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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近日,西安市政府辦公廳印發《西安市關于促進民宿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到2021年,全市民宿達到2萬家,等級民宿600家以上,床位達到20萬張。
《方案》提出,要堅持生態保護優先,在自然環境優美、文化底蘊深厚、基礎設施相對完善的城鄉重點區域布局發展民宿,分步實施、有序推進。到2021年,全市民宿達到2萬家,等級民宿600家以上,床位達到20萬張。其中,鄉村民宿1萬家、示范村30個、等級民宿200家、床位10萬張;城鎮民宿1萬家,示范街(點)20條,等級民宿400家、床位10萬張。
《方案》明確單體民宿經營用房、入住辦理、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環境衛生、行業服務等各個環節的質量標準,明確民宿示范村(街、點)相應標準。單幢民宿建筑或者單個經營主體客房數量原則上應不超過14間,建筑面積不超過800m2,鄉村民宿建筑層數不超過4層。同時,民宿房屋建筑應有穩定的供水、供電、供熱等系統,確保通訊設施完善暢通,能實現WIFI信號全覆蓋。室外應有防盜防護網,室內應有應急照明、救護等安全設備設施,消防設施配備應符合《農家樂(民宿)建筑防火導則(試行)》和相關國家標準要求。應有布草消毒、餐具消毒、潔具消毒等消毒設施設備。應有防蚊蟲、防鼠、防臭等設施設備。廁所應是水廁或生態廁所。
在監管方面,《方案》提出,要加強服務監管。開展線上民宿行業服務監管,督促全市各民宿經營者在信息平臺上完善信息,設置游客評價系統,方便游客在信息平臺上對民宿服務提出意見。加強對民宿行業服務線下監管力度,形成“經常性檢查+節假日重點檢查”的工作機制,對民宿經營主體和從業人員的服務質量進行監管。
《方案》明確,將加大民宿發展財政支持力度。對達到鄉村民宿示范村、城鎮民宿示范街(點)評定標準的企業或村集體,通過項目申報方式,經區縣驗收合格并報市級文化旅游、財政部門核準后,給予最高200萬元的補助獎勵;對參與民宿建設經營的社會資本、村集體、農戶,鼓勵申報民宿等級,經區縣初審,市級評定達到等級標準并經決算審計、開始正常營業后,按照投資額的10%,分別給予最高6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資金獎勵;對農民利用自有房屋改建民宿、現有農家樂提升改造,以及城鎮現有老舊旅游住宿接待設施進行提升改造,經區縣初審,市級評定達到民宿基本條件的,按經營規模(房間數3間以上)給予1—3萬元補助獎勵。
*本文來源:中國經濟網,原標題:《西安出臺三年行動方案 到2021年民宿達2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