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為幫助服務業領域困難企業渡過難關、恢復發展,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北京市財政局等九部門聯合發布通告,對在北京市參保繳費,屬于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鐵路運輸行業的企業,階段性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保費緩繳政策。
本次緩繳政策適用于上述企業三項社保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對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企業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每月按時足額繳納。另外,在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鐵路運輸行業中,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保險、且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單位,也可以參照企業辦法緩繳三項社保費。
符合緩繳資格的單位,可以申請緩繳2022年4月至6月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以及2022年4月至10月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社會保險待遇和個人權益記錄。(央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