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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11月26日,文旅部發布關于《文化和旅游部關于推動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該意見以推進數字經濟格局下的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促進文化產業與數字經濟、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構建數字文化產業生態體系為原則,到2025年,培育20家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突出、創新能力強、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領軍企業,各具特色、活力強勁的中小微企業持續涌現,打造5個具有區域影響力、引領數字文化產業發展的產業集群,建設200個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數字文化產業項目。
《意見》提出,加強內容建設。強化文化對旅游的內容支撐、創意提升和價值挖掘作用,提升旅游的文化內涵。以優質數字文化產品引領青年文化消費,創作滿足年輕用戶多樣化、個性化需求的產品與服務,增強青年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 此外,構建產業標準體系。發揮標準對產業的引導支撐作用,推動虛擬現實、交互娛樂、智慧旅游等領域產品、技術和服務標準研究制定,形成數字文化產業標準體系。
《意見》明確,以數字化推動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加強數字文化企業與互聯網旅游企業對接合作,促進文化創意向旅游領域拓展。促進數字文化與社交電商、網絡直播、短視頻等在線新經濟結合,發展旅游直播、旅游帶貨等線上內容生產新模式;深入推進“互聯網+”,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與文化文物單位、旅游景區度假區合作,探索流量轉化、體驗付費、服務運營等新模式;推動5G+4K/8K超高清在演藝產業應用,建設在線劇院、數字劇場,引領全球演藝產業發展變革方向;支持文化文物單位與融媒體平臺、數字文化企業合作,運用5G、VR/AR、人工智能、多媒體等數字技術開發館藏資源,發展“互聯網+展陳”新模式,打造一批博物館、美術館數字化展示示范項目,開展虛擬講解、藝術普及和交互體驗等數字化服務,提升美育的普及性、便捷性。
此外,引導和支持虛擬現實、增強現實、5G+4K/8K超高清、無人機等技術在文化領域應用,發展全息互動投影、無人機表演、夜間光影秀等產品,推動現有文化內容向沉浸式內容移植轉化,豐富虛擬體驗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