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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4月21日,據文化和旅游部網站獲悉,為深入整治旅游市場“不合理低價游”等突出問題,營造旅游業復工復產良好的市場環境,文化和旅游部持續推進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專項整治行動,嚴查在線旅游市場,整治通過互聯網開展旅行社業務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有力地規范了旅游市場經營秩序。
3月份以來,文化和旅游部部署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深入推進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重點查處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等各類旅游市場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全國共出動文化市場綜合執法人員2.6萬余人次,檢查各類旅游市場經營單位8453家次,立案調查68件。針對云南導游威脅游客“不消費就列入征信”的網絡輿情,文化和旅游部指導云南省有關地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依法查處8家企業和5名個人,擬分別給予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等行政處罰,并將嚴重違法企業和個人列入旅游市場黑名單。
在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專項整治行動中,文化和旅游部加強對旅行社自建網站的執法檢查,嚴防違法違規經營者通過網絡渠道擅自經營旅行社業務。文化和旅游部對715家網站開展集中執法檢查,部署有關地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加強對旅行社自建網站的監管,要求旅行社明示信息,保障旅游者知情權。目前,各地已責令376家旅行社自查整改,指導旅行社依法注銷93家網站、87個網絡推廣用戶。根據集中執法檢查發現的線索,文化和旅游部已分兩批部署查處69家涉嫌違法網站,嚴查未經許可、通過互聯網開展旅行社業務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初步成效。
為貫徹落實《在線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在專項整治行動中加強對在線旅游平臺經營者的監管,指導督促其履行信息管控、核驗登記、處置報告、信息保存等法定義務,壓實平臺責任,推進源頭治理。文化和旅游部指導抖音、淘寶、拼多多、百度等主要互聯網平臺嚴格遵守《在線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完善內部審核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行政許可等信息進行真實性核驗登記的義務,從源頭上壓縮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生存空間。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將持續推進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深入整治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重點整治“不合理低價游”等突出問題。文化和旅游部將通過“體檢式”暗訪評估、集中辦案、現場督辦等方式,部署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門加強執法檢查,依法嚴查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維護旅游者合法權益。
為進一步加強社會監督,震懾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專項整治行動第二批指導案例,包括云南導游威脅游客“不消費就列入征信”的相關案例和以“直播帶貨”、網絡推廣、公眾號營銷、“旅游定制”等形式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執法案例。五一勞動節假期將至,文化和旅游部提示廣大旅游者增強法律意識,仔細甄別、理性選擇合法正規的旅行社,自覺抵制不合理的低價旅游產品,更好地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權益。專項整治行動期間,歡迎社會公眾通過舉報電話12318和舉報平臺jbts.mct.gov.cn對違法違規旅游市場經營活動進行舉報監督。
附:專項整治行動第二批指導案例
案由: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
違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二十八條
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
——關鍵字:偽造印章。
經查,廖某某(另案處理)通過淘寶網店銷售包價旅游產品“昆明、大理、麗江5晚6日游”,招徠2名旅游者,委托當事人別某組織接待。當事人別某偽造云南淘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印章,冒用該旅行社名義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并委托昆明市景怡旅行社有限公司(另案處理)接待,進而引發旅游行程中導游威脅游客“不消費就列入征信”的網絡輿情。因當事人別某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云南省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擬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另因涉嫌偽造印章,檢察機關已依法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別某。
——關鍵字:直播帶貨。
無錫走著瞧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抖音等平臺,以“直播帶貨”等方式,銷售“貴州黔行走著瞧6天5晚”等包價旅游產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江蘇省無錫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沒收違法所得肆萬柒仟柒佰貳拾貳元貳角、罰款肆萬伍仟元的行政處罰,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罰款伍仟元的行政處罰。
——關鍵字: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
旅美美旅行社服務有限公司在不具備旅行社業務經營主體資質的情況下,通過“旅游社區”網站宣傳推銷其經營的包價旅游產品,招徠、組織、接待旅游者,湖南省常德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罰款拾萬元的行政處罰,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罰款貳萬元的行政處罰。湖南慧慧旅游服務有限公司開辦“旅游社區”網站,為在線旅游經營服務交易雙方提供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未依法履行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行政許可等信息進行真實性核驗、登記的法定義務,湖南省常德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依據《在線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的規定,責令其限期改正違法違規行為。
——關鍵字:網絡推廣。
常州耀佳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百度平臺開展包價旅游產品網絡推廣業務,以旅游攻略、游記的形式推送“旅游客服”的聯系方式和微信號,將旅游者“引流”至“旅游客服”后,提供包價旅游產品訂購服務。當事人未經許可、通過互聯網開展招徠旅游者等旅行社業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江蘇省常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伍萬元的行政處罰,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罰款伍仟元的行政處罰。
——關鍵字:公眾號、安全。
根據群眾舉報,經依法查明:當事人師某通過某戶外組織的微信公眾號招徠、組織24名旅游者參加“青海邂逅柴達木之行”半自駕游活動。在旅游行程中,安排旅游者到未開放景區游覽、在未穿救生衣的情況下乘坐船只,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河北省保定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沒收違法所得壹仟壹佰元、罰款壹萬元的行政處罰。
——關鍵字:旅游定制。
北京特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過自建網站,以“旅游定制”的名義,提供“廣西桂林旅行2-6人團”等包價旅游產品“定制”服務。當事人在不具備旅行社業務經營主體資質的情況下,為旅游者設計旅游路線、向供應商采購服務的行為,屬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罰款壹萬元的行政處罰,對有關責任人員擬給予罰款貳仟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