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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6月3日上午,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網絡視頻方式,公開開庭審理了安徽省旅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文兵涉嫌犯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1年至2017年,被告人劉文兵利用擔任安興聯合總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安徽省旅游集團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合作開發、資金拆借、貸款擔保、工程承攬、設備采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索取和收受他人財物或伙同他人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3735.858萬元、港幣62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劉文兵退休后利用原職權形成的影響,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財物20萬元,數額巨大。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控辯雙方圍繞指控事實、證據、量刑充分發表了意見,劉文兵對公訴機關指控事實和罪名不持異議。
安徽省旅游集團10余名干部職工旁聽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
*本文來源:安徽紀檢監察網,作者:陳多潤,原標題:《安徽省旅游集團原董事長劉文兵涉兩罪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