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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1月18日,證監會消息披露,依法對6總內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其中房地產企業華僑城、陽光股份赫然在列。
消息顯示,朱德勝系“華僑城西部投資取得曲江文投51%股份并使曲江文旅實際控制人變更”“華僑城集團收購西安飲食21.04%股權并使西安飲食控股股東變更”等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交易“曲江文旅”股票和“西安飲食”股票。證監會依法對朱德勝內幕交易“曲江文旅””“西安飲食”案作出處罰,沒收其違法所得39,792.82元,并處以79,585.64元罰款。
龍英系“陽光股份實際控制人擬變更為京基集團”和“陽光股份購買京基集團資產”等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交易“陽光股份”股票。證監會依法對龍英內幕交易“陽光股份”案作出處罰,對其處以20萬元罰款。
證監會表示,內幕交易違法行為是毒瘤,嚴重侵蝕資本市場健康肌體,嚴重損害證券市場“三公”原則,侵害廣大投資者對上市公司信息的知情權,必須予以堅決打擊。我會將繼續強化監管執法,嚴厲打擊內幕交易,維護證券市場秩序,切實保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
*本文來源:藍鯨財經,作者:霍溫潔,原標題:《華僑城、陽光股份等相關人員因涉及內幕交易被證監會通報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