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旅游集團收到中國證監會江西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
大景區
2025-01-05
1月3日,江西省旅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管局的行政監管措施。公告顯示,江西省旅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2019年4月至8月期間發行債券“19江旅01”“19江旅02”時,與債券認購方約定并支付債券票息外收益,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2021年12月末,公司涉及的抵質押資產超過上年末凈資產的20%,未進行信息披露,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51條第一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