當一個劇組中,演員過于擁擠時,你只有兩個角色可選,要么做導演,要么跑龍套!
*本文來源:微信公眾號“小榮說”(ID:xiaorongshuo),作者:孫小榮 ,原標題:《孫小榮:中國文旅的“分野” | 典型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