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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記者近日從黑龍江省旅游發展委員會獲悉:黑龍江省《誠信旅游建設“紅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印發。該辦法旨在建立旅游行業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促進行業健康穩定發展。辦法要求,當旅游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同時符合列入“紅名單”和“黑名單”條件時,將其列入“黑名單”。
據了解,在黑龍江省行政區域內的旅行社、星級賓館、A級景區、S級滑雪場等旅游經營者和導游、領隊等旅游從業人員的信用獎懲均適用于該辦法。遵守法律法規、堅持誠信經營、落實安全責任制且具有良好示范帶動效應,對旅游誠信建設有積極推動作用的旅游經營者、從業人員列入“紅名單”,反之則列入“黑名單”,并明確了列入“紅黑名單”的幾種具體情形。
辦法還要求各級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要通過門戶網站及媒體實時公布“紅黑名單”,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開展旅游業務合作或參加旅游活動時,有權查詢相關信用信息。
*本文來源:人民網,作者:柯仲甲,原標題:《黑龍江推行誠信旅游“紅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