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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近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下發了《關于完善露營旅游規范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各縣(市、區)政府承擔規范露營管理的屬地責任,各鄉鎮(街道)對本轄區露營管理承擔直接責任,各投資經營單位承擔主體責任,游客個人依法依規文明旅游。
《意見》要求各級文化和旅游部門應通過媒體、政府公告等多種途徑宣傳告知露營活動中的安全風險和法律風險,推薦符合安全標準的露營營地,引導露營愛好者在具有安全保障的地點有序開展露營活動,確保露營旅游安全。該《意見》同時強調,各縣(市、區)應對露營營地經常性組織開展聯合巡查和聯合執法,在節假日、天文奇觀日等重點時段,對臨崖、臨水、密林等重點地段,開展重點摸排和重點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此外,應加強對游客隨地露營行為的巡查,對在未經登記備案的露營點擅自開展露營活動的,要立即勸離游客。(江南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