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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12月13日,為貫徹落實北京市進一步優化疫情防控工作十條措施(京10條)和文化和旅游部發布的《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積極推動全市文旅行業復工復產,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發布關于恢復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經營進出京跨省團隊旅游及“機票+酒店”業務的通知。相關內容如下:
一、即日起,恢復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經營在京團隊旅游、進出京跨省團隊旅游及“機票+酒店”業務。
二、旅行社要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發布的《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要求,落實好總體原則、行前管理、行程管理、企業內部管理、應急處置等有關疫情防控、安全生產和文明旅游各項措施。
三、旅行社在旅游團隊行程開始前需對游客、導游、司機等參團人員進行體溫檢測,體溫異常的人員不允許參加行程。導游應接種疫苗,要在導游上崗前進行健康碼核驗,要求導游科學佩戴口罩。游客乘坐汽車等交通工具應全程佩戴口罩。
四、指導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要了解掌握團隊旅游經營活動行程涉及的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旅行社要嚴格落實各地在交通、住宿、餐飲、游覽、購物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遵守相關防控措施。
五、各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要優化服務流程、提升服務質量,積極引導游客做好個人防護,科學佩戴口罩,保持“手衛生”,“應接盡接”新冠疫苗,提醒游客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防控意識,遵守旅游活動中的安全警示規定,積極配合旅行社做好各項防控措施,抓好旅游防疫安全和旅游安全。
六、市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和各區文化和旅游部門要組織開展對旅行社經營出京游、在京游(含在京地接和組團游)備案旅游團隊電子行程單情況的線上、線下檢查,督促旅行社嚴格落實“一團一報”制度,查處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維護好首都旅游行業市場秩序,促進恢復經營工作安全平穩有序開展,推動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安全發展、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