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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湖北新聞發現,今天(2月7日),湖北省政府網站發布一則《關于支持文化旅游產業恢復發展振興若干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通知共有34條措施,將充分發揮文化賦能和旅游拉動作用,促進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質量發展!
(網站截圖)
詳情及重點如下
一、加大專項資金扶持
(一)加大對文化旅游領域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支持力度,落實有關建設項目支持經費。支持武漢文化金融中心建設,在武漢創建全國文化和金融合作示范區。
(二)進一步培育演出市場,強化國有文藝院團宣傳思想戰線主陣地作用,加大對省歌劇舞劇院、省戲曲藝術劇院、湖北長江人藝等轉制院團紓困資金扶持,加大對湖北劇院等公共文化陣地的資金支持。
二、實施專項金融支持
(三)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依據企業申請,對普惠小微企業貸款繼續實施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鼓勵銀行金融機構運用無還本續貸、循環貸款等方式支持企業持續獲得融資支持,對符合條件的文化旅游企業不抽貸、斷貸、壓貸,確保有合理續貸需求的企業應貸盡貸、應續盡續,并在貸款到期前完成續貸手續辦理,確保貸款無縫銜接。嚴禁通過“過橋貸”等方式增加企業融資成本。
三、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四)推動鄂旅股份等重點后備企業加快上市進程。支持符合條件的文旅企業在新三板、四板掛牌。為三特索道、宜昌交旅、興發集團等上市企業,木蘭股份、武當旅游等新三板掛牌企業做好融資服務工作。
四、加快推進文旅品牌創建
(五)深層次發掘荊楚文化內涵,利用各級重點文物和湖北地方文化特色,打造具有湖北文化特色的景觀。持續推進具有地域特色的文藝演出、非遺項目、文創產品進景區。
(六)組織開展全域旅游示范區、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試點城市,文旅名縣、旅游名鎮,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文化產業園區(基地),A級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旅游星級飯店、A級旅行社等創建,對創建成功的單位分級分類給予支持。
五、加快推動文化產業轉型升級
(七)積極支持各地開展具有濃郁地方特色的旅游演藝節目創作,并根據需要在專家指導等方面給予指導支持。開展全省優秀旅游演藝產品評選活動。
(八)推動動漫游戲產業創新發展。重點扶持武漢兩點十分、武漢博潤通、太崆動漫等一批模式清晰、市場競爭力較強的企業打造核心品牌。支持武漢斗魚、武漢泛娛、盛天網絡等互聯網文化企業健康發展,促進武漢光谷在動漫、互聯網文學IP、游戲、直播、平臺等領域的融合發展、互動發展,鞏固和擴大武漢光谷動漫游戲衍生品市場在全國的競爭力和影響力。
(九)積極推動影視文化產業發展,支持襄陽唐城影視基地(襄陽文化產業園)、漢城影視基地(漢文化產業園)等重點影視基地建設,推動我省影視文化產業發展。
六、加快培育文旅新業態新產品
(十)積極推進數字經濟格局下文旅融合發展。大力推行“互聯網+演藝”發展模式。辦好“云上美術館”、線上展覽等線上文化服務活動,支持現有美術館、博物館進行數字化升級改造。
(十一)推進長江三峽、神農架、武當山等旅游景區提質升級,指導三峽大瀑布、麻城龜峰山、明顯陵文化旅游區、荊州古城歷史文化旅游區、隨州炎帝故里景區等創建國家5A級旅游景區。依托優質度假旅游資源,引導旅游景區多元化發展,推動旅游度假區建設,指導創建國家級旅游度假區。
七、加快促進“文旅+”融合發展
(十二)推動文旅融合與鄉村振興戰略有機銜接,豐富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以鄉村振興考核為牽引,推動省直相關部門落實支持鄉村旅游發展政策,督導各級政府提升文旅融合發展力度。加大鄉村旅游和精品民宿建設力度,全面推動體驗式、康養型鄉村休閑度假旅游和森林生態旅游發展。推動38個全國鄉村旅游重點村提質升級,加大對全國鄉村旅游重點村、湖北旅游名鎮、名村、名街的獎勵和扶持力度,推動全省鄉村旅游品牌化、規模化、聚集化建設。
八、大力支持文旅重點項目建設
(十三)加快推進納入長江國際黃金旅游帶核心區的19個重大文旅項目建設力度,加大旅游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打通并優化“一江兩山”旅游連接線、循環線。舉辦文化和旅游招商推介活動。
(十四)謀劃“十四五”重大文旅項目,及時納入湖北省旅游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和湖北省“十四五”文化發展改革規劃。對續建和新開工項目進行月調度,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年度文化和旅游重點項目謀劃任務,確保年度開工率達到30%以上。
(十五)研究制定“點狀供地”支持政策,協調重大文旅項目建設中的土地供應和試點區域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等問題。
九、全力提升文旅公共服務能力
(十六)大力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武漢、襄陽、宜昌、恩施等主要旅游城市建設旅游集散中心。有序推進全省旅游廁所“一廁一碼”工作。
(十七)充分開展智慧旅游相關項目實施運營情況的考察調研,加強項目可行性研究,合理確定項目建設內容和運營模式,加強項目資金支持。推進平臺政府監管決策模塊建設,整合全省文化和旅游資源,加強對各市州智慧旅游建設的統籌和指導。開放共享相關數據資源,宣傳推廣“一部手機游湖北”平臺。
(十八)積極推進全省數字圖書館、數字文化館的網絡建設,加強數字文化資源采集,做好文化活動推廣以及數字文化培訓等工作。
(十九)將“長江旅游帶大數據中心”項目整合進“一部手機游湖北”項目,隨“一部手機游湖北”項目整體推進。
十、加強文旅形象宣傳
(二十)在知名OTA平臺開設湖北省文旅旗艦店或委托湖北廣播電視臺在其專業營銷服務平臺的基礎上,增加文化旅游的推介、銷售版塊,由各市(州)組織轄區內企業入駐。設計省內旅游品牌新產品,以政府部分購買的形式分配給旅行社進行銷售。
十一、拓展文旅客源市場
(二十一)積極爭取將“長江文化旅游博覽會”升格為“中國(武漢)文化旅游博覽會”,做好首屆博覽會的組織籌備工作。組織各市州參加海峽旅博會等國內重要展會活動,每次組織2-3個重點市州到目標客源市場舉辦湖北省文旅推介會。
(二十二)指導A級旅游景區、度假區提高管理水平,完善服務體系,積極爭取成為療養基地,為勞模和職工療養休養、春秋游等創建良好環境。
(二十三)指導省內重點旅行社積極研發適合中小學生教學特點消費產品。積極推動將研學旅行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促進研學旅行和學校課程有機融合。
十二、激發消費市場潛力
(二十四)深入挖掘湖北歷史文化和旅游資源,研發能夠滿足游客需求的紅色旅游、工業旅游、生態旅游、鄉村旅游、研學旅游等多種主題旅游產品。
(二十五)積極支持地方開展文化旅游演藝、露天音樂節、野外宿營、鄉村民宿等文化和旅游新業態發展,進一步延伸文化旅游消費鏈、擴大價值鏈,打造一批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
十三、實施感恩惠民行動
(二十六)加大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力度,允許地方整合中央和省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開展購買公共文化服務。
(二十七)認真貫徹落實省財政廳、省衛健委《關于組織對醫護人員開展抗擊疫情感恩回饋活動的實施辦法》。精準實施“與愛同行·惠游湖北”活動。
十四、抓實抓細疫情防控
(二十八)嚴格落實文旅行業疫情防控有關制度規定,健全完善防控機制,優化管理服務,加強應急演練和應急處置。
十五、優化提升管理服務
(二十九)幫助文化和旅游企業解決謀劃項目審批環節的制約因素,協調解決在建項目融資、土地供應、建設環境等問題,督促達到竣工條件的項目抓好竣工驗收。對需要國家支持的事項,加大匯報、溝通、銜接力度。
(三十)實施湖北省旅游服務質量提升計劃,對A級旅行社、旅游星級飯店等實施動態監管,定期組織開展等級復核評定工作,促進旅游市場規范有序發展。
(三十一)深化“放管服”改革,簡化辦事程序、壓縮審批時限,全面推行“一網通辦”,持續優化文旅營商環境,推進文旅市場繁榮發展。
(三十二)切實解決文旅企業培訓方面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確保國家和省職業技能培訓有關政策在文旅行業落實落地。
(三十三)扎實做好全國金牌導游推選,積極開展導游技能培訓,提高導游業務水平。充分發揮旅游行業社會組織的引導作用,加大對所屬中高級導游的扶持力度。探索“星級導游”評價方式,發揮優秀導游引領作用。
十六、落實落地惠企政策
(三十四)持續加強惠企政策解讀,做好惠企政策匯編,組織開展專題培訓班,幫助企業用好、用準、用活政策紅利,及時解決政策落實中的問題。
*本文來源:微信公眾號“湖北新聞”(ID:hbxwwx),原標題:《最新!湖北下發重要通知,事關文化旅游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