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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8月31日,江蘇省文旅廳印發《2020年旅行社企業獎補辦法》,對經營江蘇人游江蘇、省外游客游江蘇業績突出的旅行社企業實施獎補。
根據辦法規定,旅行社企業需在2020年3月19日至11月30日期間經營江蘇人游江蘇、省外游客游江蘇業務,須滿足組接人天數不少于3000人每天,繳納社會保險員工人數不少于5人,未受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罰款以上行政處罰,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責任事故和重大質量責任事故,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名單,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如實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填報旅行社企業財務經營數據,嚴格落實“一團一報”制度,7月23日以后組織的團隊須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填報旅游團隊信息、上傳電子合同等條件。
相關部門將按照組織江蘇人游江蘇人天數占30%,省外游客游江蘇人天數占70%的比例設定評價標準,取加權系數之和由大到小排序。組接指標計算標準為:1日游算1人天(至少有1個收費景區),過1夜算2人天,過2夜算3人天,以此類推,其中江蘇精品旅游線路組接人天數按2倍計算。據悉,旅行社企業獎補分3個檔次,總計100家左右。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將組織3A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對旅行社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計。省文旅廳將會同省財政廳、省紀委監委派駐省文化和旅游廳紀檢監察組,成立旅行社企業獎補資金審核組,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
記者了解到,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為更好地緩解旅行社企業的經營困難和現金流壓力,提振發展信心,上半年,江蘇省文旅廳已擇優分類對全省293家旅行社企業實施獎補,共安排資金3794萬元。
*本文來源:新華報業網 ,作者:付奇、顏穎,原標題:《江蘇推出旅行社企業獎補辦法,獎補3檔共計百家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