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用戶登錄后自動創建賬號
登錄1月6日,復星國際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復星旅文刊發的招股章程所述超額配股權已獲聯席代表于2019年1月4日部分行使,涉及合共10,332,600股復星旅文股份(相當于行使任何超額配股權前全球發售項下初步可供認購復星旅文發售股份總數約4.82%)。
公告指出,復星旅文將按每股復星旅文股份15.60港元(不包括1%經紀傭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香港聯交所交易費),即全球發售項下每股復星旅文股份的發售價,配發及發行超額配股股份,以便向復星國際退還根據借股協議(定義見招股章程)用作補足國際發售中超額分配的已借復星旅文股份。
緊隨部分行使超額配股權完成后,復星國際于復星旅文已發行股份中的權益將由約81.76%減少至約81.07%。
據查閱,復星旅文將自配發及發行超額配股股份收取的額外所得款項凈額約1.58億港元(經扣除有關部分行使超額配股權的包銷傭金及其他預估開支后)。該款項將由復星旅文按招股章程“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所得款項用途”一節所載的用途使用。
據此前資料顯示,募集款項其中19%將用于擴展現有業務;52%將用于開發麗江項目及太倉項目及與戰略伙伴發掘具有珍貴資源的新旅游目的地;26%將用于償還部分未償還銀行貸款;3%將用作營運資金及一般企業用途。
此外,根據國際包銷協議,復星旅文已向國際包銷商授出超額配股權,據此,復星旅文可能被要求按最終發售價發行最多合共32,130,000股復星旅文發售股份(不超過全球發售初步可供認購復星旅文發售股份的15%),以(其中包括)補足國際發售的超額分配(如有)。
*本文來源:觀點地產網,原標題:《復星旅文部分行使超額配售權 額外所得款項凈額約1.58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