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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旅游民宿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實現全省旅游民宿從規模到質量的全面提升,力爭超過10000家,推出一批精品旅游民宿,打造一批特色民宿集群,大幅提高接待能力和服務水平。
《意見》提出,旅游民宿是指利用閑置資源,經營用客房不超過4層、建筑面積不超過800平方米,為游客提供體驗當地自然、文化與生產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設施。開辦旅游民宿要堅持規劃先行、規范有序,充分考慮環境承載能力和市場接受程度,科學、有序建設開發,注重延續歷史文脈、保持傳統風貌,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復制。積極探索通過回購、租賃、置換、退出等模式,依法盤活閑置宅基地、閑置農房、村集體用房等資源;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自營、入股、聯營等方式,依法使用集體建設用地發展旅游民宿業。創新培育產品業態,加強主題客房、特色餐飲、健康養老、農事體驗、工藝研學、親子課程等產品開發,建設適應不同需求的旅游民宿。
《意見》對開辦旅游民宿的基本條件、治安管理和衛生安全條件、消防安全條件作出詳細規定。其中,利用閑置的文物古建筑開辦旅游民宿,應當按照文物的級別報相應的公布機關審批同意后方可開設,不得改變文物古建筑整體結構和風貌,確保文物整體安全。
*本文來源:安徽新聞網,作者:張理想,原標題:《我省出臺促進旅游民宿發展指導意見 計劃5年內旅游民宿超過1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