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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資辦
關于促進首都文化金融發展的意見
京銀監發〔2018〕5號
各政策性銀行北京市分行及總行營業部、國家開發銀行在京營業機構、各國有商業銀行北京市分行、轄內各股份制商業銀行、北京銀行、北京農商銀行、北京中關村銀行、轄內各村鎮銀行、各城市商業銀行北京分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北京分行、轄內各外資銀行、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京營業機構、轄內各信托公司、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各金融租賃公司:
為響應黨的十九大“堅定文化自信,推動社會主義文化繁榮興盛”的號召,逐步解決首都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與金融服務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落實全國文化中心的戰略定位,促進金融資源與文化資源有機結合,實現金融產業與文化產業的融合發展,提升文化產業金融服務的獲得感,推動首都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實現首都銀行業的戰略轉型,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強化文化金融政策支持。
文化產業是北京的重要支柱性產業。發展文化產業對加快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推進非首都功能疏解,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具有重要意義。
北京銀行業應充分認識到首都文化產業發展的新機遇和當前做好文化金融服務的重要性,以文化產業作為經營發展新的增長點,將文化產業列入優先支持發展行業,科學制定文化金融業務發展規劃,積極開拓北京地區文化產業融資市場和文化消費市場,加強與各要素市場的合作互動,實現銀行業與文化產業的全面對接,不斷提升首都文化產業核心競爭力。
二、搭建文化金融組織服務體系。
增加文化金融服務供給主體。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文化金融部門,明確文化金融的服務管理職責,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文化專營機構或特色分支行。
鼓勵銀行機構結合北京文化產業總體布局,貼近市場、貼近服務,合理布設網點,特別是在文化要素聚集效應明顯的文化產業功能區、文化產業創新實驗區、京津冀地區文化產業發展協作區、文化金融合作示范區等區域積極設立文化特色金融機構,促進文化產業規模化、集聚化、專業化發展。
三、助力培育“文化+”產業融合發展新業態。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推進文化與相關產業資源的優化整合和引導疏解,服務結構優化、業務創新的“高精尖”文化產業體系建設,培育文化融合新業態。
推動文化與科技深度融合,在為傳統文化產業提供金融服務的同時,支持傳統文化產業科技應用與升級,開發文化科技融合衍生產品和服務,支持以互聯網技術和數字技術為代表的文化企業發展;推動文化科技融合重大項目建設,支持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文化科技園、文化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文化科技承載平臺建設。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圍繞“文化+”,充分發揮文化引領作用,大力推動文化與信息、旅游、教育、體育、商務、農業、制造業等相關產業向縱深融合發展。
四、加大對文化產業的資金投入。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把文化產業的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的同時,優先將金融資源投向重點文化項目、重點文化工程、重點文創領域,有效解決文化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問題。
運用多種金融工具,大力培育和支持具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播社會主義新時代主旋律和正能量的文化企業和文化項目發展;
支持世界遺產和北京老城的保護、修復和改造;
以支持大運河文化帶、長城文化帶、西山永定河文化帶建設為抓手,推進北京重點文化創意產業功能區及區內文化企業和項目建設;
在支持國有文化骨干企業做強做優的同時,支持民營領軍文化企業進一步壯大,為小微文化企業提供特色服務;
支持優秀文創企業“走出去”項目,做好對公共文化建設和老舊廠房改造為文化產業區的金融服務工作。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不斷提高文化產業信貸占比,力爭實現全年文化產業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
五、加快文化金融服務產品創新。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不同領域、不同階段文化企業的特點和經營模式,不斷創新各具特色的金融產品和業務模式。
加強與中介機構合作,積極拓展貸款抵(質)押物的范圍,開發知識產權、應收賬款、藝術品等質押融資產品。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強化線上與線下聯動,開發具有消費應用場景的文化消費信貸產品,加大文化消費支持力度。
鼓勵開展文化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等業務。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相關制度安排,與投資機構積極開展投貸聯動合作,提高通過投資收益抵補信貸風險的能力。
六、優化文化金融業務流程和管理模式。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文化金融業務的信貸規模、審批授權、風險容忍、績效考核、團隊建設等方面實施差異化管理。
針對不同發展階段、不同類型的文化企業或文化項目實施差異化內部信用評級和授權審批,合理確定融資期限、還款方式和利率定價等融資要素。
科學設置文化金融業務考核指標和權重。在商業可持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制定符合文化企業特點的風險容忍度和不良資產考核指標,細化文化金融特色機構和信貸人員的盡職免責要求。
建設一支既了解文化產業知識又熟悉金融業務的客戶經理、產品經理、專職審查審批經理等專業化隊伍。
七、塑造首都文化產業金融服務平臺。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以特色機構為支點,探索建設文化產業發展的金融支撐平臺,統籌管理與協調業務流程優化、金融產品開發與落地、風險監控、風險補償等各方面工作。
將資源整合及增值服務作為平臺服務的重要內容,對產業鏈上下游文化企業與政府、投資機構、保險公司、擔保公司等多資源渠道進行整合,為文化企業提供綜合性、一站式服務,以滿足文化企業從種子期到成熟期不同發展階段的金融服務需求。
同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充分借助該平臺,配合文化產業要素市場建設,立足北京,輻射全國,以首都文化中心建設帶動全國文化產業蓬勃發展。
八、協同建設首都文化金融良好生態圈。
北京銀監局、北京市文資辦將會同市相關部門建立完善擔保體系和風險補償制度,完善財政貼息政策,建立順暢有效的信用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
完善文化企業信用評級體系,積極支持“北京市文創金融服務平臺”、“北京市文創企業股權轉讓平臺”、“首都文化金融服務中心”建設,搭建文創企業融資大數據庫,加強對文創企業融資服務的統計和分析。
結合北京市文創產業“投貸獎”相關政策,北京銀監局、北京市文資辦將聯合制訂文化金融特色機構認定標準,實施文化金融服務監管評價,并對文創金融服務貢獻突出、服務較好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團隊和個人予以正向激勵。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日常經營中要及時總結文化金融工作相關經驗,適時進行階段性評估,積極與相關部門進行交流,及時反饋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困難。
北京銀監局
北京市文資辦
*本文來源:微信公眾平臺“文化產業評論”(ID:whcypl),原標題:《首都文化金融發展意見(全文)出臺,8大舉措要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