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用戶登錄后自動創建賬號
登錄近日,揚子晚報新聞熱線96096陸續接到多位南京市民的投訴,反映位于南京市建鄴區揚子江大道399號(揚子江大道與淮河路交叉口)海峽城樓盤A7公寓的銷售人員,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竟將辦公產品包裝成酒店式公寓對外銷售。記者調查發現,該樓盤存在將辦公房源改變用途為酒店式公寓并對外宣傳銷售一事,涉嫌虛假宣傳。
市民投訴:
以為買的“酒店式公寓”,原來卻是辦公產品
2017年12月,南京市民吳女士購買了海峽城A7公寓一套55平方米的挑高酒店式公寓房源,折后單價在27000元/㎡左右。吳女士回憶稱,當時海峽城A7公寓已經處于清盤階段,只剩幾套房源在售。交過首付后,吳女士與海峽城簽訂了預售合同,當時預售合同有多份,需要一一簽字。銷售人員告訴吳女士,預售合同都是統一模板,不必在意。雖然上面很多信息都是空白未填寫狀態,但出于對銷售人員以及房產開發公司的信任,吳女士并未質疑,按照銷售人員的要求簽訂了合同,并在幾個月后拿到了備案后的合同。
2019年6月底,吳女士接到收房以及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卻發現購買的酒店式公寓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酒店式公寓,房產證上的土地性質標明為“商務金融用地/辦公”。“這個項目在宣傳以及銷售過程中一直聲稱是酒店式公寓,在簽訂預售合同的時候,銷售人員也沒有跟我說明實際情況。”吳女士說,她認為房產開發方在銷售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
記者調查:
辦公房源改變用途為酒店式公寓
接到投訴后,記者查詢了海峽城A7公寓的宣傳銷售信息。現有資料顯示,海峽城A7公寓在對外宣傳時并未提到“辦公”相關字樣,而現有樣板間資料圖可以看到其裝修為挑高公寓樣式,配有臥室、客餐廳和衛浴。某房產網站上的銷售信息,同樣清楚標明“公寓”二字。此外,現有銷售人員微信截圖可見,其提及該項目為“海峽公寓”,產品是“江景復式公寓”。
記者聯系到銷售該項目的二手房中介人員,對方表示,該項目為公寓房源,已經有部分入住。此外,還有一個長租公寓品牌進行部分房源的經營,統一裝修為長租公寓對外出租。
那么,海峽城A7公寓究竟是酒店式公寓性質房源,還是辦公性質房源?該項目底層房源性質是否為商鋪呢?南京網上房地產公開信息顯示,該項目于2016年12月9日領取了海峽云科技園A7幢預售許可證,房屋用途性質全部為辦公,共487套房源。也就是說,海峽城房產項目銷售方確實存在將辦公房源包裝為酒店式公寓對外銷售的違規行為。
主管部門:
該樓盤確實涉嫌虛假宣傳
在2017年3月10日南京市規劃局、南京市國土資源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發布的《關于加強商業辦公等非住宅類建筑項目管理的通知》中,已經明確表明:“商業辦公類非住宅類建筑,其室內建筑功能除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可配建酒店式公寓外,其余一律不得標注酒店式公寓功能。”同時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業辦公等非住宅類建筑前,應向購房人明示房屋的規劃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契稅、物業服務費、水電費以及配套建設指標等情況,告知購房人應嚴格按照規劃用途經營使用,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利用層高加建隔層,并在認購書和購房合同中與購房人明確約定。”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商品房應嚴格按照規劃建設、銷售,不得擅自更改用途,將辦公用房包裝成酒店式公寓對外出售,涉嫌虛假宣傳。南京市建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相關工作人員也表示,購房者可保留相關有效憑證進行投訴舉報,如確實存在不當銷售行為,將會依法進行查處。
*本文來源:揚子晚報,作者:宋南飛,原標題:《南京一公寓涉嫌虛假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