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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兩份區域性文件《長三角地區旅游領域市場主體及其有關人員守信行為認定標準和聯合激勵措施(試行)》《長三角地區旅游領域市場主體及其有關人員嚴重失信行為認定標準和聯合懲戒措施(試行)》由滬蘇浙皖信用主管部門以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共同發布,主要覆蓋長三角地區的旅行社、星級飯店及A級景區等旅游企業以及上述市場主體的法定代表人、導游等。
旅游市場主體需要同時符合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為“優-”及以上等級且三年內無其他違法違規失信行為,才能納入“紅名單”,從而獲得科技、稅收等領域支持。
“黑名單”的認定標準主要包括旅游市場主體及其有關人員受到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導游證處罰;旅游市場主體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且旅游市場主體負主要責任;旅游市場主體及其有關人員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造成游客滯留或者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等6種情形。“黑名單”主體將面臨長三角各地相關部門實施的限制或禁止市場準入、加強日常監管、限制獲取專項資金等7大類共計22項聯合懲戒措施。
“紅黑名單”將通過長三角文旅部門官方網站及“信用長三角”平臺對外公布。
上海市文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滬蘇浙皖正營造旅游市場“一處守信、處處受益,一處失信、處處受制”的區域信用發展環境。未來,長三角區域將部署開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工作;推動區域性信用標準落地,在行政審批、綜合監管、金融服務、行業自律、市場合作等方面實施全過程信用管理和聯合懲戒;完善長三角旅游信用服務平臺各項功能等。
*本文來源:新華網,作者:陳愛平,原標題:《長三角統一旅游誠信“紅黑名單”標準-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