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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7月18日,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新一批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申報工作的通知。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推進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發展,推動《“十四五”旅游業發展規劃》相關任務落實,加強優質度假旅游產品供給,根據《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管理辦法》,文化和旅游部決定依據新修訂施行的《旅游度假區等級劃分》國家標準,開展新一批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申報工作。
新一批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申報需符合《旅游度假區等級劃分》國家標準(GB/T26358-2022)及相關細則要求;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度假設施相對集聚,經營狀況良好;旅游公共信息服務體系健全;游客綜合滿意度較高;在全國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響力;土地使用符合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主要經營主體近3年無嚴重違法違規等行為記錄;近3年未發生重大環保事故、重大旅游安全責任事故和重大負面輿情;被認定為省級旅游度假區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