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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自淘在路上APP停止運營至今,已經有超過兩年時間。淘在路上APP運營主體上海雀沃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簡稱“雀沃公司”)已經被上海青浦區人民法院裁定進入破產清算程序。
這起案件和淘在路上APP遭遇的資金鏈斷裂關系密切。據2016年6月24日淘在路上發布的一封公開信,當時淘在路上APP運營遭遇資本寒冬,經營陷入困境,平臺停止運營,進行債務整理及清償工作,員工被強制離職。
此后,因為合同糾紛,中青旅、春秋旅行社、上海驢媽媽興旅國際旅行社、吉祥航空和同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簡稱“同程國旅”)等企業將淘在路上APP運營主體雀沃公司告上法庭,其中,春秋航空和同程國旅等申請對雀沃公司進行破產清算。
近日,在裁判文書網上披露的幾份裁判文書還原了雀沃公司進行破產清算前的部分細節。
據案號為(2017)滬02破終1號的裁判文書,在一審中,同程國旅向上海青浦區人民法院申請對雀沃公司進行破產清算。上海青浦區人民法院認為,當時,同程國旅未能提供證據證明雀沃公司對到期債務處于清償不能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情形,故一審法院對于同程國旅的破產清算申請不予受理。
隨后,同程國旅上訴至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要求撤銷一審裁定,受理其提出的對雀沃公司進行破產清算的申請。同程國旅認為,其與雀沃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簽署的《業務合作補充協議》確定雀沃公司應在2016年6月22日付清所欠同程國旅5245024.17元,但直至2017年7月3日雀沃公司仍未予清償,屬于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情形。根據不完全統計,雀沃公司自2016年8月起被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立案執行的多起案件均未得到執行,其已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雀沃公司已達資不抵債程度。同程國旅對于雀沃公司的財務狀況無從了解,故雀沃公司應對其具備償債能力承擔舉證責任。
雀沃公司辯稱,其具有相應償債能力,但因其一直在運營的APP軟件“淘在路上”需要很多費用,一直在融資,因其中一筆融資出現問題而導致暫時的清償困難;雖然公司在2016年6、7月間停止營業,(案件裁定時)其在積極組建新的團隊,尋找投資項目,力求挽救公司,故其不同意同程國旅對其提出的破產清算申請。
2017年7月3日,上海中院裁定認為,雀沃公司不能清償其對同程國旅的到期債務,且雀沃公司自認已停止經營,其亦不能對其能夠清償到期債務提供證據,故雀沃公司已具備破產原因。裁定撤銷青浦區人民法院一審裁定,指令青浦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件。
2017年11月28日,青浦區人民法院受理同程國旅對雀沃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自此,雀沃公司進入破產清算程序。
據青浦區人民法院2018年3月5日公告,2018年2月23日指定上海市金茂律師事務所為雀沃公司管理人,雀沃公司債權人應于2018年6月23日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目前,雀沃公司的工商信息仍顯示為存續和開業。2018年7月,雀沃公司曾以公司名義因破產抵銷權糾紛起訴上海淘旅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后因為未繳納訴訟費,法院按撤訴處理。
記者將持續關注雀沃公司破產清算案件進展。
*本文來源:新京報,作者:王慶濱,原標題:《淘在路上停運后,同程國旅申請對其運營公司破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