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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5月18日,據江西省人民政府網站獲悉,江西省發布了《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加快城市旅游發展的意見》。
《意見》提出,到2025年,全省基本建立布局合理、特色鮮明的城市旅游產品體系和多業融合發展的產業體系,形成多點支撐、全域延伸的城市旅游空間格局。全省建成1-2個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3個以上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2個國家級旅游休閑城市、3個國家級旅游度假區、5個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5個國家級旅游休閑街區,培育30個以上省級特色文化街區,中心城區創建20個以上國家4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推出20條以上城市精品游覽線路,高星級酒店實現縣域全覆蓋。
江西省將著力完善規劃體系,將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納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加快編制城市旅游發展專項規劃,創新規劃理念,科學利用城市資源,統籌安排旅游發展空間和配套要素,不斷完善城市發展規劃體系。
同時,優化提升供給體系,實施歷史文化街區保護修繕和保護性建筑改造利用工程,鼓勵打造城市名片。支持通過文化賦能,推進老舊小區和棚戶區改造,開展生態修復行動,穩步實施城市山體修復、水環境修復、綠化提升改造工程。鼓勵結合城市更新行動,利用城市地標、文創園區、文博場館等資源,高標準建設一批城市旅游景區、景點和配套綜合體,推出一批城市精品游覽線路,支持老工業城市統籌產業發展與消費升級,做好工業遺產保護利用工作,探索轉型發展新路徑,實現從“工業銹帶”到“工業秀帶”的轉變,支持開展傳統街區宜游化改造,建設一批旅游休閑街區,支持依托街區、水岸建設一批開放式城市旅游景區,形成“處處是景、時時宜游”的城景一體化發展格局。
以下為意見全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加快城市旅游發展的意見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城市是旅游發展的重要載體,旅游是城市發展的重要動能。為進一步激發消費潛力,培育城市經濟新動能,促進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加快我省城市旅游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遵循城市和旅游發展規律和正確方向,著力提升城市對旅游產業的集聚、引領和創新作用,促進城市旅游特色化、精品化、差異化發展,把城市旅游作為全省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和新增長極,為我省打造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戰略支點提供更加強有力的支撐。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優化城市規劃布局,加強政策制度保障及公共服務供給。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激活市場主體活力,積極支持多元主體共同參與、互利共贏。
2.堅持因地制宜,主客共享。強調城市美學、突出贛鄱風韻,營造主客共享的城市氛圍,推動城景一體化發展,將旅游作為展示城市高質量發展和高品質生活的重要窗口。
3.堅持創新驅動,融合發展。適應消費升級新要求,培育城市旅游新業態、新模式,推出更多品質化、差異化、個性化的城市旅游產品,創新推動城市建管和旅游融合發展。
(三)目標任務。
到2025年,全省基本建立布局合理、特色鮮明的城市旅游產品體系和多業融合發展的產業體系,形成多點支撐、全域延伸的城市旅游空間格局,市民游客生活體驗和休閑度假的舒適度更強,我省城市旅游目的地知名度更高,城市旅游對旅游產業貢獻度更大。全省建成1-2個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3個以上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2個國家級旅游休閑城市、3個國家級旅游度假區、5個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5個國家級旅游休閑街區,培育30個以上省級特色文化街區,中心城區創建20個以上國家4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推出20條以上城市精品游覽線路,高星級酒店實現縣域全覆蓋。
二、主要措施
(一)著力完善規劃體系。將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納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加快編制城市旅游發展專項規劃;創新規劃理念,科學利用城市資源,統籌安排旅游發展空間和配套要素,不斷完善城市發展規劃體系。(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優化提升供給體系。實施歷史文化街區保護修繕和保護性建筑改造利用工程,鼓勵打造城市名片;支持通過文化賦能,推進老舊小區和棚戶區改造;開展生態修復行動,穩步實施城市山體修復、水環境修復、綠化提升改造工程,打造山清、水秀、城美的城市景象;堅持量力而行、合理適度原則,開展城市“亮化美化”行動;鼓勵結合城市更新行動,利用城市地標、文創園區、文博場館等資源,高標準建設一批城市旅游景區、景點和配套綜合體,推出一批城市精品游覽線路;支持老工業城市統籌產業發展與消費升級,做好工業遺產保護利用工作,探索轉型發展新路徑,實現從“工業銹帶”到“工業秀帶”的轉變;支持開展傳統街區宜游化改造,建設一批旅游休閑街區;支持依托街區、水岸建設一批開放式城市旅游景區,形成“處處是景、時時宜游”的城景一體化發展格局。到2025年,各設區市新增2個中心城區國家4A級以上旅游景區、1個省級旅游休閑街區,推出1-2條城市精品游覽線路,各縣(市、區)培育1個以上特色文化街區。(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構建多元消費體系。做大贛菜產業,不斷提升贛菜在全國的知名度、影響力和市場占有率;鼓勵發展各類特色城市酒店和民宿,積極引進國內外高端酒店集團和酒店管理品牌,建設一批符合游客高品質需求的住宿設施;支持結合地域資源稟賦,建設和提升一批具有區域標識度、多業態融合的消費場景;鼓勵有條件的城市發展時尚經濟,繁榮首店首發經濟,積極引進國際國內一線品牌,支持國際知名企業品牌、商品品牌和服務品牌來贛設立全球性、全國性和區域性的品牌首店、旗艦店、體驗店;支持開展常態化消費促進活動,做大做強“江西旅游消費節”等節慶品牌;充分挖掘城市夜間消費潛力,引導服務類企業調整經營結構和營業時間,鼓勵發展24小時不打烊餐飲店、便利店、娛樂場所,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的夜間消費精品活動和項目,建設一批夜間消費集聚區;鼓勵國家、省級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率先打造“不夜城”;加快布局跨境電商,探索建設江西跨境購物基地,推動線上線下購物消費融合發展。到2025年,各設區市新增2個以上夜間旅游演藝項目,2個以上省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各縣(市、區)實現高星級酒店全覆蓋。(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稅務局、南昌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公共服務體系。優化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完善和提升城市服務功能。完善區域公路、鐵路網絡建設,加強空港口岸建設,增開加密主要客源地的航線航班;鼓勵增大路網密度,結合地鐵和公交站點建設立體交通系統,完善城區內主要景區、消費區域的交通站點建設,推動機場、車站到主要商圈、景區景點交通方便換乘、高效銜接;支持建立位置合理、指向清晰、功能齊全的城市旅游標識系統;對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功能布局進行創意性改造,實現設施空間的美化、舒適化,推進公共文化場館按需求延時開放;加強對具有歷史意義的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的保護利用;鼓勵在都市商圈、文化園區(街區)等區域,引入社會力量,打造一批融合圖書閱讀、藝術展覽、文化沙龍、非遺體驗、輕食餐飲等服務的“城市書房”“文化驛站”“非遺進社區體驗點”新型文化業態,營造小而美的公共閱讀和藝術空間;支持加快城市內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公共廁所、停車場、無障礙設施等基礎設施的布局、建設和可持續運營;鼓勵和倡導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免費開放本單位衛生間、停車泊位等;開展智慧旅游廁所建設試點,建設“一廁一碼”旅游廁所在線評價反饋平臺、旅游廁所數字化監測和管理平臺;深化“一部手機游江西”項目建設,推動“智慧城市”和“智慧旅游”融合發展;建設一批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成果轉移轉化示范項目,引導城市內商圈、景點、文體場館等增加科技的應用,打造多維度的沉浸式體驗空間;鼓勵探索大數據、VR/AR、區塊鏈等科技手段促進城市旅游發展的有效路徑。(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南昌鐵路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機場集團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打造營銷推廣體系。各地要挖掘地域文化,凝練城市形象宣傳口號,形成融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一體化的形象推廣標識系統;建立國際國內重要文體賽事申辦聯席制度,鼓勵引入國內外重大賽事、國際峰會、高端論壇等知名度高、影響力大的活動;將城市宣傳納入“江西風景獨好”和“嘉游贛”品牌整體營銷推廣體系,充分利用中外主流媒體、網絡媒體、新興媒體、影視音樂等載體,全方位、立體化宣傳展示城市形象;在車站、碼頭、機場、星級酒店、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公共服務場所免費投放實用性旅游宣傳資料;鼓勵與國外城市廣泛開展友好交流合作,建立更多國際友城關系,借助國際行業組織、駐外辦事機構、海外推廣機構和國際旅游企業集團,策劃舉辦系列主題推廣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實施全球市場營銷計劃,開展境內外精準營銷;鼓勵探索城市形象推廣的市場化、社會化運作模式,引導多元市場主體參與城市形象營銷。(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委宣傳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外辦、省廣電局、省體育局、江西日報社、江西廣播電視臺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省、市、縣“三級聯動”工作機制和城市旅游廳際工作協調機制,健全考核評價體系,定期召開全省城市旅游現場推進會議,將城市旅游重點項目作為全省旅游產業發展大會觀摩主要內容。各地要加強對城市旅游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城市旅游發展的推進機制,把城市旅游作為城市品質提升、旅游產業發展的重要內容,細化目標任務,抓好責任落實,形成合力推動城市旅游和城市建管融合發展的良好局面。(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外辦、省應急廳、省金融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體育局、省稅務局、南昌鐵路局、江西銀保監局、南昌海關、省通信管理局、省消防救援總隊、江西日報社、江西廣播電視臺、省機場集團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要素保障。各地要優化城市空間布局,統籌城市旅游項目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積極支持城市旅游項目以單獨選址形式納入國家或省重大項目清單名錄,爭取使用國家配置計劃;對確實無法納入國家或省重大清單的非重點保障項目,優先通過消化存量土地解決項目所需建設用地;鼓勵探索城市老舊廠房、樓宇屋頂空間的旅游活化利用方式,為城市旅游休閑業態拓展新空間,提供新場景;統籌資金對發展城市旅游給予傾斜性支持;鼓勵各地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支持城市旅游發展;鼓勵金融機構為城市旅游建設項目設計融資期限合理、還款方式靈活的融資方案;鼓勵符合條件的旅游類企業采取發行公司債、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融資形式,募集城市旅游重點項目建設資金。(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金融監管局、江西銀保監局、省體育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營造發展氛圍。各地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優化營商發展環境。強化宣傳導向,形成城市旅游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加快建設旅游市場誠信體系,完善旅游誠信退賠機制。強化城市旅游行業質量意識、標準意識和品牌意識,制定完善相關標準,確保誠信經營和公平競爭。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定期對城市旅游景區(點)、旅游休閑街區等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的食品生產、餐飲服務、消防安全等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城市旅游服務品質提升,市場安全有序。(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2021年5月13日