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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1、昨夜,杭州Uber被查,警察執法全副武裝,專車司機群情激奮,雙方對峙直到凌晨,連Uber也不得不群發短信給司機,懇求撤離騷亂現場,否則會取消與“鬧事車主”的合作。有Uber司機在微信群里表示失望,稱他們在為Uber謀求生存空間,不惜冒著風險站在政策的對立面,但是Uber的委曲求全,反倒有種背叛的味道。
2、坦率地講,中國并非是Uber身陷囹圄的唯一煉獄,其業務模式,即使在西方發達國家亦受到重重阻力,盡管產品本身廣受用戶好評,但是來自行政層面的阻力總是能夠拖慢它的發展效率。圍繞優步的爭議,亦不乏刻薄的評價:明知會對普遍性的現行政策造成沖突,卻從來沒有做過合法化的努力。
3、當然,這涉及到“惡法是否非法”的議題,中國的專車問題之所以相對特殊,除了近在咫尺令人感觸頗深的緣故之外,還是要歸咎于中國的立法程序受體制限制,毫無民意介入的空間,像孫志剛案那樣推動廢除收容遣送制度的例子,再也數不出來第二個。
4、另一方面,相比優步在歐洲所卷入的“政府 - 工會 - 共享經濟”三方博弈,它在中國的矛盾相對構造簡單:出租車司機群體雖是地方政府封殺優步的受益者,然而也并沒有扮演主導角色,真正截停優步的,是政府監管的門檻,以及對于相關權力的挑戰。我們總在互聯網行業使用“洗牌”這個術語,但是在政府眼里,要洗它手上的牌,與造反無異。
5、還是那個說了千萬遍的道理,如果政府不是民選的,那么民眾的利益與政府的利益就很難恰巧一致。2015年春季以來,Uber在歐洲已經漸進成年人的世界,它積極接洽各國的稅務機構,表示希望幫助城市交通行業提高稅收,并承諾為愿意容納優步的地方政府增加就業機會,這種不那么酷卻極盡務實的努力,讓優步在比利時、芬蘭等工會勢力有限的國家贏得了些許通路。
6、持續滋生矛盾的環境無法保護互聯網產品的未來,往前翻上數十年,擁有大量用戶支持的Napster最終也還是沒有能夠在官司中幸存下來,而選擇與唱片公司合作的iTunes卻背負著某種不光彩的妥協評價而拯救了數字音樂行業。因此,所謂“用腳投票”就是屁話,互聯網專車這個行當在中國的未來,可能還是需要上層博弈,不能光是顛覆,讓政府沒有臺階可下。
7、在這個試探過程中,僅僅將目光放在Uber身上,顯然是獨木難支的。“BAT”三家的結構,如今已是政商兩路血肉相連,它們有無動力去以中央為切口游說專車合法化,才是關鍵。不要忘了,李彥宏是政協委員,馬化騰是人大代表,馬云更是和太子黨打得火熱,最后還是得看這些角色,在權衡付出與收益之后,能否打開通路。
8、這并不是天方夜譚。今年年初,馬化騰就在總理主持的一場會議上“打小報告”,說有地方政府禁用打車軟件,總理隨即找部委伸手要報告,許諾解決。這些互聯網企業家,只要愿意俯首于紅旗下,領導人還是會給面子的,畢竟,他們所推進的互聯網產業,是中國保持經濟增長的命脈。
9、不過,總理也有言輕時,當初三大運營商以近乎戲弄的方式響應國務院提速降費的聲音,就是典型。在有著數千年官宦文化的中國,沒有紅頭文件,誰說的話,都有不管用的時候。不過,繼續這么說下去,反而是在擁抱中央集權的趨勢,這又顯得滑稽而多余。
10、簡而言之的總結,那就是我們未來能否免于恐懼的開專車、坐專車,這個預測將始終被放置與薛定諤的那個著名的盒子里,只要那一天尚未到來,專車的合法性就永遠同時處于兩種截然相反的狀態,被捉到了,那就是非法的,沒有被捉到(或者運動式執法暫停時),哪怕你坐著專車去自首,恐怕都沒人會搭理你。
11、中國的出租車司機群體,就是一群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社會渣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