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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7月4日晚間,北京海濤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濤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及公司實控人、董事長許濤近日分別收到行政監管警示函。
公告顯示,經調查,公司存在如下問題:公司業務混同情況未能完全清理,未能嚴格履行承諾,年度報告關于承諾履行情況的披露信息有誤。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許濤、法定代表人崔丹平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因經營不合規,公司于收到北京市旅游委行政處罰。公司未及時就上述事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未能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半年度報告及2017年年度報告。
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北京證監局決定對海濤股份、許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海濤股份稱,公司高度重視本次所收到監管措施的情況并決定進行整改,強化信息披露管理,嚴格按照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提高規范運作意識和公司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