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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特區立法會全體會議20日一般性通過《酒店業場所業務法》,新法建議新設經濟型住宿場所,允許經濟型住宿場所設置共享房并以床位形式出租,亦可設置睡眠空間,即一般稱為“膠囊旅館”的非傳統住宿場所。
最低住房要求減至10間
新法亦大幅調低酒店業場所的最低住房數目要求,由原來的40間減至10間,以便場所可開設在范圍較小的不動產或已建成的樓宇內等。
澳門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在引介時表示,近年酒店業和餐飲業的發展興旺,多個發展項目及旅游基建相繼建成并投入運作,酒店場所的房間數由1999年的9514間增至2018年的40109間,與1999年相比增長322%;而赴澳過夜旅客則由1999年的2253445人次,增至2018年的14106656人次,與1999年相比增長526%。
譚俊榮續指,為配合行業發展及加大推廣澳門作為世界旅游休閑中心的美譽,有需要強化旅游配套設施,促進行業多元發展,以提高整體旅游設施及旅游產品的質素。同時,需要完善行業的法律框架,以利行業健康和持續發展。
憂非法旅館合法化
就新增的經濟型住宿場所,有議員擔憂變相將非法旅館合法化,譚俊榮多次重申特區政府絕對無意將非法旅館合法化,因經濟型住宿場所亦屬酒店,入住時需要登記資料。
但入住非法旅館的人士多與黃賭毒等不法勾當有關,很大程度是想逃避登記才選擇非法旅館。故此,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已指示小組研究非法旅館問題,冀通過修改有關非法旅館的法律加以打擊。
*本文來源:中新網,原標題:《澳門通過酒店業新法 “膠囊旅館”出租床位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