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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國內最大的在線旅行服務平臺——攜程最近“有點煩”,旗下的保險代理公司一天內收到兩張行政處罰決定書,出處都來自上海保監局。罰單背后釋放出一個重要信號:大型互聯網企業潛在的寡頭壟斷風險,正引發保險業的高度關注。
保險機構在與第三方網絡平臺合作時的長期弱勢局面,對監管的及時性帶來較大挑戰。在此背景下,“建立風險平臺黑名單,將不合規和高風險的第三方網絡平臺,通過行業自律等形式,驅逐出市場”的呼聲,在業內此起彼伏。
攜程罰單或許只是掀開了保險監管整治第三方網絡平臺的序幕。
潛規則引來監管風暴
在罰單中,攜程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存在兩宗“罪”:一是2016年度在通過攜程旅行網銷售保險產品過程中,未具體告知消費者承保公司、代理銷售公司名稱;二是在保險訂單確認環節,未具體披露消費者所投保的保險產品適用哪家公司條款及相應備案號。
其實,監管部門“盯上”攜程已有時日。上海證券報記者獨家獲悉,早在2016年9月初,保監部門就對保險公司展開過意外險業務書面調研,主要以各保險公司與攜程的業務情況為排查重點。
據收到此份調研通知的保險公司人士透露稱,調研提綱主要圍繞單證管理、保費收取、費用支付、業務經營、渠道壟斷等五方面的19個問題,其中有4個問題直指攜程。比如,在涉及渠道壟斷問題上:代理機構的報價流程是怎樣,如果有與攜程和去哪兒合作,競價和招標流程是怎樣的?2016年1至6月以來哪些保險公司在攜程的綜合費用(含手續費和技術服務費等)報價水平最高,報價水平是多少?
攜程最開始引發保險監管部門的關注,源于它在航意險手續費上高抽成的潛規則以及強制搭售保險的事件。“不只是攜程,機票代理點在航意險上手續費抽成比例高達保費90%以上,已經是業內公開的秘密。”
這充分暴露出,部分網絡平臺以保險業務攫取高額利潤,以“副業”養“主業”的發展模式。它們依托用戶、流量優勢形成的支配性市場地位,對保險業務手續費、資金收付等進行深度掌控。這類企業原有經營領域因過度競爭,難以產生足夠的利潤,轉而將保險業務作為主要的利潤來源。
攜程就是這類機構的典型代表。記者獲悉的一份業內數據顯示,2016年,在代理銷售保險領域,僅攜程集團旗下攜程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就實現代理保險銷售手續費7.18億元,加上攜程科技有限公司收取近17億元的技術服務費,攜程網代理銷售保險業務為集團創造了近24億元收入。這24億元基本都可以轉化為利潤。
代理銷售保險帶來的高額利潤,已成為攜程不可或缺的收入來源。這意味著,保險業務對其生存及戰略的影響至關重要。“這就造成監管部門對于互聯網保險的相關要求,當與其完成保險銷售業績目標這一核心任務發生抵觸時,就難以得到有效落實。因其在市場上占據重要地位,保險公司出于相互競爭的需要,話語權有限,難以對這類機構進行有效管控。”一位接近監管部門的人士如是評價。
業界呼吁建立“黑名單”
大型互聯網企業潛在的寡頭壟斷趨勢,之所以引發保險業的高度關注,主要被指存在三大風險。一是業務量極易短期急速膨脹,監管及時性受到較大挑戰;二是保險公司業務控制權弱,難以有效管控業務品質和執業行為;三是網絡金融銷售平臺跨行業關聯,容易引起風險跨界傳導。
在此背景下,“出臺互聯網保險業務動態監測制度,建立風險平臺黑名單,從源頭防范風險產生”的呼聲漸起。
業內建議,首先,應建立互聯網保險業務動態監測制度。通過定期報送的形式,要求各保險機構及時將通過第三方平臺網銷的數據和中介機構網銷的數據予以報告,縮小市場技術更新換代與監管手段相對落后的差距,增強監管及時發現問題、掌握市場情況、處置風險的能力。
其次,應建立互聯網保險相關行業標準。對互聯網保險的銷售行為、技術服務費的適用范圍、管理模式、數據交換、信息安全、風險防控等相關方面建立行業認可的統一標準和指引,促進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規范化,改善保險行業的弱勢地位,防止部分平臺以技術服務費為名,變相收取手續費。
最為關鍵的是,進一步明確各主體(保險機構和第三方平臺)的相關責任。有地方保監局曾在一份材料中建議:“應研究建立第三方平臺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制度,形成對其合規經營的外部壓力,促進其更好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并建立風險平臺黑名單,將不合規和高風險平臺,通過行業自律等形式,驅逐出市場,從源頭防范風險的產生。”
值得注意的是,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近期在一次公開場合中直指某些OTA(Online Travel Agent)平臺在代銷保險產品時的違規行為。“某些OTA平臺強制搭售保險產品,在流程安排、技術設置上也沒有對消費者進行充分告知,或對消費者拒絕搭售服務設置了重重阻礙,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本文來源: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作者:黃蕾,原標題:《攜程旗下保險代理公司一天收到兩張罰單 保險監管盯上網絡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